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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心得

Book │《法高哲》#7 衝突

《法國高中生哲學讀本》 #7 社會能夠阻止衝突嗎?

個人閱讀心得記錄,有很多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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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能夠阻止衝突嗎?

前面提到社會的組成和建立了規範,但透過整合這些成員,有成功減少衝突嗎?

1) 社會無法阻止衝突,因為社會建立在衝突之上

社會是圍繞著工作、金錢與自由競爭,甚至是因為個體的互補而組織起來。就算是社會福利,也都是透過不斷的辯論抗爭才獲得。透過集體的力量來捍衛這些權利,能夠使個體實現自我。

卡斯特 - 沒有不經抗爭或辯論而獲得的社會福利
《重新建立社會》

「這是社會歷史無法迴避的教訓,必須要將個體「去個體化」,使他們成為完全獨立的個體。個體因是群體的一份子,財富與他們全力,工作權、集體協議的權利,如保障勞工社福權益與「權利所有者」。﹝…﹞退休金是以個人方式給付,而他以個人身分得以自由使用這筆退休金。但這屬於他自己的權利,來自它屬於一個勞動群體的結果,他數年來也分攤這筆費用,以滿足他的退休制度所訂定的共同規則。當勞動者加入一個集體保護系統中,其個體性便受到保護。這是為什麼我說無限上綱的提倡個體價值的公共政策有極大的模糊性。這模糊性指這些公共政策之所以具有好的面向,是因為讓我們幫助的人可以負起責任的用意是正面的,但絕非因為讓一個人純粹接受幫助就是對的。普及這種 (無條件幫助他人) 政策的要求其實有疏漏以及遮蔽面。他忽略的去思考個體是否能自行負責、自我推進、自我動員的條件 (或支撐) 的必要性。一個個體若沒有這點支撐,是無法獨自立足,可能帶來社會死亡的危機。」

Q:如何透過退休權益的例子來理解「去除個體的個人化」?

「退休金是以個人方式給付,而他以個人身分得以自由使用這筆退休金。但這屬於他自己的權利,來自它屬於一個勞動群體的結果,他數年來也分攤這筆費用,以滿足他的退休制度所訂定的共同規則。」

Q:是否可以提出與他相反的論證,來支持相反的論據?即:社會保護措施都是對個體自由基本權利及價值的侵害。

這題也太難…,沒辦法用簡單幾句話講完吧…。

恩…跳過。🙂

另外因為沒想太深入,一方面是如果真的要找到推翻「社會保護措施沒有對個體自由基本權利及價值的侵害」的論點有點難,另一方面我是本來就認為沒有侵害。

應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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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進入這章節時,我一直在想為什麼本書會問「社會能夠阻止衝突嗎?」這個問題。

可以理解為什麼前面會問「為什麼要進入社會?」、「社會是否控制其成員?」。應該說大概可以理解這本書為什麼會定這些題目,如政治、社會等。因為多數人都是在青少年開始有點厭世,會開始對這個世界有各式各樣的問題,為什麼這世界會是如此之類的。所以當講到「社會」,「為什麼要進入社會?」這個問題就一定會出現。「社會是否控制其成員?」是在解釋完上一個問題後,發現社會訂定了各式各樣的規則,但社會又講求自由和平,這樣我們真的有自由,還是被控制呢?

總之我可以理解為什麼會問前兩個問題。但為什麼會問「社會能夠阻止衝突嗎?」這問題…?

是因為這世界就是充滿衝突?還是因為前面講到有訂定各種規則,但這些規則並沒有阻止衝突,所以訂這些規則是要幹嘛?

恩..我也不知道,應該是這樣吧?

