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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對離婚再婚的教導

哥林多前書

2021年12月08日

聖經對離婚再婚的教導

杜崇基牧師

讀經: 林前7:10-24

選讀經文:林前 7:10-16

"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而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離開丈夫,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不然要跟丈夫復和;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我對其餘的人說-是我,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一起生活,他就不可離棄妻子。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一起生活,她就不可離棄丈夫。14 因為不信的丈夫會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不信的妻子也會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了,但現在他們是聖潔的。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開,就由他離開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你們原是要你們和睦。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時代默想:

這段經文延續婚姻主題,首先「主吩咐」與「我吩咐」並不關乎權威,意思是指該教導能否追溯至「耶穌傳統」,即是耶穌有否直接親口教導這事。按福音書的記載,耶穌確實有提及「妻子不可離開丈夫」(參可10:11~12)。

保羅婚姻觀的核心及是一夫一妻一生一世(10~11)。無論舊約創世記2:24,還是馬可福音10:1~12都教導「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保羅繼續提及離婚後再婚只限於前夫/前妻──這概念同樣來自耶穌在福音書的教導,人的手續(手法)不能中斷上帝所賜的婚姻(參可10:10~12)。

若不信的人因為信仰緣故提出離婚,這是能夠接受的。不過這只是無可奈何的選擇。若對方情願,信主一方不需主動提出。為何信主一方能夠使未信者「聖潔」(14)?學者的討論眾多,較可能是:這裏的「聖潔」(ἁγιαζω)和不潔淨(ἀκαθαρτος)不等同「得救」,參考6:11,這「聖潔」可能是指「在教會群體之內」(與不聖潔世界有分別),即是兒女們已被「信主一方」帶到教會(他們屬於教會,等同於屬於聖潔)。另一方面,未信配偶願意踏進教會,將來可能願意相信耶穌。

離婚與再婚是今日家庭倫理的一個重要課題,對基督徒夫婦來說,主動離婚一方所作的決定無論如何都不能說是神的旨意,而被離婚一方也不能輕言再婚。

回應禱告:

求主幫助我們在婚姻的事上榮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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