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房
張子房

Sad but True

機車歧視、行人地獄?交通事故一律自求多福

正式考試前強制在監理站聽兩小時課,兩小時下來只聽到兩個重點:

  1. 騎機車會死。
  2. 不要騎機車。

教官特別訓誡,機車事故佔比最多年齡群是高中生和大學生,即牌齡兩年內的族群。男朋友害自己出意外、害死了女朋友、害了女朋友的家人。有一個案例我聽到火大,甚麼人家單親家庭辛苦把女兒養大讀醫學院非常漂亮優秀結果把女兒撞死⋯⋯所以活下來的男方比較好過?

算了,台灣的交通問題,個人感覺排除交通規範奇怪以外,主要在於台灣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比你快。甚麼意思呢?在香港每個人都想比別人快。

「想比別人快」會造成:別人打燈轉線,你加速抵住他,不讓他轉。緊貼前車向對方施壓,催逼前車駛快一點。不理會前車遭遇,稍慢一點就咇。有一點不會犯:我想比你快,察覺無法超越,不會硬來也不會撞到(盡量)。

「覺得比你快」則是:嗯?我撞到你?我以為自己超過你了。

端傳媒:模糊又彈性的道路環境,台灣如何終結「交通地獄」惡名?

前陣子有一則公車駛過行人過路線把行人撞到順便碾了一下。看了影片是行人進入公車盲區。汽車騎駛員依靠車身各個鏡片觀察車外情況,鏡有死角,車體愈大,死角愈多。最著名的莫過於內輛差,車子在轉右彎時,右則前後輪會出現一個絕對會撞倒的領域。那個領域,司機從座位上是看不見的。

可是,行人明明在橫過馬路途中,為甚麼會落入內輪差裡?假設情境是路人與司機同時起步。

司機說:我轉彎比你快。啊人咧?

被你碾過了。

汽車同樣喜歡超越機車、切線,突然右轉,一旦轉彎就會落入盲區,看不見你就撞了。但此時機車騎士剎車減速更危險,後面跟着可能二三十台車,你要前撞或是後輾?

再補充說明,車子轉彎的過程是「入彎減速、出彎加速」。因此當你已經在內輪差裡,車子看不見你,一旦加速,那道力量是很大的。噢,不過我常遭遇到的司機是踩着油門入彎,除非遇到紅燈。

機車騎士的駕駛習慣同樣奇特,以前在台南就見過明明一整條馬路無車無人。兩台對面線的機車都可以撞在一起。

不騎車的奇怪訴求

既然事故這麼多這麼危險,不再騎車就就好啦,特別是事故最多的大學生們。這句話真是不了解機車作為交通工具的必要,或是高估了公共交通的便利。

騎機車的理由並不是「機車代表自由」、「成年後自以為可以掌控一些東西」那麼唯心,滿足心靈需要之前,機車對大學生來講是必需品。

大學生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社交需要。今天我們要家聚,那當然要吃好一點,去遠一點的地方,可能機車十五分鐘左右。那已經超出腳踏車的範圍。

要打工,可能白天要上課,得上大夜班。大夜班要回宿舍沒機車要怎麼辦呢?那你可以不打工或找一家近一點。開玩笑,工作那麼好找嗎?而且有些人就是要高薪零工才繳得起學雜費。

有些學系還需要到校外上課。可能定期去海濱、沙灘甚麼的。我記得有同學要去奇美實習,一兩位學校不會按排交通。等公車?早上8點一班,晚上6點一班⋯⋯你要等嗎?

因為機車事故多,那就不要騎,是很矛盾的。學生們既沒有足夠金錢買汽車,機車則是家裡可能有一台,父母或姐姐在騎,經濟水平負擔是最低的。

出社會的成年人要依賴公共交通,也不是不可能,除非當日上班下班在同一個地方,一天只去一個點。

你會不會這樣?你不會的。上班途中可能要去銀行、交文件、見客戶。下班後吃飯買便檔或順道去超巿買點東西,或接孩子、男女朋友下班。晚飯後去星巴克或去夜巿,你要等公車嗎?一小時一班呢!

