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偉棕

@hermanwctang

中大學生會會歌

前幾天颱風來襲之前,街上的風已經很大,我剛巧與一位中大後學一起上法庭,忽然想起中文大學學生會會歌有一段是「迎著風,對著 浪」,正配合情景。但後學沒有共鳴,因為他們那個年代已經不唱學生會會歌了。真是可惜。關於中文大學學生會宣佈解散,周保松校友撰文指出,學生會只是停止運作,法律上並未解散。

國安法首案判決之後

我並不認為,因為「光時」口號,唐英傑應被定罪,但我估計,法庭一定會把他定罪。果然,本週一法庭判決唐英傑有罪(刑期今天宣判,竟然長達九年)。雖然早知結果,但我對判決仍然感到非常失望。一張掛在電單車上的標語,被法庭視為「有可能煽動他人分裂國家」(capable of inciti...

疫下打針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及副主席,被控煽動,今天上庭,法庭並不批准保釋。畫繪本也會被控,這是繼蘋果日報數名編採被控後,又一以言入罪的例子。這兩年來,政府的行為不獲市民信任,情形每況愈下,因此就算政府表現得如何努力,去防疫/抗疫,也絕對得不到市民的支持。

別矣香港電台

自從新任廣播處長李白全上任以來,香港電台急速下滑。別矣香港電台。當然,這種告別只是心理上的,實際上早上(只是早上)還會習慣收聽港台,但主要是收聽交通及天氣消息,以準備出門的安排,其他的內容,基本上是不會追聽的;如果是訪問湯家驊或劉兆佳,更會盡快關機。

我的後花園

很多朋友打算移居英國,其中一個最近熱門的落腳點,是在泰晤士河畔的京士敦(Kingston Upon Thames),該區其中賣點是有列治文公園(Richmond Park)作為其後花園。據說,BBC保育地球節目主持David Attenborough亦居於此區。

失語

蘋果日報結業,兩位寫蘋果社論的朋友,在上週先後被捕,變得人人自危,風聲鶴唳。編輯被捕,震撼之處在於,評論也有可能觸犯法律,而且觸犯的可能是漫無邊際的國安法;評論有可能是煽惑,評論也有可能是顛覆,令到我們這些以評論為志業的、自命為「知識分子」的筆耕者一時失語,不知道是否還可以繼續評論下去。

同聲再哭

上週,蘋果日報高層被捕,公司資金被凍結,已經預示蘋果日報終局的來臨。至昨天( 6月24日)蘋果日報終於出版最後一份報紙,態度認真,維持了最後的尊嚴。我曾有疑問,既然蘋果日報有如被凌遲的垂死者,為何不在本週一就停刊,以減少大家(特別是蘋果員工)的痛苦。

同聲一哭

警方昨天拘捕蘋果日報五名高層人員,並凍結(部分?)蘋果日報的戶口。多月來,政府多番示意會打擊蘋果日報,警方昨天的行動,大家都不會感到意外,只是事情真的發生,還真的令人感到痛心 。而且 在黎智英股份遭凍結、蘋果高層被捕、戶口無法運作的情況下,現實上蘋果日報在短期內應該難以繼續出版,這是香港的悲哀。

同聲一哭

警方昨天拘捕蘋果日報五名高層人員,並凍結(部分?)蘋果日報的戶口。多月來,政府多番示意會打擊蘋果日報,警方昨天的行動,大家都不會感到意外,只是事情真的發生,還真的令人感到痛心 。而且 在黎智英股份遭凍結、蘋果高層被捕、戶口無法運作的情況下,現實上蘋果日報在短期內應該難以繼續出版,這是香港的悲哀。

記憶與遺忘

六月是一個發生很多事情的月份。2019年6月9日及6月16日的兩次大遊行, 絕對要記入香港的史冊。有報導說,當日6月9日的遊行,有103萬人參加(6月16日就更多,人數估計達200萬);人數我就數不到了,總之就是很多很多人。兩次遊行的隊伍,迫爆整個銅鑼灣至中環的地帶,人群到接近深夜才完全疏散。

