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秋
王立秋

一个没有原创性的人。 In the world of poverty, signlessness is best, in the story of love, tonguelessness is best. From him who has not tasted the secrets, Speaking by way of translation is best. (Jami, Lawa'ih)

竞争的动物

菲利普·罗斯的一生和文学的求生艺术

竞争的动物

菲利普·罗斯的一生和文学的求生艺术




克里斯蒂安·洛伦岑/文

王立秋/译



Christian Lorentzen, “The Vying Animal The Life of Philip Roth and the Art of Literary Survival”, Bookforum, https://www.bookforum.com/print/2801/the-life-of-philip-roth-and-the-art-of-literary-survival-24390。经作者和Bookforum授权翻译。

“The Vying Animal,” © Christian Lorentzen,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English in Bookforum, Mar/Apr/May 2021.

克里斯蒂安·洛伦岑(Christian Lorentzen),美国作家,自由写作者,常为《伦敦书评》等知名书评刊物撰稿。

王立秋,云南弥勒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比较政治学博士,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讲师。


这是一篇书评,评论的是:

Philip Roth: The Biography, Blake Bailey. New York: Norton. 912 pages. $40.



在美国,主流的文学风格与其说是现实主义或它的竞争对手,不如说是事业第一主义(careerism)。这既不是评判,也不是诽谤。几十年来,小说家、短篇故事作家甚至诗人都是这么过来的:他们花在管理自己的事业上的时间和精力,和花在写书上的一样多。在制度里耍手腕,在简介和问答中故作姿态,四处巡演活动培养读者群,想方设法地在社交媒体上吸粉,在文学上把自己塑造为浊世中的一股清流——如今,每一个年轻作者,都要对这些要素进行平衡。这是一件关乎生死的必要之事,它的重要性高于并远远超过了与编辑、经纪人和好莱坞大佬的日常往来。过去,作家习惯于把自己塑造为神话。如今,这样的做法要么过时了,要么被视为毒药而被抛弃。古老的画廊中陈列着有教养的文人(豪威尔斯和艾略特)、废奴主义者(斯托)、探险家(梅尔维尔、伦敦、海明威)、疯人(坡)、萨满(惠特曼)、移民过来的贵族(詹姆斯)、移民过来的波西米亚人(斯泰因、鲍德温、毕肖普)、移民过来的花花公子(菲茨杰拉德)、咖啡社的入籍者(华顿)、浪漫主义的乡下人(凯瑟、托马斯·沃尔夫)、小镇编年史家(安德森)、农村的“先生”(福克纳)、城郊的“先生”(契弗、厄普代克)、流浪汉(艾格林)、怪人(庞德)、酒鬼(韦斯特、艾吉、贝里曼)、浪荡子(卡波特、汤姆·沃尔夫)、颓废者(巴恩斯)、抓蝴蝶的老外(纳博科夫)、嗓音沙哑的贵族(洛威尔)、古怪难测的隐士(塞林格、品钦、德里罗)、投入的激进派(斯坦贝克、雷克斯罗斯、赖特、哈米特、海尔曼、佩利)、醒悟的激进派(埃里森、玛丽·麦卡锡)、变成名流的激进派(梅勒、桑塔格)、活动的女文人(莫里森)、异化的移民之子(贝娄)、新-牛仔(科马克·麦卡锡)、潮人(凯鲁亚克)、瘾君子(巴勒斯)、嬉皮士(金兹伯格)。但画廊的尽头只有信奉事业第一的职业作家,后者首先是一名职业作家,最终是一名职业作家,并且也只是一名职业作家。美国文学中第一个这么做、并且迄今为止把这件事情做到最极致的,就是菲利普·罗斯。