兼容並包的道路哲學

說起來台灣馬路的包容度異常地高,它們的交通燈幾乎可以對應任何情況。在台南還不覺得,來到台中混亂到不行。

回想起來台南的交通情況反而是挺理想的。首先在台南有「圓環」,圓環差不多是迴旋處的概念,我記得東門和西門都有一個。如果要轉到同一條路不同方向的線道,只要向前直駛,駛到路盡頭,圓環繞一圈就可以了。

來到台中,我嚇到的,汽車居然在十字路口180度調頭。我還想,這OK嗎?真的OK的嗎?考到駕照後才發現台中沒有圓環,至少我沒看到過。理解不能的設計。

一來不是每一輛車的長度,都足夠在狹窄的馬路上迴轉;二來前方馬路可能有違停,原本兩線變一線,不足夠迴轉的汽車會怎樣呢?入後波倒後。逢甲那邊我好幾次看到倒後的車和行人擦身而過。三來後面的車也要左轉,貼得很緊,一倒後不小心就撞了呀!

交通燈的設計同樣考慮了各種轉彎情況,複雜到好容易衝紅燈。捷運那條路,不曉得叫甚麼路了,一盞交通燈至少有五顆燈泡。紅燈、黃燈、綠燈、左箭頭、直箭頭。因為機車考試沒考,騎you bike時我盯了好久。組合如下:

紅燈:全部停
綠燈:全部前行
黃燈:準備停
紅燈+左箭頭:可左轉 -> 紅黃燈 ->紅燈
紅燈+直箭頭:可直行 -> 紅黃燈 ->紅燈
綠燈:可直行可右轉可左轉 -> 紅燈

小社區有一個不對稱的十字路口,還有點坡度。身處任何一個路口,都無法直線望到左右前的來車,你唯一依靠就是紅綠燈,而紅綠燈的設計理應是讓人相信,當你在綠燈時,其他三方是紅燈。確保其他方向車輛不會與你爭線,然後,我騎在這個路口上的第一天,我在綠燈前停下來了,因為它的燈號順序是這樣:

紅燈->綠燈(1)->黃燈-> 紅燈+左箭頭 -> 右箭頭 -> 綠燈(2) -> 紅燈

我是在綠燈(2)的地方停低,因為我看到前方有大型車正在左轉,機車全部在它內輪差範圍。如果我加速,我就會撞到它車尾。可是我明明是綠燈。直到現在我還疑惑,那盞綠燈是不是給我看的,抑或是給機車看的。

欸?交通燈不都是給駕駛員看的嗎?不是喔!左箭頭就不是機車看的燈⋯⋯嘛⋯⋯我也不是百分之百確定。

可是我非常相信,道路設計者用盡他們最大努力,讓各個道理使用者都可找到適合的路誌。變成好像兩個綠燈都適用,兩個紅燈都該停,紅燈加左綠燈好像也輪得到我。

當我還懷疑不對稱的十字路口之際,居然給我發現了另一個大Boss:星字路口⋯⋯總共有五個路口,我還在找待轉的時候就差點給撞上了⋯⋯

禮讓與闖黃燈:狂野的駕駛者

華人開車都有一個習慣:認為其他車一定會避開自己。沒有人想撞到。

聽過大馬人說在新山通往新加坡的橋上,撞車吵駕的一定是華人。香港開車也同樣,不知道為甚麼打燈切線,後面車會加油往前。經過路口奉旨不減速。

台灣同樣,個性溫和的台灣人一上到駕駛座頓時變得粗暴狂野,釋放了內心的怪物,總之老子開在路上你就得給我走開。但唯一不同的是,假如今天在香港追尾了,無論如何根究責任一定是後車的問題。

想衝黃燈但來不及,急剎車後超越白線。剛好完全蓋住了機車等停範圍。如果有機車在前方全部輾死了


比方說前方車子突然停下,你從後而至撞上了,首先不是追究「前面的車子為甚麼停下來」,而是後來的你有沒有剎車、減速、避開等等。這方面香港人還蠻講道理的,會說「前車固障」、「有狗有路人」,總之是支持前方車輛。

