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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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女工彭小梅:养老保险延缴延退的幸与不幸【第一代农民工的养老故事02】

退休女工彭小梅:养老保险延缴延退的幸与不幸

《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国超过50岁的农民工有4600万,其中有相当部分是第一代农民工。

1999年养老保险成为强制缴纳的险种。但由于企业违法和政府部门消极执法,相当大一批工人长期未能参加养老保险。一项调研显示,在深圳,时至今日仍有50.4%的工厂并未为全部工人参加养老保险(《非深圳户籍劳动者养老保险状况调研项目分析报告》黄巧燕、苏媛,2014年7月。)

近年来,第一批进城农民工已到退休年龄,但因参保不满15年,无法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很多人只能继续工作,以维持生计。

  有一批工人开始行动以推动政策改善。2014年8月,十多名退休或即将退休的工人组成养老保险关注组,通过诉讼、政策意见、摄影展等方式争取退休金。

这十多名工人,是4600万高龄农民工的缩影。他们不应该仅仅作为数据的分子和分母展现在你的面前,而应该是一个活生生有情感与思想的个体。我们希望通过7段人生,从不同侧面讲述第一代农民工的养老故事,更丰富地展现这个群体的形象。


在香港的一次社保研讨会上,在提问阶段,一位工友举手要过麦克风进行提问,她的问题是,“我们在工厂工作了二十几年,可是社保没缴够,现在又不能补缴,员工不能办理退休,怎么办?”

她就是彭小梅。后来在不同学者的演讲中,她多次追问这个问题,专家学者们也没有给出很好的方案。

虽然很早就出台了法律[1],规定企业要为工人购买社保和公积金,但很多工厂都没有执行,政府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了默认一些企业不为员工购买社保之外,有的地方政府还会主动跟资方协商购买社保的人数比例及基数,作为吸引资本的一个“优势”。彭小梅就是这种现状之下的一个牺牲品。

彭小梅64年生,湖南常宁人。跟她聊天中,虽然她强调自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不过她看起来更像一位职业女性:身材瘦小,但穿着干练,说话很有条理。她是本次7位访谈者中唯一的一位管理人员。

彭小梅出来打工完全是出于无奈。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儿,丈夫在广东韶关的煤矿工作,一个月能拿五六百元,在当时来说还不错。1990年7月,她丈夫在煤矿工作时意外触电去世,已经怀孕9个月的小梅听到这个消息后晕了过去。她强打精神跟村干部、亲戚一起到煤矿要说法。经过协商,老板赔了5500元,只相当于一个矿工一年多的工资。

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在家务农实在是太辛苦了,收入也太少,孩子们慢慢长大了还需要学费,她就想着出去打工挣点钱。

1992年,彭小梅来到深圳,进入宝安石岩的一家生产背包背带的缝纫厂工作,刚开始是普工,后来管理人员发现她聪明、肯钻研,就让她做指导员,后来又升到副组长、组长。不管是做普工还是基层管理,都要靠大量加班来挣钱。彭小梅印象最深刻的是97年,工人们每天早上八点要一直上到晚上十二点半,有时甚至加到凌晨两点。每个月加班一百六、七十个小时,上下半个月各休息一天。还好那时候年轻,还能吃得消。

2010年,她发现视力越来越差,做事越来越吃力。加上同一件事情做了20年,“就像人吃同一个口味的菜吃了20年,吃腻了”。工厂总经理发现她做事认真,有上进心,又把她调做自己的助理。

退休年龄无法享受退休待遇

通常来讲,在社保等问题上,管理人员的处境会比普工好,很多工厂也会选择先给管理人员、职员先买社保。彭小梅虽然是92年进厂的,但一直到2001年工厂才开始为她缴纳社保。

工厂也从未给员工买过住房公积金,还诱使员工放弃购买住房公积金,厂方暗示,不买公积金可以加工资:“如果你们不买,等到工厂调工资的时候,会重点考虑。”

2014年12月,彭小梅到了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了13年零1个月,未达到法律规定的15年[2],无法享受退休待遇。

彭小梅看她们的情况跟自己比较类似,维权结果又都不太好,就去问工厂的行政经理,对方告知她已过补缴时限,不会帮她补缴社保。她又去社保站,社保站工作人员也说过了追缴时限,不受理她的补缴请求。

随后,她跟几个同样情况的工友一起把社保局告上了法庭。她们先申请行政诉讼,告社保局不作为,结果败诉。又跟另外一位工友打民事诉讼,要求工厂赔偿他们损失。

强迫离职,外来工是用完即弃的工具?

彭小梅跟工厂进行了多次交涉,厂里要求她到退休年龄时离职。小梅不同意,要求工厂开退休证明。结果工厂既不给她开退休证明,也不给她补缴养老保险。到期的那天下午四点多,总经理找她谈话:

“我们对你的工作和工作态度都比较认可,想返聘你继续在工厂工作,但今天到期了,你先把手续办了,新的劳务合同[3]明天再签。”行政部让她签工资条,上面有两条备注:本人清楚明白工资及补偿已经如数结清;本人清楚明白不走法律程序等。

小梅拒签:“我不认可,我没有公司一分补偿。如果公司把社保这块处理好了,给我开退休证明,我能拿到退休金了,才是真正的退休。如果拿不到,必须要走法律程序,这是我的权利和自由。”

公司表示:会尽最大努力处理社保问题。小梅说:“不是尽最大努力,是必须!奋斗了二十几年,最后回到家里两手空空,对我公平吗?”

律师建议她转回老家。小梅说:“我已经缴了十三年了,我肯定在深圳退休,不可能转回老家。”

小梅拒绝办理离职手续,也没签工资单。工厂就把合同终止通知书、工资条快递寄给她老家和工厂宿舍各一份。现在工厂已经强制不让小梅进厂了,她只好在外面租了房,等待打官司的结果。


延缴延退,最好的结果?

目前她对未来的设想就是,不管胜负如何,先把官司打完。相对而言,彭小梅是幸运的,由于她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超过了10年,现在办理了延缴延退,缴费满十五年——也就是她52岁的时候——可以享受深圳的退休待遇。

而更多的第一代外来工,因为缴费年限不满10年,既然无法补缴,也无法延缴延退,养老保障的大门依旧未向TA们敞开。


[1]深圳市1992年就出台《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2]《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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