当2018年罗斯以八十五岁的高龄去世的时候,德怀特·加纳在《纽约时报》上写道,一个文化时代就此终结了。罗斯是“一代多产而权威的白人男小说家中的最后一个第一流的幸存者”。不要太在意这个事实,即,当时至少还有四位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出生的重要美国小说家——德里罗、麦卡锡、莫里森、品钦——还活着。不要纠结于白人男小说家这个分类,虽然在职业生涯的起点,罗斯曾受邀和拉尔夫·埃里森一起参加关于“少数写作”的小组讨论(当时犹太人还处在边缘)。也不要管这点,即,罗斯赖以为生的套路——带喜剧夸张的自传,自传的元虚构,对不远的过去的虚构——正是当前的主流。罗斯不是一个终点,而是当下的起点。在他之前也有侥幸取得成功的金童,如菲茨杰拉德和梅勒,但在1960年写出他荣获国家图书奖的《再见,哥伦布》时才二十六岁的罗斯,重新设定了电视时代天才作家的模板:他带着那本书上了黄金档,和迈克·华莱士谈笑风生。在和华莱士谈话的前一天早上,他接受了《纽约邮报》一个年轻记者的采访,后者告诉他有批评家说他的书“展示了犹太人的自我仇恨”,并问他对此怎么看。几周后,身在罗马的罗斯通过简报服务,在邮件中读到了这篇访谈。访谈称罗斯说那个批评家应该“写一本关于他为什么恨我的书。那可能会让他更了解我,也更了解他。”为罗斯撰写传记的布莱克·贝利称,当时罗斯说,“我当场决定放弃公共事业。”

这句话在当时看来可能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回头看,则虚伪得可笑。与退出公众的视野相反,罗斯展开了一场长达数十年的,控制自己的公共形象的运动。他一直仇恨批评家,但他只在写给编辑的长信中才会说刻薄的话(他在1974年写给《纽约书评》的一封长信中建议《时报》解雇批评家克里斯托弗·李曼-赫普特,说每年找些本科生来搞个征文比赛就能顶他的活),或把谴责写进小说(在那里,他和他的角色说了算)。他欢迎谄媚者,这些人会找他做友好的访谈,然后再把访谈发表在得过且过的报刊(当时和如今的《纽约书评》)上,而这些报刊呢,也总是乐于为知名的作家(在他们出新书的时候)效劳。“如果你提到一位作家的名字却不说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那么,你就是在贬低他”,在谈到伯纳德·马拉默德在一次派对上受到的轻慢的时候,罗斯这样说。至少对罗斯本人来说,这个说法是对的。除和他常年受疼痛折磨的背(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医生诊断说,这是因为他长时间使用Olivetti打字机造成的结果,于是罗斯换了一台更好用的IBM电动打字机)一样脆弱的自我外,罗斯还有长期的公关问题。太过于经常地,人们把他和他笔下的角色混为一谈。罗斯一直都是一个犹太人,但他信仰的原则是世俗的,他的神是成功和性。他靠写背叛种族的人、背叛阶级的人和变态成名。他需要传播这样的信息:他还是一个好犹太男孩,负责、成功、正常。他收到了太多的邮件:受冒犯的新泽西拉比写来的仇恨邮件,和兴趣盎然的中西部护士写来的建议。他享受这一切,但在有所成就之后他马上就知道,他有太多不想失去的东西了。

怎样协调情欲和现代的礼节,是罗斯的重要主题之一。精神分析师是聆听坐在办公室里的专业人士(罗斯笔下的亚历山大·波特诺伊就是纽约市长的人类机会处助理处长)的肮脏秘密的神父。而传记作家则是这样的人,小说家会把自己想要信以为真的“真相”告诉他:在大多数情况下,他试图表现得好一些,也为此而付出了努力。可无论打字机给肩膀带来了怎样的疼痛,作家独自在桌前做的工作是很难戏剧化的。留给传记作家的材料还有什么呢?家庭生活、情事、出版的细节、职业上的竞争、声望的起伏。高级的八卦或一般的八卦。任何成功的事业都会产生大量这样的东西。罗斯号称讨厌八卦和八卦的人,但他的书中又堆满了经过过滤的八卦。布莱克·贝利新出版的罗斯传也充满了高级和低级的八卦。在校样开始流传的时候,纽约文学界(至少在那些四十岁以上的人那里)有传言称,每个人都被写进去了。来自西部的一个朋友打电话告诉我他听说自己也被写进去了,不过书中并未提及他的名字。我能找到他吗?我找到了他。2005年他出了一本小说,罗斯的一个朋友,我朋友的老师,想通过向这位大师引荐他,来帮他一把。罗斯也好奇,我朋友是不是同性恋(而实际上他不是)。我朋友笑了。那顿晚饭所占的篇幅,比1965年杰奎琳·肯尼迪邀请罗斯去喝睡前酒的那个晚上要少一些。

