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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務必」要注意這些,讓您離婚後更輕鬆。

除非是擁有法律背景之人、有過離婚經驗之人,否則大多數民眾對離婚注意事項都不太了解,直到離婚後發現好像有哪裡怪怪的才來諮詢律師,最終後悔莫及,只能花更多時間、金錢、精力來辛苦跑法院、打官司。

不是故意當小三,但不小心跟已婚人士交往,怎麼辦?

雖然「不知者無罪」無法適用於所有狀況(如:說不知道偷東西有罪而偷竊),但交往本身是合法的,若因為受對方的欺瞞而間接觸法,也算是受害者,實在不應將錯都推到「被冤枉的第三者」身上。

擔心離婚會過得更辛苦,我該離婚嗎?

離婚本身不困難,真正難以掌控的是人心。只要跨出第一步,後面就算無法解決的問題也能透過法律程序來完成。但如果當事人對於是否離婚猶豫不決,只會浪費寶貴的時間又搞得自己渾身是傷。

老公外遇了,該離婚嗎?要如何處理?

因為愛、信任,才嫁給他,沒想到這個自己託付一生的男人,心中居然裝著其他女人。雖然內心惶恐,但之前根本沒想過離婚後的生活,甚至根本不知道離開對方後的日子該怎麼過。

想告外遇,但我已經離婚了,提告還來得及嗎?

其實主要判斷是否能告贏的關鍵,還是存在於證據本身。就算同樣是照片、錄音,也會因為內容等細節對判決結果有所影響。

約砲是外遇嗎?老公約砲我要怎麼告小三?

結婚後隨著孩子的出生與年齡增長,不少夫妻會減少性生活。但性慾這種東西本來就是每個人都不一樣,甚至會根據時間不同而與過往有所出入。而最典型的例子便是老婆生孩子後,光是每天帶小孩就累得半死,實在又沒有心力再親熱,要是又不小心多一個孩子怎麼辦?

對方不想離婚我該怎麼辦?怎樣才能順利離婚?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專家都說結婚前一定要慎重考慮的原因,但如今既然遇到離不了婚的窘境,也只能就目前的狀況來處理。畢竟配偶是您當初自己挑的,再怎麼懊悔都沒用。

被分居要離婚嗎?對方不願意復合怎麼辦?

在解決這問題前,必須先弄清楚內心想法(想離婚還是不想)。並且內心也要抱著最壞的打算,以免最終連自身權益都難保。

想看小孩一定要寫存證信函嗎?對方不給看小孩怎麼辦?

剛離婚時還沒太多問題,但日子久了卻發現,想看孩子越來越困難,甚至久而久之完全不讓自己接觸孩子。雖然明白對方這麼做是不對的,但孩子在對方那邊,只要對方不「聽話」無論自己法理上有多站得住腳,也沒幫助。

怎麼確定另一半有沒有外遇?懷疑對方有出軌該說破嗎?

雖然在看到證據前,不該隨便懷疑配偶出軌,但有時擔心並非空穴來風,特別是配偶莫名晚歸、整天抱著手機這類看起來很難不讓人起疑的跡象。但在沒有確切得知有對象前,隨便跑去找配偶攤牌,只會被覺得很莫名其妙,要是到頭來只是誤會一場,狀況只會更糟。

擔心配偶太受歡迎搞外遇,該怎麼控制對方的行動?

為什麼會被認定與個性有關,這其實是有跡可循的。這邊就針對性格與外遇問題來做探討,也給擔心配偶外遇的網友們一點方向。

總是忍不住去想配偶外遇,搞得自己很神經質,如何調適?

一開始或許還好,但除非配偶與自己是同類人,否則長久下來也只會讓對方充滿壓力,變相逼著對方做出自己最害怕的外遇。

配偶整天以孩子為藉口和前任見面,這是外遇的徵兆嗎?

雖然這有點結果論,但要是真的會煩惱這種事,在一開始就該和老公說清楚,甚至不該答應結婚。可是如今事情都已發生,再怎麼悔不當初也於事無補,只能就目前的狀況來解決。

想離婚很久了,但對方根本不把自己放在眼裡還拒絕溝通,還能怎麼辦?

離婚牽扯到的問題很多,有時候無法離婚並非還有感情,而是財產、監護權等諸多細項無法達成共識,就乾脆先不離了。但這麼拖下去非但無法解決問題,還可能更難離婚。與其每天都為無法離婚煩惱,不如盡早提起離婚訴訟。

沒地址、本名,該怎麼告人?只有小三和老公的對話紀錄能告嗎?

外遇屬於民事的私人糾紛,除非牽扯到刑事案件,否則是無法透過報警的方式來將找人、證據調查都交給他人處理,這也是正宮太太們最吃虧的地方。但其實想告人並沒有規定全部的資訊都要有,只要能提供法院部分被告的訊息,也還是可以打官司的。

想擺脫討厭的婆婆搬出去住,但老公不願意,該怎麼辦?

雖然有想過乾脆離婚擺脫惡婆婆,但問題畢竟不是出在配偶身上,為了一個「外人」離婚又覺得很可惜。明明最根本的原因是婆婆,能不能想辦法解決婆婆的問題呢?

不知道該不該離婚?與配偶之間沒情趣與激情,卻又覺得離婚可惜。

不少男女剛結婚時很甜蜜,隨著日子久了,會發現與對方越來越沒話聊,甚至連生日、情人節、結婚紀念日都愛過不過的,跟電視劇裡甜蜜的夫妻相差甚遠。這不禁讓人懷疑,婚姻是否還繼續下去。

和配偶相處感覺越來越無聊,甚至感覺厭煩。可以提離婚嗎?

要促成婚姻必須有愛情與甜蜜,若雙方沒激情,無論關係再好,也難以促成一段姻緣。但結婚並非終點,而是另一段人生的開始。想維持婚姻的熱度,單靠愛是不夠的。要是平日沒有共同興趣或話題,平常獨處除了柴米油鹽外,只能大眼瞪小眼,弄到雙方既尷尬又辛苦。

想請求代墊扶養費,要用什麼證據提出?可以拿回多少?

養育孩子是父母的責任,就算已經離婚了,親子關係並不會隨之而消滅。但有些人就是如此沒擔當,認為搶不到監護權就算了,乾脆把孩子整個丟給對方,連扶養費都不想付。雖然對方的本意可能是想給監護人添麻煩,但孩子也會因為這樣在成長過程中少了一半的資金援助,嚴重影響到生活品質。

對小三提告真的有用嗎?小三告不怕該怎麼辦?

「配偶外遇就提告侵害配偶權」,自通姦除罪後,這幾乎已經成了如嘗試般的存在。但這世上並非所有小三都這麼好對付,有些人就比較厚臉皮,甚至還很得意搶走別人老公,讓原本以為可以藉由提告來報復的大老婆們恨得牙癢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