台灣則會要求禮讓。甚麼意思呢?機車考題有一條是汽車在小路轉大路,機車該怎麼做?答案是「讓汽車先轉」。這個邏輯就有點奇怪了!小路出大路永遠是讓大路車子直行,怎麼會大路車讓行?明顯是預設「大車不會讓小車」而設定——現實如此,不讓你就捱撞,只好教育機車讓路。

闖黃燈是另一個極危險的狀況,不止一次黃燈時我停下來,聽到後方車輛狂按喇叭要我讓開,包括小型貨車、公車和工程車⋯⋯

黃燈轉紅燈的時間點沒有標準。我見過2秒轉紅,也遇過0.5秒轉紅。假設我在壓線的情況下轉黃燈,我當然是開過去,不然後面的車子來不及反應,撞上我就不好。

黃燈時我距離停車線尚有10m - 20m,我當然是選擇停下來。一來我無法判斷尚有多遠才能穿跨前方路口;二來既然我停下來,後方的車也能停,不然後車穿過時,燈號很可能已轉紅,闖紅燈了!

可是台灣人會這樣嗎?不會,看到黃燈他們會加速!

馬路上誰大誰惡誰正確,機車依法黃燈停下,後來車輛追撞,準死。我是常常遇到停下來,結果後面狂按喇叭要我讓開,但那時候其實已反應不過來,停下,催油門再發動也要1、2秒。都撞到了。

幸好目前沒撞過,它們敏捷到切到外線超越過去,而我常常被氣流帶動,晃了幾下——至少50km/h,黃轉紅呢,不是蓄意闖燈是甚麼?

闖黃燈的結果只有一種:追尾。

闖黃燈一半責任要追究道路設計。台中巿的燈號和路口密集到令人煩燥。我記得在台南紅綠燈大約500-600米一個。台中巿呢?目測平均100米一個,最短的50米也試過。我常走的一段路,200米路經過三個路口,其中兩個有紅綠燈。

設身處地,今天我開公車,限定我多少時間要到達某個站頭卻200米給我來一盞紅燈。為了趕上抵站時間,看見黃燈你要不要闖?看見車子慢駛前方你要不要咇開它?

修法改變行為習慣有這麼難嗎?

機車試前講座教官講出台灣修法規定戴安全帽是「修得好」的法例。交通事故未戴安全帽致死率較戴了安全帽高8.88倍。證明人們的習慣是可以被法規而改變。

卻為甚麼道路設計的相關規定卻是那麼的難以調整,甚至是擺爛的程度呢?以下只是毫無根據的猜測:

習慣了。

習慣是最難改變,龍床不及狗窩,當你習慣了一個地方的生活模式,有時知道它爛也不會刻意改變。埋怨嘲笑是最大的包容。

不爽你就走。我們都不喜歡外人批判自己,甚至不喜歡自己人批判自己。啊反正社會就這樣,你不會自己適應?

基建非重大議題。基礎建設好像民主、法治等等議題的層次不同,不值得公眾花大力去討論和抗爭。自自然然就不會想要去改變。

改變很痛苦。改變首先要承認它沒那麼好,很差,要提出。你會感動痛苦、艱難,別人厭惡你怎麼老是說負面話、難聽話呢?

為了不惹人討厭,盡量書寫時加插一些優點進去,不然又會像在散佈不好的訊息。有時候我們說負面話,可能源自於比較,可能源自於過去經驗。但如果你問我的話,我覺得在香港開車比台灣開車壓力大好多。香港喔,車子太多,那份不耐煩會一直傳染過來。而且像闖黃燈這種事,一旦撞上了就是「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死亡」,不是開玩笑的。

我指出的全是個人經驗,除了個人經驗也說不出甚麼所以然來。在法例修訂之前大家互相照應,小心點。真心,隔了十年交通狀況終於受到大家熱烈討論,老懷安慰。社會進步便是從大家認真討論開始,不然我們都說別管了,難道你要埋怨社會對你不好嗎?不喜歡不適應就移民呀!

下一次我想挑戰在日本和馬來西亞開車,搞不好會有其他新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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