這章節一開始講得蠻容易理解,因為要訂定一個規則、法律,都是要經過協調,通常這種協調都是意見不同的人針對同一件事找一個中間點協調。要找到這個中間點需要大量的溝通,而溝通過程中會有摩擦,更不用說是意見不同的人。

所以一開始才會提到「社會建立在衝突之上」。當然這點可以延伸很多,比如和平是經過戰爭等。總之這邊講得還可以理解。但後面卡斯特我就有點…無法理解。

「但這屬於他自己的權利但這屬於他自己的權利」主要是從這句開始…。「但」這個字應該是用在和前面論點相反的情況下吧?我看他後面好像…也沒有和前面論點相反?還是我理解錯誤?而且後面忽然講一個「模糊性」,這模糊性是甚麼..?雖然後面好像有解釋..但我就有點無法理解…。

照這本書的順序來說,卡斯特這邊應該是要和上面內容有點關聯,但我怎麼…看不出關聯..?

我可以理解「社會建立在衝突之上」,但無法理解卡斯特講的..跟它有甚麼關係?

「普及這種 (無條件幫助他人) 政策的要求其實有疏漏以及遮蔽面。他忽略的去思考個體是否能自行負責、自我推進、自我動員的條件 (或支撐) 的必要性。一個個體若沒有這點支撐,是無法獨自立足,可能帶來社會死亡的危機。」

這段也可以理解,大概講「退休金」這種政策有點像不管那個人的情況如何,不管他退休後有沒有一個技能,可以利用那個技能繼續生存在這個社會上,有點「OK,就這樣,該給你的都給你的,掰掰。」拍拍屁股走人的感覺。

我是這樣理解。

但這個跟「社會建立在衝突之上」有什麼關係..?

還是這是延伸話題?

恩…


2) 社會應該為個體之間的衝突負起責任

社會的角色是要建立制度 (如司法、社會福利),某種程度上使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能「專業化」。社會可能顯現出冰冷缺乏情感的一面,如法官須裁決孩子的監護權。但「社會」有責任在毫無友情或親屬關係的先決條件下,透過制度照顧所有人。

呂格爾 - 公共服務機構是否是對抗衝突與冷漠的保障?
《歷史與真理》

「永遠不該忽略人際關係會是激情的獵物,這種情感在所有情緒中,可能是最暴烈,但卻最容易被隱藏,且最不忠誠的。激情帶著一種魔力,讓個人與「社會」產生對立,並切露出他的抽象性或匿名性。面對不近人情的「正義」與虛偽的「慈善」,真正的仁慈卻常備受兩者的雙重嘲弄。公共服務機構「最終」的意義,是通過它們達成為人服務的目標;若沒有人從中獲得好處或獲得成長,形同徒勞無功。但是,更精確來說,是「最終」的意義,一直被掩蓋著;沒有人可以衡量制度對個人帶來的好處。仁慈不必然如同它展現出的樣子,它也可以隱藏在某些工作崗位上或社會安全制度所提供的既微小又抽象的服務之中;它常是社會生活中遭到掩蓋的意義。這就是為什麼會令人「出乎意料」。因為我們不知道何時會觸及到人。我們以為在這些人際「短暫」關係中付出了最直接的愛,但我們的慈善通常只是一種炫耀;若我們自以為在工作、政治等「長遠」的關係中可以不觸及到人,這或許只是我們自己的幻覺。」

Q:為什麼制度承載著社會生活中所隱藏的意義?

「公共服務機構「最終」的意義,是通過它們達成為人服務的目標;若沒有人從中獲得好處或獲得成長,形同徒勞無功。」

Q:為什麼「隱藏」的仁慈,比虛偽的慈善更正當?

