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拉赫
阿布拉赫

来自中国,很喜欢记录,不光写字,用APP记帐这件事都一做十年。这种癖好曾引起有司关注,后来在Matters的活力一落千仗。但仍然在记,不在这里,就在那里,而且一想到有人会因为你的记录害怕,就更觉得这记录的价值。我会继续。

读圣经(十二)|传道书

(编辑过)

感谢@smallaworld 的建议,跳过《约伯记》、《诗篇》和《箴言》,直接来到《传道书》。(但刚才回头去看,发现他建议我索性连《传道书》也跳过,直奔《以赛亚书》呢,哈哈哈,我给搞错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跳读的原因,觉得风格突变,之前的疾风骤雨,到这里突然止歇了。以前像是战争史诗,时间的水流湍急,各种人物在水中载浮载沉,挣扎求生。突然,水面开阔成湖,湖面平静如镜,倒映着蓝天白云,一切都舒缓了下来。

而《圣经》也变成了佛经,来来去去,总结段落大意就只有两句: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传道书》的开头写:“在耶路撒冷作王,大卫的儿子传道者的言语。”大卫的儿子就是所罗门,可能正因此,@一粒麦子 说:

大部分人认为《传道书》的作者就是所罗门。

但醉马兄@DrunkenDonkey 说:

古代很多書都是托古,可能是幾個世紀後的人,說自己是「所羅門王」然後以第一人稱的角度去寫。

 个人比较倾向于醉马的说法,因为所罗门差不多是《列王纪》里日子过得最安逸的君王了,他基本没打过仗,一生最大的功绩是为耶和华建造了神殿,还不是他自己抬的木头凿的石头。然后因此受万人敬仰,荣华富贵,享用不尽,根本没受过什么苦。要说他晚年会因为生命即将到头而产生些许悲凉的心境,那倒也不是不可能。但要说他就此把从前一切看做虚空,还大书特书,想要以此教道后世的话,逻辑上多少有些牵强。他又不是第一天知道人终究会死,突然幻灭。

这样的心理转折,比较适合摩西、亚伦这种壮志未酬的,或者是灭霸那种,虽然阶段愿望达成,但后来日夜受着杀死所爱之人的痛苦折磨,终于勘破红尘,立地成佛。还有美队,打着打着,累了,盾牌交给猎鹰,过自己的小日子去了。

你所罗门,富二代,肤白貌美,锦衣玉食,说这话,亏不亏心啊!

看了半本圣经了,到了这里,终于没看到耶和华老爷发怒整人了,感觉还挺好的。尤其,从小听惯了什么四大皆空,看到圣经也在讲这个,仿佛在陌生的地方走了十万八千里,突然遇到了故人。但因为故人是和尚啊,也没办法一起喝酒吃肉,只能一起坐在菩提树下,念阿弥陀佛,心里是窃喜的。

不过虽然万物皆是虚空了,但圣经的中心思想不能丢,还是得:敬畏神。

我觉得这有个逻辑没解决:如果一切都是虚空,凭什么敬神不是呢?像《进击的巨人》里那个士兵问团长阿尔文的话:反正都要死了,我为什么还要听命于你?阿尔文的回答是很有蛊惑力的:因为人终究会死,活着便没意义吗?传道书》就不太行,它最后告诉我:“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应尽的本分。”本分一词,就有些道德说教了。更何况,神这样脾气火爆,手眼通天,怎么能让敬畏他的人觉得万物皆是虚空呢?

服从、服从、服从,《传道书》说不但要敬畏神,还要服从君王。忘了以前从哪里看来一句话,说宗教本质上是种维稳。可不呢,政教合一时不用说,即便不合一了,宗教带给人那种各安天命的价值观,恐怕也是统治阶级所喜闻乐见的。只有我党比较傻,非要自己花钱建警察国家,也不愿意把宗教利用起来。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