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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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曉得~文章能寫多久? 沒有期許自己能夠寫得很長很久, 希望有一天發現我再也寫不下去了, 我想~ 我應該會覺得開心 因為那將代表我不再覺得難過受傷。

分手的第六天

(编辑过)
恨一個人要比愛一個人容易

9/9 天氣晴

不知不覺已經來到了第六天了啊,似乎沒那麼感傷了,但還是不自覺想到他,內心很是在強逼著自己遺忘以及厭惡他,厭惡的部份好像也沒強逼,就是討厭死他了!聽人說,恨一個人要比愛一個人容易的多,或許因此,我選擇想到他就立刻詛咒他去地獄,盡可能的希望他過得超悲慘!感覺現在的自己似乎已走到第四階段*註1,我是真的完全不想再回到過去,縱然有機會再一起,清醒的認真的問自己,還想嗎?

不管自己認為對方根本不想複合,也不管內心覺得什麼可不可惜,甚至天真犯傻的認為從來一次,這次自己一定會做得更好,其實一直在不斷跟自己說,也清醒明白,面對這段感情,我真的是盡力認真對待了,我沒有任何遺撼,還是不成,真的不是我的問題了,是對方有病,哈,他真的有病。

真的是宇宙大賤渣男,我真心為自己不值跟心疼,但總是結束了,算是認賠殺出,就算賠了不少。也好過血本無歸啊!


註一:

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27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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