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個光
就是那個光

借用文字觀察思考、探索生活中,也許理所當然的無聊煩惱。 習以為常的,很多事沒有懷疑過,怎麼說怎麼做,如何定義,又是誰曾經說過。 重新認識,用幾句老中二,希望啟發你,或是誰來啟發我。

努力一定換來回報嗎? ▏工作狀態的自我消解

出來討生活誰不是為了那一份薪水,照理說一份耕耘一分收獲,要是我很努力很努力的工作了,是不是值得(就算不是完全等比例)相對應的報酬了?也可能未必。換了工作的這幾個月,越來越多的加班,都搞不清楚該怎樣做才好了?這一篇是在自我消解的同時,思考到的一段解釋,也是讓自己轉換一下。

出來討生活誰不是為了那一份薪水,照理說一份耕耘一分收獲,要是我很努力很努力的工作了,是不是值得(就算不是完全等比例)相對應的報酬了?也可能未必。

換了工作的這幾個月,越來越多的加班,都搞不清楚該怎樣做才好了?這一篇是在自我消解的同時,思考到的一段解釋,也是讓自己轉換一下。

工作=商業行為

如果要說工作就是實踐夢想,我不拿薪水的......,那我也隨你,但只要是有在拿薪水,應該都能夠認同工作是種商業行為*、利益交換,我付出「勞力」來換取「薪水」,各取所需。

通常「薪水」就是手上的那份沒問題,沒拿到的自己討去,但在「勞力」這邊就有些解釋空間了。

商業的本質是交換,而且是基於人們對價值認識等價交換,去到商店,我接受一瓶水要4、50塊,那我就得掏出這個數字來換取它。

照理在工作上也是一樣的,我接受這份工作付給我4、5萬每個月,相對我也得掏出......勞力?

我覺得有趣的是在這裡,常說為了工作付出勞力、時間、技術等等這些,但雇主並不會因此收到一份「勞力」,這並不是實質物,這邊說的勞力、時間、技術這些都只是作為勞工參與交易的代價,實際上雇主收到的應該是這份代價所達成的結果,用體力、時間、技術來解決問題,沒道理請人來啥也沒幹,浪費時間還得付錢。

進一步說明,前面說工作並不是實質物交易,不是說一定得有可見的物品交易,在市場上所有交易物都該被視作物品,由此才能交易,但勞動力卻不能,至少在現代不完全能,不只是把人當人看這點,或許古代奴隸就只是單純勞力,但如今大多數的工作都還得稍帶上腦子,同樣的兩個勞動力並不能達成同樣的結果。

兩種奧客

這邊得要解決個難解的現實問題,去工作多數人都是聽命行事,要說浪費時間、做不出成績,還不都是主管亂下命令,要是交代清楚,我又何必做白工。

但回到上一階段的討論,作為勞工需要付出的內容,從一開始就有模糊空間,你以為進來是聽命辦事,但其實上面要的是解決問題,又同時告訴你表面上還是存在的主管命令。

試著用商業行為來看,這就像兩種不同類型的奧客,一種是還沒考慮清楚自己的需要,或是沒交代清楚,這讓應對的人只能不停的試錯,另一種則是專門來A的,什麼都要,就像小七店員越來越萬能,但最終仍得不到真正的專業。

努力不是等價交換

當很努力了卻看不到效果,只會讓人心理不平衡,不斷懷疑自己的沒用,這就是現在的我,但就我現在的想法,努力不會直接看到回報,或許是以為的努力一點也不,還需要更多的代價,又或許是像我前面的想法,只看見付出的代價而不是專注在實質的成果。

回過頭看成是面對奧客,或許可以把結論簡單一點,畢竟是一直都面對同一個客人,要是能撐過去適應了,那會是最好的狀況,但要想改善現況。

  1. 離開:直接這筆買賣不做了,總不至於無路可去吧。
  2. 找到定位:幫助奧客找到他的需要,或直接把自己擺到正確的位置上。
  3. 接受自己的無能:很神奇地得出這個結論,有沒有這麼奴,但為了平衡自己的心理,要是一直糾結在「我做這麼多很虧」只是迷失自己的目標,真待不下就1吧。


*商業行為有其成立的條件,我沒有認真對照,不過應該符合吧。 以營利為目的、發生交易行為、出於雙方自願、符合法律規範


👉有光的地方【方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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