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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行记· 27、纠结的因与果 (如何弱化因果性)

注重因果性是一种生物本能,巴普洛夫实验室里那些听见摇铃就流哈喇子的狗可以作证。而智力更发达的人类对于因果性的痴迷,有时甚至能压倒求生欲这种最基础的本能。比如常见的影视剧桥段里,被亲信背后捅上一刀的倒霉蛋,回过头来一定不是大叫一声“救护车!”,而是狐疑悲愤地问一句“为什么?”——死个明白,显然是比苟延残喘更重要的事情。或者用德谟克利特那句拽到极点名言来说:“只找到一个原因的解释,也比成为波斯人的王还好。”跟找到原因相比,命都不一定是最重要的,权力财富什么的更是都成了浮云。

不过,这种高贵冷艳的姿态也不是完全没有坏处。正是因为强烈的归因癖好,人们在因果问题上经常是病急乱投医,只要看见两个现象的恒常联结,总会急不可耐地拿着因果的框架往里套。最典型的当然是“缘出前物”谬误,在逻辑学上它有个很酷的拉丁文专名叫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直译为“在其之后,故以其为原因”。喂食总在摇铃后,摇铃就成了喂食的原因;雄鸡一唱天下白,鸡叫就成了天亮的原因;日食的时候必须得敲锣,敲锣就成了太阳被天狗吐出来的原因,诸多迷信也就由此而生。

而比这种“拉郎配”更麻烦的是,如果两个现象不是一前一后发生,而是同时并存,哪个是因,哪个是果?在前一种情况下,“前为因,后为果”的传统思维总算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而在后一种情况下,现象的关系如同太极阴阳鱼一样纠结,非要一刀切出个单向的因与果,实在是比缘出前物式的古代迷信还差劲,不只是弄错原因那么简单,还很有可能倒果为因,完全搞错方向。

在这方面,历史上遗毒最广的误会,是当年欧洲殖民者对烟草的美丽想象——印第安人抽烟,印第安人很强壮,烟草至少不是什么坏东西吧?却没人反过来想想,健康的人吸烟,不一定代表吸烟有益健康。反倒更可能是因为某些人足够健康,有资本“扛造”,才利用这种极端行为来炫耀自己的优势地位,这和公孔雀长个逆天的大尾巴是一个道理。换句话说,与健康同时出现的很多行为,恰恰是作死的节奏!万宝路广告里烟不离口的强悍牛仔,大街上酗酒K药打打杀杀的边缘少年,都和公孔雀一样遵循着这种作死的逻辑,“虽然是个牛仔,在酒吧只点牛奶”这种态度,在险恶的江湖里是没有市场的。

再举个常见的例子。中小学课本里经常有种说法叫“由于叛徒的出卖,XXXX失败了”,这几乎是所有正义事业的共同死法。有没有人觉得奇怪,为什么每次正剧演到最紧要的时候这些家伙总要来搅局?又不是事先潜伏的卧底,难道是闲得蛋疼专以站在历史对立面为己任?其实道理很简单:敌对的阵营间有人叛变来叛变去,就像两个公司互相挖人一样正常,本不至于有什么决定性的影响;但是当一方大势已去败局明显的时候,跳槽的意向就一定会成为失控的潮流,只要人性还是老样子,“叛变”就必然是与“失败”共存的现象,两个趋势几乎总是成正比的。除非有人傻到明明坚信本方会获胜,却偏要跑到敌方混饭吃;或者有人牛到输赢全在他一个人身上,历史进程视其心情而定,否则更大的可能,就是失败导致了叛变,而非叛变导致了失败。

叛徒与失败,抽烟与健康,鸡叫和天亮,相互伴随的现象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在机构,所以说“因为所以”从来就不是个简单的问题,如果不认真想一想,现代人完全可能像敲锣打鼓吓唬天狗的古人一样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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