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寶強
許寶強

許寶強,近年主要促導民間共學,研究香港教育、文化經濟與情感政治。著有《情感政治》、《回歸人心》、《缺學無思》、《常識革命》、《限富扶貧》等。

不合時宜的思考? 讀Judith Butler的《非暴力的力量》 (上)

葉子盈、文己翎、廖至欣、許寶強

「於不同的政治光譜中,『非暴力』也遭到前所未有的質疑」,這是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的新作《非暴力的力量》(The Force of Non-Violence )的第一句話。確實,近年全球均經歷了愈來愈頻繁及顯見的暴力洗禮,從各地政權的制度暴力,到民間社會基於種族、宗教、性別矛盾及歧視而衍生的衝突,再到一波又一波的社會抗爭中出現的大規模警暴和民眾的回擊,以至內戰和國與國之間的武裝對抗,令長期處身於暴力氛圍下的百姓,很容易對非暴力的理念和實踐,失卻耐性和信心。正是在此社會脈絡下,巴特勒嘗試邀請讀者一起重新思考非暴力的力量。

《非暴力的力量》的一個最直接的對話對象,是美國的左翼或受左翼論述影響的社群,他們視暴力為社會改造或革命的必要手段,認為置身於暴力圍繞的世界,經常面對來自政權、資本的各類暴力攻擊或威脅的民眾,以暴力自衛是理所當然的事;更進取的左翼,甚至認為以暴力手段推翻由政權和資本打造和操控的結構性暴力,是一種必需的戰略。對於這些左翼的觀點,巴特勒提出了根本質疑。

「暴力」及「非暴力」是極受爭議的概念,但要深入理解兩者的意思及區分,先要掌握巴特勒的另外兩個重要關鍵:相互依存(Interdependency)及「可哀慟性」/「死都足惜」(grievability)。

相互依存

巴特勒認為,無人生下來便是獨立個體。我們在成長過程中,確實是往獨立自主的方向邁進,但恐怕永遠都不能完全脫離需要依賴他人才能生存的這個事實。人們依靠許多東西才可存活,包括社會的制度、物質的需要和宜居的環境等等。我們無法與這些賴以生存的條件完全切割。例如,在疫情下的生活或許相對簡樸,但仍需依賴各種必要服務,包括清潔、醫療、交通、運輸、食品供應等。事實上,我們所居住的家,是由建築工人興建;所使用的手機和寬頻網絡,是他人生產和建立;所吃的蔬果,也是他人所種;所行走的路,亦是他人所鋪設。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均與他人緊密扣連、互相依存。

因此,巴特勒質疑霍布斯主義者(Hobbesian)關於「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的假設。霍布斯主義下的「自然狀態」,是指當每個個體進入社會及政治環境時,同時是走進了一個與別人衝突的場所。每個人都會為私利而與他人爭勝,以獲取更多資源或建立社會優勢。在這框架中,人是一個毋須依賴他人的個體,自給自足,因他的本性就是如此。社會契約為調節及限制「自然狀態」的傾向而產生,否則社會將陷入所有人之間的戰爭狀態。在這種有關「自然狀態」的假設下,暴力行為及其調解成為思考的中心,遍佈於現代社會有關政治和經濟的想像和論述。

然而,引用德國哲學家康德的定言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 ),巴特勒強調個體的行為其實與他人難以分割。康德認為,我們作出行動時的倫理準則,應以該行動是否可成為普遍法則為基礎,即我對他人作出某種行動時,亦必須願意他人對我作出同樣行為。巴特勒因而指出,我們思考己身的行為時,往往亦構想一個不認識的「他人」會否對我們做相同的事。在這個層面上,「我」與「他」是相互牽連的。巴特勒進一步引用英國精神分析學家梅蘭妮.克萊因(Melanie Klein)的研究,指出人們希望使他人愉悅的欲望,是與強烈的責任感、關切,以及自己與他人的認同有關。我們會因着所愛的人開心而感到滿足,而對他人友好亦是我們對自己作出補償的渠道。即使我們沒有的快樂童年、對於過往關係的失望和痛苦,都能夠在新的關係中透過對新對象的友好而作出補償。在對他人友好的同時,我也在治癒自己,這過程之中,「我」和「他」均是缺一不可。

這種「關係自我」(relational self)的想法,驅使人追求一種非個人主義式的平等( non-individualist account of equality)。正因為生命間的相互依賴,我們皆有義務保護其他生命。巴特勒認為,非暴力實踐中最有力的論述,在於它對個人主義的批判,認為所謂「獨立的、自給自足的個體」,只是一種虛構,並不反映現實。「自我」是由各種社會關係所界定的,因此直接向他人使用暴力或容讓暴力施於他人,即是破壞和攻擊這些對我們每一個人都至關重要的社會關係。失去這些關係,作為社群動物的人便不復存在。肯定人與人之間的平等,即是確認「相互依存」(interdependency)的存在和重要性,並肯定關係中每一個人的生命價值。這些「相互依存」的關係,往往充滿矛盾和張力:一方面有愛,另一方面則帶着恨、憤怒和不信任。但巴特勒補充,我們毋須因此感到沮喪,也不需欲求解決所有的人際紛爭,只需學習與社群的矛盾共處。