仁慈如上述所說,是付出了最直接的愛,而慈善通常只是一種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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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社會要提供一個讓人們可以感到安全、自由、權利獲得保障的地方,但如同上面提到,社會有冰冷缺乏情感的一面,而後面呂格爾就是在解釋這點

首先提到人的情感是強烈且會互相吸引,這也表示會產生衝突。而公共服務機構最終的目的,這個目的雖然說前面提到「被掩蓋著」,但後面也有稍微解釋「它也可以隱藏在某些工作崗位上或社會安全制度所提供的既微小又抽象的服務之中」。

可能是我們在工作或生活中的日常做的一些小事,比如對服務員說謝謝、幫下一個人托住門、保持環境整潔等。這些小事累積起來,很多人在做的時候,在整個社會就成為一個正向循環,所有人都被幫助過也在幫助別人。也是我所理解「仁慈」。這種仁慈也是像書中提到,並不會向慈善一樣到處宣揚說自己又做的什麼善事、捐了多少錢,當然慈善這東西到底是不是這麼虛偽我覺得可能有點爭議,有一種說法是在「教育」人們做善事。總之所有事都有一體兩面,慈善也是吧。

但「公共服務機構」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某一個人或眼前的仁慈,它服務的對象是社會整體,所以才會有前面提到「冰冷缺乏情感的一面」。


3) 社會透過調節以平息衝突

社會是矛盾的,它滿足個體需求,卻也控制著個體。社會要求人們遵守規範,也因界定規範相對產生異常行為。所以當社會對個體照顧越多,個體越容易被視為異常。

博柯 - 排除是否往往不著痕跡?
《監事與懲罰》

「將「痲瘋病人」當作「瘟疫患者」處理﹝…﹞:精神病院、感化院、少年犯教養所、受監控的教育機構,加上部分的醫院,一般來說,一切對個人進行控制的機構都以一種雙重模式在運作:一方面是二元畫分 ( 瘋狂 / 不瘋;危險 / 不具攻擊性;正常 / 不正常 ) ;另一方面則是強制安排,進行區分式分配 ( 他是誰?他應該在哪裡?他具有什麼特性?如何辨識他?如何用個別化的方式對他進行常態監管等 )。一方面,我們將痲瘋病人當作瘟疫患者,把個別化的規訓手段運用在遭排斥者身上;另一方面,因普遍施行的規訓控制,使得「痲瘋病人」被貼上標籤,並對她啟動一種排除的雙重機制。」

Q:作者認為現代社會排除方式有一種弔詭的形式:不是將人排拒於社會之外,而是監禁在社會之內。這些所有被安置在精神病運、監獄、教養院的個體,有什麼共通性?

二元畫分和區分式分配。

Q:為什麼拿醫院、甚至學校,去跟上述這類機構來比較,會令人感到詫異?

可能是因為醫院、學校這兩種機構和受監控的機構,功能不一樣,但採用的手段卻一樣。醫院和學校應該要讓人感到安全、平等、自由等。但因為要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會需要設立規範,而設立規範就會產生「不正常者」,這點是跟受監控機構如監獄是一樣的。所以用這類的機構來做比較會有點意外。

Q:衝突如何被掩蓋?

有點不太明白這個問題,書中也沒做過多解釋,是在講因為規範而產生的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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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這邊提出個想法蠻有趣的,「對個體照顧越多,個體越容易被實為異常」。因為規範而區分出「正常」與「不正常」,所以規範越多,不正常者就越不正常..?

恩…有點不知道在講甚麼了…。

總之是一個有趣的觀點,從沒用這個角度看「規範」和「正常與否」之間的關係。


總結「社會能夠阻止衝突嗎?」

第一點「社會無法阻止衝突,因為社會建立在衝突之上」,就字面上的意思就馬上能知道在講什麼。第二點「社會應該為個體之間的衝突負起責任」,社會需要建立制度減少衝突,但這些規範有時候會讓人感覺過於冰冷。制度之所以冰冷是因為要公正,而實際上社會充滿各種「仁慈」也就是溫暖的地方,比如互相幫助、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等。最後「社會透過調節以平息衝突」,主要講因規範而產生的矛盾。

現在理解衝突絕對會存在,也知道社會透過規範管理衝突,現在的問題點就是第三點提到的,因為規範而產生更多不正常,然後再設更多規範,又產生更多不正常…無限循環,似乎沒有一個完結..?

或許人類的〝目標〞就是利用規範把所有的不正常都包圍起來?

恩..好像是完全不同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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