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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行政學典範

行政學六大典範

學者亨利(Nicolas Henry)在其1989年所著的《公共行政與公共事務》(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Affairs)一書中,將行政學典範分為五個典範時期:

政治與行政分立時期(1900~1926)

強調政治是國家意志的表現,行政則為國家意志的執行。

代表人物著作:

  1. 古德諾(F. J. Goodnow):1900《政治與行政》
  2. 懷特(L. D. White):1926《公共行政研究導論》

主題:

著重政府官僚體制,政治與行政分離,其研究目標在於經濟與效率的研究。

方法:

強調行政研究可以「價值中立」的,其研究目標在於「經濟」與「效率」。

結論:

懷特確立了行政與政治乃不同研究領域,其在書中提及:政治不能干預行政、行政的價值中立性格、行政目的乃達成經濟與效率等觀點。

行政原則追尋時期(1927~1937)

強調建立放諸四海皆準的行政原則,以達成組織的目標。

代表人物著作:

  1. 魏勞畢(W. F. Willoughby):1927《公共行政原理》
  2. 古立克和尤偉克(Gulick & Urwick):1937《行政科學論文集》

主題:

追求放諸四海皆準的行政原理,使行政學強調類似通則,而行政科學乃追求行政現象的「類似性」通則,不重視差異性的比較研究,使行政研究著重機械的效率觀,缺乏「公共性」的探討,公共組織與企業組織的研究並無差別。

方法:

採機械式的效率觀,乃一種規範性而非實證性的研究。方法學上來看,所謂的「行政原理」並非真正的經驗性原理,而是一種規範性原理。

結論:

認為行政學應有放諸四海皆準的行政原則,只要發現這些原則並加以應用,便可使行政人員成為行政專家,這種行政原則以古立克和尤偉克的「POSDCORB」為代表。

公共行政即政治學時期(1950~1970)

強調重建行政學與政治學的密切關係,兩者皆在探討公共事務的內涵。

代表人物著作:

高斯(Gaus):1950《公共行政理論趨勢》

主題:

此時期為行政學發展的低潮期,因公共行政成為組織研究的類別之一,且變成政治學的附庸或同義語,並非一門獨立學科,主張當代行政理論即指政治學理論。

方法:

著重「個案研究法」與「比較行政」的研究。

結論:

1940~1950年代許多對行政學的批評,迫使行政學重回政治學的懷抱,瓦爾多(Waldo)甚至形容為:「行政處於尷尬的二等公民地位」。

公共行政即管理學時期(1956~1970)

強調以管理科學與量化方法從事公共事務的研究。

代表人物著作:

  1. 康乃爾大學:1956《行政科學季刊》
  2. 馬屈和賽蒙(March and Simon):1958《組織》
  3. 馬屈(March):1965《組織手冊》
  4. 湯普森(J. Thompson):1967《行動中的組織》

主題:

  1. 此時期與典範三一樣,行政學失去獨立自主的個性,行政學研究等同於組織理論與管理,以企業組織與管理為模仿學習的對象,強調行政就是管理。
  2. 此一時期提倡鳥不分公私部門而能一體適用的管理學,被稱為「類同管理」(Generic Management,又稱「一般管理」)。
  3. 此一時期的理論乃基於兩項前提:一為企業管理與公共行政無異;另一為企業經營績效優於政府經營績效。因而主張政府必須向企業學習,以提昇績效。

方法:

強調「管理科學」,著重組織行為的實證研究及量化管理技術。

結論:

  1. 在政治與行政間來回擺盪,使行政喪失學科獨特性與研究社群的認同感。
  2. 此時期學者認為公私部門的管理可用「一般管理」概括之。
  3. 瓦爾多(Waldo)曾指出:「公共行政面臨認同危機,雖大肆擴張其邊緣,卻沒保留並創造其核心」

公共行政為公共行政時期(1970~)

強調行政學應尋求獨立自主,發展本身的專業特色。

代表:

1970年「全國公共事務與行政學聯盟」(NASPAA)的成立,代表了公共行政獨立發展的階段。

主題:

行政學已逐漸走向純粹行政科學的方向。

方法:

公共行政朝向多元典範的途徑。

結論:

  1. 「全國公共事務與行政學聯盟」是行政學獨立自主發展的里程碑。
  2. 由於對「公共行政即政治學」與「公共行政學即管理學」兩大典範的不滿,促使公共行政學的發展趨向於獨立。
  3. 發展過程中並未帶來單一典範,反而呈現多元化的發展,包括公共政策、新公共行政、公共選擇等學派。
  4. 均為解決公共問題,滿足民眾需求,以及提昇政府治理能力而努力。
  5. 此外,今後行政學研究定位也有較明確的區分,包括公共利益、行政倫理、地方政府等。
  6. 從此之後,行政開始比較具備較為明顯的獨立性格,並朝成熟專業學科邁進。

治理 (1990~迄今)

政府及其公共行政的真正目標是治理。


註:2017亨利在最新出版的《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Affairs》增加一個「治理」典範,中文資料有限,擇日有空再整理出來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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