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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電影《亞當之子》:被撕裂的上帝

不同的宗教都有靈修的傳統,路徑不一;而一些沒有明確信仰的人也興起學習冥想之類的方法,尋求心靈的平安,也類近靈修。對很多人來説,靈修跟讀書一樣,最好有一個清靜的房間,讓人專注地讓心靈沉澱,與至高者聯繫。但這裡想説的卻是:受苦的身體在鬧市的邊緣,如何談得上靈修?

《亞當之子》是一齣有關西安露宿者的紀錄片,導演陳長清用了數年時間,在街頭抬著攝錄機,跟那些在路邊捱餓受冷的露宿者們相處。有路人關心起來,對著鏡頭嘆道「朱門洒肉臭,路有凍死骨」。電影沒有觸及政府有否相關的責任與角色,但拍下了當地教會對露宿者的惠慈工作。電影的「主人公」王歡既是露宿者,也是教會義工,跟教友給其他露宿者添衣送飯。

黑白高反差畫面所呈現的,並非一個黑白分明的世界。王歡信了耶穌,在物質上稍得接濟,但教會並不能給他一個安穩的居所。這個十多歲的少年,並無以一種「福音節目」中常見的正面姿態「講見證」,反而顯露出其掙扎和軟弱。

影片甫開始便是王歡剛從警察局走出來,流淚懺悔的情景。他因偷竊而被捕了,以身上所有的錢財保釋自己,猶幸在嚴寒中有其他露宿者替他找地方過夜。顯然信仰並沒有令他馬上脫離罪惡,也沒有擺脫貧困。導演陳長清有意擺脫那類「關顧貧窮」電視節目的形式,沒有像新聞記者那樣把主人翁流落街頭的來龍去脈講清楚,更抗拒放大低下層的光輝一面來「感動中國」。或許在一個專制和腐敗的政權治下,他無法講清楚--又或者講清楚也沒有用。

其實還要再現些甚麼呢?無數的露宿者窩在街頭,天天翻垃圾筒找尋可變賣的物資或剩餘的食物,難道還有誰要看電影才知道嗎?於是陳長清乾脆反其道而行;他不要「揭秘」,反而把電影的敍事剪得支離破碎,沒頭沒尾,甚至前後矛盾。那麼電影便能以破碎之意象來呼應露宿者們破碎的身、心、靈,以及一個撕裂的社會、人們分裂的人格。

起初王歡說自己從小便沒有了父母;後來卻有一個像是他「父親」的人物出現;再後來,王歡邊哭邊走,激動地說讓「他」打死自己也不怕,只是還牽掛著「母親」……那個「他」是其父親嗎?但「他」手腳傷殘,怎樣有能力虐打十七歲的少年呢?

陳長清沒有清楚地梳理這些前後不一致的細節,故意把敍事碎片中的縫隙暴露出來。裂痕從外部的人生經歷蔓延至個人內心的深處。因為極度的貧窮,基督徒王歡仍是一個賊,電影那粗糙的黑白畫面令人想起意大利導演德西卡(Vittorio De Sica)的新寫實主義經典《單車失竊記》(偷自行車的人):戲中的父親單車被偷了,失去了工作,在困窘之中唯有偷別人的單車,卻失手被擒。他們都是典型的「被罪者」,也令人想起保羅說的「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7:18)的困境。

不過陳長清對於這種「人的分裂」並不只是悲憫,也有反諷:前文提及那位控訴貧富懸殊的路人,激動之時一度說要把外衣脫下來給露宿者,但他並無實行出來。另一方面,教會的幫助也是有限的;例如一位常常跟王歡一起派發物資的信徒,也有顯出「單顧自己的事」的時候,並無法完全滿足王歡和其他露宿者身心靈的需要。

誠然,天國在天上,信徒卻祈願「在地若天」,這是教會所面對的最大悖論。教會的工作始終無法代替上帝的救恩,信徒也只是蒙恩的罪人。王歡依然痛苦,但信仰給他的改變,不在於得到了很多而擺脫貧困,而是給他付出的機會,有力服務其他受苦者。

耶穌曾對門徒說:「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 : 35–36;40)

甚麼?探監?上帝被困在獄中?比喻中,耶穌並無把坐牢的原因限定於「為義受逼迫」的狀況。無衣無食的窮人和失去自由的犯人被歸為一類,就是「作在他身上就如作在主身上」的一類。

道成肉身,神成了人;基督不但取了窮人的樣式,更取了犯人的樣式,以無罪之身為所有人的罪代贖,這本身也是一種撕裂的樣態。你可以說得救的王歡仍然活在苦罪之中,也可以說神藉著他讓其他苦罪中人蒙恩。與其說苦罪中人進入教會,不如說是基督的身體流落街頭,捱餓受凍。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也是撕裂的身體,如無酵餅被擘開,「為你們捨的」。

《亞當之子》的意象、敍事、人物皆呈裂開之勢,猶如被剖開的祭牲。通常靈修講求的是專注,但流落街頭的人連安靜睡眠的空間也缺乏,尋求「專心默想」可謂奢侈。王歡一次又一次在街上流淚禱告唱詩,呼求神赦免他的罪時,其境況跟「心中有兩個律」的使徒保羅是同樣的撕裂。若然世界和人的生存狀態根本是裂開的話,人會否也可能在那些隙縫中與神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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