可哀慟性/ 死都足惜

我們可以從「相互依存」的概念中,理解到巴特勒對於「每個人或生命體都是存在於社會關係之中」的觀點;而從「可哀慟性」或「死都足惜」(grievability)這概念中,巴特勒則勾畫出其有關「平等」的觀念——每個生命都是有價值的,均同等重要,沒有任何人是「死不足惜」。所有生命的逝去,都值得為其悲傷、哀痛(grievable)。

也就是說,「死都足惜」這概念指每個個體都是平等而值得被哀慟的生命(grievable life)——「這些生命的失落(loss)會被哀悼(mourned);相反不被視為可以哀慟的生命(ungrievable life)則表示這些失去的生命也將失去了原來的軌迹」(p.75)。

如果我們參考巴特勒過往討論與哀悼相關的文章,則可更清楚看到,巴特勒所描述的失落,不止是個體生命的失去,哀悼亦非只為失去的生命所做的儀式。更重要的是,巴特勒提出了一種對集體的失落與哀悼的理解。集體的失落是蓄意對集體施行暴力行為的結果,這些失落的集體可以是被殖民者欺壓、被體制壓迫、被社會歧視或污名化的社群,這些集體之所以失落,是因為暴力的行為讓他們變成匿名者,使他們無法言說自身的歷史,彰顯生命的價值。因此,失落不等於結束,哀悼的重要性更在於從失落這過程中搶救被消滅的歷史軌迹。(註)

正因為失落與哀悼是集體的,因此「死都足惜」並不是一種個人道德倫理的追求。巴特勒並不是要求我們去關愛每一個人,或對每一個不認識的死者都感到難過,而是提倡每個個體都是平等的生命,並以基進平等的可哀慟性(the radical equality of grievability)作為政治想像的基礎。即是說,我們要視每個個體的生命皆值得珍惜,並以此作為重要的政治原則,不要使任何群體成為失落的無名之士,這樣才有可能達至基進的平等,才會達至沒有暴力壓迫的社會。

「非暴力」作為政治原則

巴特勒建基於眾生平等的「非暴力」訴求,並非要求我們同等地去愛每一個人,成為所謂的「大愛膠」;相反,對巴特勒而言,「非暴力」的訴求不是一種教條,而是一種另類、平等的社會想像,出於對相互依存的重視,希望建構一個可持續的、對他人有社會義務的世界,當中每個生命的價值都被肯定,從而在充滿苦難和矛盾的現實中,開拓一種非暴力的生活方式。當然,我們身處的社會與巴特勒提出的基進平等概念差距甚遠。巴特勒批評,現代社會過分崇尚個人主義,強調人與人之間的競爭,以及對個體成功的追捧,使我們忽略不同個體是相互依存的。就如在疫情當中,我們每天都會接收有關疫情最新資訊——每天感染人數、死亡數字等,當我們每天接收這些重複的、把患者簡化成冰冷數字的信息,我們會否感到麻木,忽略每個生命原本擁有的不同軌迹?

巴特勒進一步指出,當代政權的管治思維,往往以「保護自身利益」為由去犧牲其他群體,換句話說,將某些群體視為更有價值的生命,另一些群體視為可以犧牲的生命,這在香港同樣屢見不鮮。特區政權就經常以「保障社會利益」之名,犧牲其他群體,例如在推行抗疫及「紓困」措施時,完全漠視一些弱勢社群的處境和實際需要,包括早前提出禁止堂食的政策,令需要外出工作用膳的工人難吃一口安樂茶飯、「保就業」津貼只資助企業而不理僱員(尤其是零散工或被要求放無薪假者)的需要等。巴特勒於書中也提到,美國不少黑人受到警方不合理對待,亦顯示了某些群體的生命被認為是優先於其他群體。

不少人都聽過,一位逝者的88歲愛妻伯伯的故事:即使只能隔着玻璃,他在疫情期間每天都會堅持到護老院探望妻子。消息傳出後,有記者在網上撰文,說每天看着各式各樣的數字使人習以為常,並沒考究這些患者、逝者到底是什麼人,原本有怎樣的人生……直至愛妻伯伯故事的出現。要回應某些群體被認為是死不足惜的問題,我們應嘗試還原不同個體的生命軌迹:不管是被政權暴力壓迫的無名者的故事,還是與我們不同的社群的人的故事。只有我們能看到或聽見更多不同個體的故事,才能避免快速標籤某些群體的生命是可以被犧牲的,才不會量度並排比不同生命的價值。只有這樣,我們也許才會稍為接近「基進平等的可哀慟性」的政治想像。(未完,下周續)

註: Butler, J. (2002). Afterword: After Loss, What Then? In D.L. Eng & D. Kazanjian (Eds.), Loss: The Politics of Mourning (467-473).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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