读这本书的结尾,对我来说也许是一个错误。罗斯的最后二十年,到他2009年完成《复仇女神》后封笔为止,是很有生产力的。(如果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算起,把《萨巴斯剧院》和美国三部曲也包括进去的话,那么,可以说,在这一时期,罗斯写出了他最好的作品。)在两次婚姻的动荡后,这二十年可谓欢乐时光。他挖掘新近的美国史,翻转旧主题,重访旧角色,思考必死性。这些书写得好的不少(《垂死的肉身》、《反美阴谋》、《凡人》),也有一些写废了(《退场的鬼魂》、《低入尘埃》、《复仇女神》)。但这部传记的最后几页只是在记流水账:罗斯写完一本新书;书中虚构角色和真实人物的对应关系;他为美国版图书馆索引和编辑吵了起来;他又去医院做了一次手术,也许,是进一步的血管成型手术;他找到一个比他小几十岁的女友,搞起了忘年恋,他的大方(无节制地购物,还债)助长了这段恋情,但女友生娃的提议又熄灭了爱的火焰,在七十岁前,罗斯几乎没有想过并且事实上一直在抗拒生孩子这件事情;书出来了;角谷美智子这么说(她说《萨巴斯剧院》“不好玩,令人不悦”);弗兰克·克默德那么说(在评论同一部小说的时候,他说“棒极了”);罗斯拿了这个奖却没有拿到另一个奖。如此反复直到2010年的《复仇女神》。(我会为发现我在《纽约观察者》上对那部小说的批评没有被引用而感到失望吗?会的,读者。)在2012年对访谈他的法国记者透露他要封笔后,罗斯在国际头条新闻上读到了他退休的消息,而在一些人看来,这又是一次狡猾的事业谋划。他进入了终生成就奖阶段,因为他对美国文学的贡献而得到不少金表。他徒劳地等待诺奖,在声称自己已经放弃那“自恋的盛宴”的同时,又沉迷于此类其他不需要在大西洋间飞来飞去的活动。书中还写到了罗斯和朋友们的争吵、重聚,和贝利对这部传记做出的诸多努力。后来,罗斯变成了前女友孩子的爷爷。他给维基百科写了一封公开信,要求更正来源于群众的记录。在他的厨师辞职的时候,他在自己的椅子中哭着睡着了。

亚当·贝格利2014年出版的约翰·厄普代克传记因为对传主最后几十年的处理不够全面(因为厄普代克的第二任妻子不愿谈)而遭到批评。这个缺陷,其实是有利的:厄普代克的小说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就达到了顶峰,而他的中晚年则要比他的骚动的青年要安静得多。在涉及晚年的时候,我开始觉得,类似的信息缺失,对贝利的书和罗斯本人来说,可能也是有利的。罗斯给自己的传记作家下的命令是“我不想让你恢复我的名誉。把我变得有趣。”而罗斯的晚年,又不是那么的有趣。甚至所有那些被暗示的性事也很无聊。丽莎·哈利迪笔下的罗斯就很有趣(在2018年出版的小说《不对称》中,埃兹拉·布莱泽的原型就是罗斯)。但哈利迪用的是一手的材料,她有虚构的奢侈,在她的虚构中,这个人温柔而又有趣,他唯一的伤痕,是他身体上可见的那些,而不是他灾难性的婚姻留给他的那些。贝利被冗长的事实困住了。可怜的老男人罗斯。他富裕、有名、孤独并且他依然饥渴。根据贝利,后来发现万艾可的核心核苷酸的,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罗斯在军队的一名战友,而对七十五岁后的罗斯来说,万艾可已经不起作用了。

