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夜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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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天適合伏案寫作(業)(YA) 主要分享讀後感、回憶錄、雜談系列◖⚆ᴥ⚆◗

談談那些舊友1__三喧


和三喧認識是在小學三年級,那個還會肆意在走廊或操場奔跑的年紀。雖然不記得她一二年級是幾班、是不是跟我在同一層樓,但看到她的那瞬間,我就想起來了。


「這個人以前綁雙馬尾,有留瀏海,胸前掛著貓咪的卡夾——我在走廊上看過她。」


那時的她,髮型已換成單馬尾,不高不低的倚在後腦杓,卡夾也換了樣式,我卻一眼就能夠辨認:小學的時候,這類的印象總是特別鮮明。


我並非一開始就認識她,也忘記第一次和她搭話的過程,只是,在那個東森電影台還在持續重播「第一神拳」、「中華一番」、「烘焙王」、「神鵰俠侶」的日子裡,我們因此相識,之後便形影不離。


《神鵰俠侶》卡通版當時演到第三季,主題曲是劉德華唱的「真愛是苦味」:聽不懂粵語的我們,時常搭配鉛筆盒裡的小道具,手舞足蹈著亂唱,偶爾也會趁老師改聯絡簿時,湊到她跟前表演。後來《烘焙王》重播時,爆炸頭店長在片尾曲跳的舞,我們又做了類似的事情。


三喧喜歡玩「楓之谷」、「薩爾達傳說」,也擅長畫動漫人物。有時候只需要一天,她就能畫完2.3張A4大小的分格漫畫,再拿來給我看。儘管上述的遊戲我沒怎麼玩過,卻絲毫不影響我們之間的默契和話題,或許這才是最奇妙的地方。


除了動漫,懶懶熊也在我們的友情中擔任重要的角色:那時懶懶熊還很紅,放學的途中只要經過我家樓下的夾娃娃機,十之八九會有可愛的懶懶熊等著我們,看誰把持不住,偶爾我們也會敲對方竹槓,最後一起帶著懶懶熊滿足的回家。


三喧還創立了名為「喵之百貨」的奇妙制度,我是她的第一個會員(她也真的畫了會員卡給我)。簡單來說就是積點換獎品,雖然獎品都是她聲稱不想要但不好意思丟掉的東西,奇妙的是我都蠻喜歡,也順利拿到不少回家,成為「黃金會員」。


我們的友誼順利維持到分班後的五六年級,每天放學,我會等她一起下課;但要是有事耽擱了、或者不一起的話,我們都不會通知彼此,下次見面時也不會提起。


真的是一次都沒談論過,關於這荒謬的默契。


那是智慧型手機已經存在,但上學不能使用的時光,任憑我們四年的好交情,也從沒有想過要交換電話這件事。


是直到和她失聯後,才恍惚的想起來「啊,我沒有這個人的電話。」


順著這連結,我還想起自己並沒有和她出去玩一整天過;除了放學後的夾娃娃之旅,僅有的一次是她順路來到我家玩倉鼠。


可能是因為如此,沒有電話這件事,才顯得不那麼重要吧!


和她在一起的時光如此特別、瘋狂,現在看來卻恍若隔世。


幾年前她說,現在偶爾經過我家,還是會抬頭看看那個陽台;幾年後的我,卻已經搬家,甚至也沒有理由去通知她。


好像朋友就是這樣,只要失聯太久,曾經的感覺總是會變。我太晚領悟到這個道理,以至於回首看message,那些聊天記錄再多的人,還是沉了下去。


我曾和一個國中同學提起這個疑問,她跟我說:「人和人之間,除了基礎感情,還需要契機。」


「就像我跟你也是三年沒有聯絡,要不是我們現在同樣讀日文系,我可能也不會跟你有話聊;相反的,如果曾經失聯又沒有契機,通常只會很生硬,還不如少點尷尬。」


原來人的生命中因為如此,陪在自己身邊的人越來越少,但即使如此,妳留給我的這段時光,依然是無可替代。


我知道妳現在過的很好,我亦然。


只是偶爾會想起,夏日的操場上,妳輕拍著我的頭,笑著說「馬尾的前面是馬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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