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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weenLines|Behind Her Eyes:中文譯名劇透觀眾?

奇怪的就是,為何譯者總喜歡「講多啲」?有人會說這是吸引眼球的技巧,比起一無所知,觀眾或更傾向探索那些「知啲唔知啲」的故事。但是,既然《Behind Her Eyes》這個劇名在英文世界裏為觀眾所接受,為何直譯《她的雙眼後》在中文世界就被人視為爛翻譯?

(以下不含劇透,請放心閱讀XD)

英劇《Behind Her Eyes》近日在Netflix大熱,最初留意到這套劇,皆因其「古怪」的中文劇名——《三人要守密,兩人得死去》。驟眼看,這個譯名與英文劇名毫不相干,可說是譯者的「創作」而非「翻譯」。然而,比起英文原文,中文劇名根據劇情「重新演繹」,有意無意地以「半劇透」的形式「講啲唔講啲」,成功吊到觀眾胃口。

如果平時有留意,不難發現很多外國劇集、電影的香港譯名都喜歡採用這種「半劇透」手法。或許暗示劇情(如《Lost in Translation》譯為《迷失東京》暗示了故事發生的地點),又或者注入情感(如《Before Sunrise》譯《情留半天》顯然注入「情」的元素),更有甚者則如《Behind Her Eyes》般,直接砍掉重練,重新為劇作命名。換句話說,在觀看作品前,譯文觀眾往往因此比原文觀眾對故事了解更多。

奇怪的就是,為何譯者總喜歡「講多啲」?有人會說這是吸引眼球的技巧,比起一無所知,觀眾或更傾向探索那些「知啲唔知啲」的故事。但是,既然《Behind Her Eyes》這個劇名在英文世界裏為觀眾所接受,為何直譯《她的雙眼後》在中文世界就被人視為爛翻譯?是因為直譯的劇名令觀眾不明所以嗎?但原文不也如此?譯文讀者和原文讀者都接收相同信息,都要靠自己搜索才能進一步了解故事內容。是因為中英文化差異下,觀眾對劇名的受落程度不同嗎?那麼翻譯《Coco》時,為何不直接譯成《可可》,而非要暗示劇情譯作《玩轉極樂園》?明明中文世界裏,同樣有以人名命名的電影《桃姐》、《翠絲》。

想起另一個例子《Eat, Pray, Love》,片名翻譯同樣難倒譯者。在Google Translate盛行的年代,遇到不懂的生字一點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句中每個字都懂,卻久久想不到如何用另一種語言完美地重現。《Eat, Pray, Love》正是如此。三個動詞簡潔精煉地概括了主角Liz整個旅程,分別對應羅馬、印度、峇里三地的獨特經歷。若直譯作「吃、祈禱、愛」,觀眾不知所云之餘,也毫不吸引。回到同一個問題,為何同樣為三個動詞並列,英文讀來不覺有問題,但在中文世界的感覺就截然不同呢?我大概想到兩個原因。

首先是節奏問題。「Eat, Pray, Love」三個字都是單音節詞,讀來節奏平均,簡短順口;反觀直譯的「吃、祈禱、愛」,單字與詞語夾雜,在追求工整對應的中文世界裏顯得拗口,主觀一點來說,即是所謂「唔靚」的中文。相比之下,內地譯法《美食、祈禱和戀愛》就略為高明,既忠實地保留了三個元素,亦做到並列詞語的節奏平衡。看似很頹的譯名,大概也經過了深思熟慮,至少將動詞「eat」轉換為名詞「美食」也是種重要的翻譯技巧(可算是class shifts?)。

其次,由於電影片名通常以吸引觀眾為目的,因此翻譯片名就不得不提大名鼎鼎的Skopos Theory(目的論)了。見到《美食、祈禱和戀愛》的你大概只會覺得三個詞語毫不相干,難以聯想到電影內容,亦遑論是否吸引。台灣譯名《享受吧!一個人的旅行》,香港則譯作《再單身遊記》,完全摒棄「Eat, Pray, Love」三個元素,根據電影內容重新演繹,凸顯全片重點「一個人/單身」和「旅行/遊記」。雖然放棄了忠實原則,但觀眾起碼能知道這是個單身女人的獨遊故事,從而達到片名翻譯的目的。

然而回到最初的問題,為何在源語世界足夠吸引的劇名,來到中文世界卻難免要「添鹽加醋」?純粹因為直譯感覺太頹?還是有其他原因?如果你有新的想法,不妨留下comment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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