但在生命与事业的竞赛之后,到他和演员克莱尔·布鲁姆离婚(在贝利手中,这件事情几乎是太过于有趣以至于他无力承受了),罗斯最后的几十年读起来就像是一个平静的结尾。罗斯两段婚姻(每一段婚姻都把各方逼到了自杀的边缘)的痛苦,从控诉与反控诉的灌木丛中浮现,后者是如此地复杂以至于读者只能耸肩猜测这些被诅咒的结合可能几十年前就露出了征兆,顺着贝利的叙事,像读一部黑色性喜剧一样往下读。(这样读这本书也便于安置众多的女友和情人,她们的存在在书中看起来有些无谓,就像他1975年在一家匈牙利咖啡厅勾搭的匿名律师助理南茜;她大叫“你的著作叫我疯狂!”要不是有这句话,关于她的部分就太过于平淡了。)1959年,罗斯的第一任妻子玛格丽特·马丁森找她在公园里遇到的一个孕妇买来尿液,骗罗斯她经历了一次堕胎,出于愧疚,罗斯和她结了婚。(假堕胎在前,后来有了两次真堕胎。)她持续维系俄罗斯,说如果罗斯敢和她正值青春期的闺女睡觉(罗斯看起来从来没想过要这么做)的话就杀了他,而后,在离婚前(她决心从罗斯那里拿走她能拿走的一切)死于一场车祸。(在马丁森的葬礼后,罗斯赴雅多潜心写作,用十二天写完了《波特诺伊的怨诉》。)他的第二段婚姻,也就是和布鲁姆的那一次,在分床睡后又在台面上持续了好几年。这段婚姻最终把罗斯送进了精神病院,也造就了布鲁姆1996年的回忆录《离开玩偶之家》(罗斯害怕这部回忆录将永远毁掉他的名声)。罗斯在一些小说中对这些关系进行了虚构的处理。就他是歌唱性与成功的诗人而言,他实际上也是歌唱人与人的不相容的诗人。

大萧条后的那一代工人阶级白人男女不可能知道在他们年轻时见证的稀缺和战争之后,等待他们的是怎样一个自由和繁荣的时代。任何人,只要读过罗斯的几本书,对于他在纽瓦克、巴克奈尔和芝加哥度过的岁月的总体状况都不会陌生。看起来,维奎克毕业的好犹太男孩(和许多女孩)进而成为了出色的医生、律师、牙医、教授、精神病学家和政府官员。罗斯是这些信奉事业第一的职业人士的代言人,他用自己的技艺说出了他们个人的野心和羞耻(合起来看,这些品质被统称为色欲)。罗斯也被归为事业第一的信奉者:哀叹他偏离了犹太传统的欧文·豪这么说;杜鲁门·卡波特在《今夜秀》上这么说;《成功》的作者诺曼·帕德赫罗茨(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这么说。他们说的都对,可他们对罗斯的奚落是错位的。罗斯的事业第一是不可避免的,是他那一代身处繁荣和择优时代的美国人的时代精神。罗斯看到了那一代人的阴暗面。

