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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经济政策的变化(三)

昨天的文章其实很清楚地表明了中世纪的管理者的思路,他需要一个极为稳定的市场,希望产品从生产者那里能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希望把分配带来的开支压缩到最低,同时避免过度投机和特殊市场以非正常方式供应急需产品,这些情况下都能暂时的得到满足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额外收入。

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伊比利亚和意大利半岛许多城市,都有出售诸如肉,蜡烛,石灰等必需品的拍卖会,在拍卖会上以最低价格出售货品的商人自然会获得几年内的垄断权,但是相对应的在任何情况下必须以合同规定的价格出售货物,这某种程度上就是可以算是一种接近期货的思路,但是面对庄家却是政府,这种并不平等地位总体上也会影响这些政策实际的表现,很多时候更成为了一种特殊权利的门槛吧。

鉴于当年的贵金属是真实有价值的货币,那自然更加受到封建统治者的急需,大多数措施都是禁止或者严格控制贵金属的出口,并鼓励进口,这种思路上唯一合理的解释只有从数据上分析才能体会个中究竟:从11世纪到15世纪贵金属在欧洲的供应一直未能跟上货币需求的增长步伐(这似乎就该是中学课本中的“黄金热”),而且这种长期性的货币短缺自然使得人们有正当理由担心贵金属的不足,所以即使当时人并不能说清楚货币供应,物价,生产水平和就业之间的联系,但是他们还是能发现货币的不足对于整个经济的影响,而黄金自然成为几乎所有人追求的东西。

当然随着经济的增长,公共管理者和经济掌握者本身能动性开始增加,采取的措施也变得较中古时期复杂,这些包括但不限于修建各种桥梁道理,试图打击海盗和走私,完善各种商业法律,制定新的法令负责保险和赔偿事宜,尝试有条件的自治行为,便捷司法审判保障私有财产,这些措施都逐渐促使生产的发展,这是无论东西方都开始尝试做的事情,只不过相较而言,意大利特点在于对于制造业影响比较大,不像古代东方政策在农业上影响太多了。

还是先简单说下农业,两个方面一是对于土地的开垦,二是牧场的管理。为了保证农地的正常产出,无论教皇还是国王都优先承认垦荒权的优先,即谁开垦荒地就获得土地上的所有权,反之耕种者不再耕种土地,这些权利被很大程度上会被国王和市镇收回。这种增加生产的思路也被用到了土地的分配权上,意大利市镇管理者尽可能让土地不要过度混杂在他人的土地之中,调整土地边界和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交换和出手成为很重要的职责,另外他们也和中国统治者一样认识到土地过于集中的危险,在城镇内部颁布的法令中就有对于个人拥有土地上限,所以从总体上看,他们一直于大地产和土地过于分散这两种病态的财产形势做斗争。

另外牧场和森林的保护也是值得研究的,特别是牧场的问题,意大利半岛在15世纪之前就已经严格规定了可供放牧的区域和放牧的时间,如果不在规定区域和时间放牧产生的伤害,也自然受到政府的严惩。但是这肯定会引起贵族的不满,毕竟拥有更多牲畜的他们,希望更多是利用那些曾经的农田来进行放牧,毕竟畜牧业从收益上还是比农业高的多,当然意大利半岛环境畜牧业的总量还是比较小,问题还是稍微少点。在伊比利亚就不同了,大片的土地是更适合畜牧的,所以那里拥有牧群的人包括教会,世俗贵族组成一个更为强大的组织“曼斯塔”,这个组织自然会因为本身的利益和农业起很大冲突,国王在这些情况下就充当两者之间的平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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