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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生活原則

哥林多前書

2021年12月06日

基督徒生活原

杜崇基牧師

讀經: 林前6:12-20

選讀經文:林前 6:12-20

"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是凡事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都不受它的轄制。

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使這兩樣都毀壞。身體不是為淫亂,而是為主;主也是為身體。14 神已經使主復活,也要用他自己的能力使我們復活。15 你們豈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把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絕對不可!

16 你們豈不知道與娼妓苟合的,就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17 但與主聯合的,就是與主成為一靈。

18 你們要遠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體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體。19 你們豈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面的。而且你們不是屬自己的人,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體上榮耀神。"

時代默想: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是凡事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都不受它的轄制。」12節是重要的基督徒行事原則,我們在基督裏固然是自由的,因此我們不能受任何事物轄制。

「凡事我都可行」(12)應是哥林多人的格言(再出現於10:23),可理解為「追求做事的自由與權利,沒有規則可限制人做任何事情」。哥林多人正是按這前設放任身心行惡,這格言更可能是教會各種惡行的幕後黑手。保羅為格言加上限制:「不是凡事都有益處、都不受它轄制」。信徒確實擁有某程度的自由,但這自由要因為福音和別人而受限制。注意保羅提及的「益處」不單指向自我,更是以別人得福音好處為思考的出發點(參9章,10:24)。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13)同是哥林多人的格言,反映的理念是「人生最重要是滿足身體慾望,既然身體有需要,就應該選擇與妓女發生關係」。這格言支持他們行淫,保羅則以「身體是為主」回應。既然信徒的身體已經與上帝聯合,就絕不能再沉醉於行淫。

我們既與主一同復活,身體再不是為滿足人的私慾而活,「肚腹和食物」象徵肉體敵擋神的生活。而淫行是與娼妓連合的具體表現,是破壞了身體作聖靈的殿之作用。

回應禱告:

讓我們一同立志在身體上榮耀神。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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