罗斯作品中出现的丑闻,既来自他的拒绝(他拒绝实现向上的流动),也来自于他的坚定(他坚定地以这样的方式描绘他的角色:他们都被自毁的欲望附体)。随着他那一代解放了的世俗犹太人成为建制,他的作品遭遇的第一波敌意——犹太教建制的反犹指控——也随时间而消退了。厌女的指控(这样的指控从一开始就有,但在《波特诺伊的怨诉》那里达到顶点)还在,而看起来,在最后的几年里,为避免冗长乏味的讨论(比如说,他的女性角色是“圆形的”还是“扁平的”),罗斯也不再冒险进入教室。在罗斯去世几天后,X世代小说家,同为新泽西犹太人的达拉·霍恩在《纽约时报》上哀叹说,她在罗斯小说中认出了一切,除了他的女人们:“我所知道的新泽西犹太女性是才华出众的专业人士,她们分布在各个领域,并经常投身罗斯很可能要求蓬勃发展的那两个吃力不讨好的职业:教师和治疗师。罗斯在描写像他自己那样的人的时候成就了真正的伟大,但他一直缺乏对这些女人的灵魂的想象。”言下之意,“才华出众的专业人士”和有“灵魂”是一回事。而这,也颇能说明当前的文学态度。在哪里更可能找到人的灵魂呢?不是在简历里,而是在他们背叛彼此的方式,在他们爱、恨的方式中。现在,对作者形象的管理,渗入了小说本身的写作。读者(和批评家)越是满足于把作者的他我和作者自身混为一谈,作者也就越倾向于理想化他们的虚构的自我:忏悔文学把场地让给了自吹自擂的自我虚构。在平庸的情节剧中,角色是仔细调整过的,这样他们才不会受情绪影响。在其他地方,恶人和受害者会被扁平化,这样,读惯了当代哥特叙事的读者才能轻易地把他们分开。我们的批评越来越习惯于在这些问题上搞伪政治的道德化,各种奖项也频频被授予关于虐待和恢复的煽情的治疗叙事。(去年获布克奖的《舒吉·贝恩》便是如此。)罗斯绝少煽情,无论他的角色多么地沉迷于治疗(或者,就像当时人们所说的那样,分析),治疗都不会起作用。

这种道德说教的文化的种子,在罗斯年轻时就播下了,而他抗拒它们。虽然贝利看起来从他的传主那里继承了一种时不时的,对批评家的敌意(在这里,说批评《伟大的美国小说》的威廉·加斯是一个“复仇心切的,自以为文化修养很高的家伙”的是谁,是贝利呢,还是罗斯?),但他很擅长追随罗斯文学进步的弧光。结果表明,罗斯(和一切以事业为重的人一样)痴迷地读他的批评家,并经常听从他们的建议。(他甚至直接向安纳托·布洛亚德索要建议。)在《再见,哥伦布》(这部小说的主角身上有种《伟大的盖茨比》的浪漫主义魅力)的突破之后,罗斯对詹姆斯和福楼拜的方法的投入,使他有变成“作家的作家”的危险。批评家告诉他回归喜剧,他也因为《波特诺伊的怨诉》而翻红。在《乳房》和《伟大的美国小说》表露出讽刺的过度之后,他又回归自传,并逐渐磨砺出一种元虚构的方法,结果,就是《鬼作家》、《反生活》和《夏洛克行动》的成功。《萨巴斯剧院》是融合了早期的性主题和后来的必死性主题的杰作。在美国三部曲(其中结合了自传和历史)最后的进取之后,在最后的十年里,罗斯又退回了伤感的、专注于死亡的中篇小说。

建议年轻的写作者都读读这部图腾式的、教人爱难释手的小说,它记录了罗斯精心管理的职业生涯,可被当作持久文学事业的蓝图来使用。它给出的建议包括:不要结婚;不要小孩;早点请律师;牢牢把控你的书的封面设计;听批评家的话,同时公开地对他们表示不屑;在和出版商打交道的时候,看清楚钱的去向;不要给对你抱敌意的访谈者哪怕一分钟的时间;躲开不奉承你的摄影师;弄清楚你擅长做什么,坚持做下去,一本接一本的写,要有足够的变化,让他们猜不到那你接下来会写什么;卖你的朋友,卖你的家人,卖你的情人,卖你自己;继续前进,直到所有年轻作家都可以说是你的模仿者;在你的敌人死光之前,不要停下来。


最终编辑版发布于《燕京书评》: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MzQ3OTM1Mg==&mid=2247491790&idx=1&sn=5a1a1050888ea6830b8f8034b31c3b86&chksm=9b382299ac4fab8fdb0060b35b1c574327a55b750d81f53c477684338fb7886685eae4baa0a0&mpshare=1&scene=1&srcid=0613B5cXoBKsOJkaSLszIIdz&sharer_sharetime=1623523044343&sharer_shareid=03848b054d03171ee706d7d37fb0159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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