書寫六四

今天是64 的32週年, 早上已傳來消息 ,指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因為宣傳被禁止的(六四)集會而被捕。今年,特區政府繼續以限聚令之名,禁止在維園舉行燭光晚會,現更先發制人,阻止任何可能在維園出現的「影像」,哪怕是「一人集會」。至此,維園的燭光將最終無法燃亮。

進退有時

今天在法庭,聽著法官宣判,前年10月1日10人煽惑、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的判刑,刑期最高為18個月(只有單仲偕及蔡耀昌獲判緩刑)。(同一)法官(再次)宣告,就算是性質和平的(未經批准)集結,法庭也可能重判;和平集結如今都變成高風險活動。

大帽山下

家住元朗區,在大帽山下,已經十多年了。從家中一個窗口外望,可以看見大帽山頂的氣象站。不過,可笑的是,我可是最近一、兩年,才醒覺大帽山頂確實在我視線範圍。其實,一生大部分時間都住在大帽山下。(讀中一時,第一次登上大帽山頂,那時候還試圖搞破壞,要把山頂公路中間的貓眼石挖出來。

售樓潮

這幾個月,明顯多了很多樓宇買賣的交易,而不少賣方均表示,會在出售樓宇後移民;英國是一個熱門的移民地點。當然,有賣方就必定有買方,即是說,與此同時亦有不少人認為,現在是入市良機。在賣家方面,一些只是小康之家,出售物業的樓價,大概是港幣600萬至700萬元;經濟較充裕的,可出售的...

上訴的勇氣

蔡玉玲決定,就她向運輸署查冊一事的定罪上訴,勇氣可嘉。在一般情況,被告上訴與否,主要考慮因素,是看上訴有多大機會成功。如果機會渺茫,就無謂上訴;反之,應考慮上訴。在抗爭案件,還多一層考慮,就是希望法庭確立重要的法律原則。過去,一般認為終審庭最終可作出(合理的)定奪。

佔中案總結`

佔中九子的上訴案,今天判決。一如所料,上訴法庭駁回所有被告的上訴申請,維持原判。佔中案在2018年底審理時,備受各方關注,但經歷2019年的事件之後,佔中案的上訴,在社會上已不再引起一點漣漪。相比2019年的種種事件而言,2014年的佔領事件,只是小事一宗。

受審判的是公檢法

編導蔡玉玲被控明知而作虛假陳述,昨天被定罪及判罰款六千元。表面上,受審判的是蔡玉玲;實際上,受審判的是香港的公(公安,即警方)、檢(檢察,即律政司)、法(法庭)。警方為什麼要提出起訴?新聞界多年來廣泛採用這方法去查證新聞人物的身份,一直未有人認為有問題。

法律服務人民?

九名知名泛民人士,因在2019年8月18日組織及/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週前定罪,今天在法院判刑;所有被告均要判處監禁,刑期不等,而李柱銘、吳靄儀及何俊仁三人不用即時入獄,以緩刑處理。判決當然令人憤慨,但也是意料之中,被告人也早有入獄的心理準備。

法官的取態

因抗爭事件及因國安法引發的訴訟,不少都已經在法庭審理。不少人曾寄望,法庭會作出「公正」的裁決。但事與願違,法庭的不少判決,均令人失望,令人覺得法庭未能秉持法治的原則,亦未有考慮這些一切的始作俑者,乃是特區政府本身。就此,社會上基本上有兩種看法;一種是認為,法官已直接受制於特區...

牆內牆外

47人因涉嫌觸犯國安法而被起訴,其中36人被拒保釋而要關押。這36人中,有很多都具知名度,他們在獄中的生活狀況,亦因此引起很大關注。在2019年,陳健民因佔中案而要入獄,成為牆內的人。我作為他的律師及朋友,多次去探訪他,討論法律事宜,並聽他描述監獄內的種種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