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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sphinx of cement and aluminum bashed open their skulls and ate up their brains and imagination?

译介:两种自由(Part 2)

(编辑过)
Luke Smith:https://youtu.be/eJMU0kMqsDA

前文:从保罗到奥古斯丁,我们对自由的定义又进了一步 — — 自由,就是让人从罪中脱离出去;自由,就是让人免于受到冲动的支配。无论这种冲动是来自先天还是后天,一个自由的人都可以把它们全部推开,然后静下来好好地问自己,“这么做对我真的好吗?我到底该怎么做?”。一个自由的人不会说,“嗷嗷,我受不了了!我要吸毒,我要吸他妈的;我要搞黄色,我要搞他妈的”。一个自由的人,他不会受冲动的支配,他也不会找各种借口掩饰自己的冲动。一个自由人,他能坐下来、正视自己,像法官一样做出公正的裁决。

我之所以会说现代社会把一切都给糟蹋了,不仅仅是因为现代人受到冲动的支配 — — 社会还鼓励他们这么做!现在的社会舆论风气让人们误以为,是冲动和欲望构建了人的身份。

每个人在出生的时候,身上就已经被打上了各种各样的标签,这些标签构建了人的基础身份认同。但我们身处的这个现代社会,它在人成长的过程中,用隐喻和暗示的方法不断地给人灌输一种思想 — — 譬如说,你抑制不住自己的性冲动,那么你就是一个“老色批”,这个“老色批”就是你在社会中的身份;再譬如说,你抑制不住自己刷手机的冲动,恨不得24个小时都泡在社交媒体上,那么你就得在社交媒体上构建身份认同;还譬如说,有些人会用他每天看的电视剧来构建身份(XX剧迷),或者用他喜欢的歌曲来构建身份(XX歌迷)。


我上面说的东西,相信很多人都已经意识到了,但很少有人把它当作一个问题 — — 现代人喜欢用各种各样肤浅的东西来构建自己的身份认同,这又有什么问题呢?然而,假设我们把这种肤浅的认同推理到极致,“人”本身的定义都会发生扭曲。我甚至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人”就不存在了,人沦为了欲望和冲动在现实中的投影。个人主义作为一种摆脱控制的手段,它最初仅仅是一个工具 — — 但当个人主义走到今天这一步,它成为了一个巨大的灾难。

现在,无论是在互联网还是在现实中,当我们试图说服他人过一种更好的生活时,经常会碰到这样一个情况 — — “老铁,我觉得你应该冷静一下,你现在做的事情对你自己其实没好处”。听到这话的人,不会把我们的批评当作是一个普通的批评,而是会把这句话当作对他个人身份的一种侵犯。为什么呢?因为当人活在罪恶中时,他就会用自己的恶习来构建自己的身份。你以为你仅仅是指出了他的恶习,但你实际上是在摧毁他的身份认同。

上面说的这种情况,可以概况为“身份政治的统治”,这甚至要比“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更加糟糕——比抛弃原本的社会认同,并爱上恐怖分子更糟糕的是,你会弃绝自身的存在,并将这个存在本身交给罪恶。当然,我们也可以来一个“反向操作” — — 如果我能牢牢地控制住自己的冲动和欲望,那么我就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也就是说,通过自我控制,我成了我自己的主人。


对于一个刚刚进入青春期的青年而言,有性冲动是再正常不过了,但这不意味着那个青年就应该完全受制于自己的欲望。他要做的是抵制种种诱惑 — — 不要把时间都浪费在Ins或者P站上!他可以采取一些“自我技术”,让自己主动地远离这些东西。

如果一个人有能力去拒绝罪恶,他可以坐下来冷静地审视自己的生活,那么他就获得了真正的自由。这是一个视角的问题,如果我们总是把第一人称视角当作理所当然,我们很难不被欲望和冲动耍的团团转 — — 一个活在罪恶中的人,虽然他的个体行为经常是前后颠倒、不可预测的,但如果你把这一类人看作一个整体,他们实际上是这个社会里最容易受到控制的一类人。要统治这一类人简直再轻松不过 — — 只要你给他们提供一些高度刺激的文化产品,或者你告诉他们,你的政治对手想禁止他们继续享乐,你就能操纵他们的行为。

但如果我们能换一个视角,如果我们可以把“我”当作“我这个人”的代理人 — — 我们就获得了一种“上帝视角”。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这是走出罪恶的第一步。

键政圈是傻瓜的聚集地,这话不假,因为这些傻瓜总是以为自己的生活被某种不可控制的力量给控制了。不过,鉴于这类人在网上的声势实在浩大,我更想把他们称为“喜欢被人利用的傻瓜”。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人假设自己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生活,那么在现代社会里,他就等于是把控制权交给了别人。如果真的有人可以满足你的欲望或者冲动,那你就不仅仅受到罪恶本身的奴役,你还被那些能制造这种罪恶的人给奴役了。


所以说,罪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控制手段


古典社会的情况和现在大相径庭,在回顾古人的生活时,我们会发现 — — 他们的政府会发布各种各样的法律以禁止滥交、禁止吸毒。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政府还会主动出击,去寻找并惩罚那些有违社会公德之人。有人会说,这样的社会简直完全没有自由可言!但我却不这么看。

一个真正有能力管理社会的政府,它存在的目的是增加这个社会的“总体自由”——它不会任由社会成员制造分裂,政府会化身成一股抵抗欲望与冲动的反作用力。社会中,总有人会因为受制于欲望与冲动,做出一些罪孽深重的举动——不仅仅是伤害别人,其实大部分情况都是伤害自己。举一个可能会冒犯到别人的例子,就譬如说一个人因为滥交感染了艾滋病,他因为抑制不住自己的冲动,最后毁掉了自己的生活。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不断发生,政府应该怎么做呢?它得形成一股反作用力,来对抗这种冲动。

也不一定是要作为统治者,譬如在一个家庭之中,当孩子做出了一些明显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时,父母理应去制止——而不是认为“我侵犯了我孩子的自由”!在你主动干涉孩子的生活时,你制止了他的错误行为,你将他从罪恶中脱离出来,这其实增加了他的自由。因为一个人要么是冲动和欲望的奴仆,要么是道德准则的奴仆。后者会让人过上一种节制的生活,而前者的欲望则是无穷无尽,同时也是自相矛盾的。


一个好的社会,一个好的政府,不能对人的所有行为大开绿灯——它需要给人施加各种限制,以防止社会中的成员跌入罪恶的深渊。

我可以设想一个完全不设防的“开放社会”,这里的人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一种在各种欲望里来回打转的机器。

讲到这里,我希望大家能明白古典自由与现代自由的区别,但还有一点需要澄清——这种自由,归根结底与“违不违法”或者“和不合乎道德”没有关系。我不是说一个自由人一定得是一个正人君子,我的意思是——一个摆脱了罪的自由人,他能够充分地运用自己的理性,做出理智的决定。

最后的建议,摆脱罪恶的第一步,就是不要让一种身份认同主宰你的生活。如同前文所言,身份认同往往建立在罪的基础上,而罪又来源于冲动和欲望。这种欲望可能是先天的(性欲),也有可能是后天的(沉迷于电脑游戏)。你不应该把自己的身份认同建立在这些东西之上,或者说白了,你不能让这些东西控制你。如果你真的想获得自由,那么你就要学会去拒绝这些诱惑。另外,你也要经得起他人的批评——而不是把它看作一种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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