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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說出概念之前

在說出歧視與民族主義這樣的概念時,應該先把現象與脈絡梳理清楚,身份與族群的權力關係、實際上的施為與樣態、概念的起源、概念背後的意義,這些都不是用一個社會學概念來指稱就代表事實。

比如台灣民間跟旅行社自主做 I'm Taiwanese的胸章。台灣現在的想像共同體,所謂的「Taiwanese」,不太是Benedict Anderson所說的樣態,也就是透過報紙、語言、地圖、博物館、紀念碑甚至公務體系的朝聖之路等等這些形式,要說台灣人自我認同的話,台灣比較像是Erving Goffman說的,自我(認同)是從抵抗中打造出來的,同時台灣的現象也足以證明不只在全控機構或極權政府下才能生出抵抗,對一個總是霸凌你主權的鄰居,也一樣會生出抵抗的認同。而製作胸章的行為同時又是泰國史學家Thongchai說的消極認同,藉由指認我與他者的差異所建構出的台灣認同。

歧視指的則是在人類社會中某個群體因為身份、特徵等因素與負面意義連結在一起承受污名,進而遭受到不平等的行為對待,例如把男同志連結HIV+(污名)而拒絕給予工作機會(歧視)。放在武漢台商包機的事件脈絡來看,首先我們要先有一個撤僑與防疫的基礎共識,也就是說在防疫中撤僑有:一、人道(有些人會以人道作情緒道德勒索,那我們就以人道來說),二、國民健康這兩個基礎作為最大公約數。用人道來做考量的話,是以生病、老弱、孩童為優先,用國民健康考量的話,當然是拿台灣護照的人優先。這兩個集合的最大公約數,就是有台灣護照的老人、病人與孩童,接下來才是有台灣護照的青壯年人,最後再有多的機位,才考慮稱之為「陸配」(正確稱呼應該是外籍配偶)的伴侶。實際上美國、韓國等國撤僑的原則,也是排除「無該國國籍配偶」這個身份(考驗真愛啊),也因此有不少人選擇與妻子一起留在武漢,而非返國。

本來沒有爭議的事,換成台灣,就變成議題。不但用中國人思維成了「有關係有塞錢先上」,還塞了五、六十個沒有台灣籍身份的人,甚至不在名單上卻確診的非台灣人來。那些在飛機上的健康者不知道自己是否暴露在感染風險中,這不需要懂什麼理論定義概念,用膝蓋想就知道有多不人道與不合理。然後現在說台灣人不讓陸配搭機來是歧視,是在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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