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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安全行动指南】如何支持和声援被捕者

如果你的亲友已经(或者有可能)被捕,作为TA信任的人,我们可以如何支持和声援呢?我们需要了解哪些法律和行动的知识和技能,怎样的策略才能最大程度上改善他们的处境呢?在这一篇中,我们将详细讨论这些内容。
原文时间:2022/12/30
编辑:公民安全行动指南小组

如果你的亲友已经(或者有可能)被捕,作为TA信任的人,我们可以如何支持和声援呢?我们需要了解哪些法律和行动的知识和技能,怎样的策略才能最大程度上改善他们的处境呢?在这一篇中,我们将详细讨论这些内容。

由于本篇指南篇幅较长,我们将分为三个章节来讨论这个问题。

第一章聚焦如何寻找被捕者下落和了解关键信息,这些信息将帮助我们判断被捕者所面临的法律和政治风险,也会讨论一个合法的拘留流程所具备的要素以及如何物色一位合适的律师。

第二章则会讨论除了聘请律师以外,我们还可以做什么法律行动来支持被捕者。

最后一章,我们会讨论除了法律行动外,如何改善被捕者的生活处境和对外发声的工作。

一、寻人

当发现人失联了,无论用哪种方式都无法联系,这不是他们正常的交流方式,而且他们最近可能有被警察带走的风险。符合上述的特征,或者你已经确定TA被警察带走,我们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寻人(下文将被捕者统称为当事人或TA),同时了解关键信息。如果我们只是当事人的朋友而不是直系亲属,那么还需要设法通知亲属,并协助寻找合适的律师。

寻人第一件事是打听办案机关是哪个、当事人被羁押在何处。办案机关通常为当事人失联地点/管辖区域的地方派出所,比如如果在住所被带走,亲友可以去到住所当地派出所查询和了解情况。(即便主要办案机关不是所在辖区派出所,他们也需要协助其他部门进行执法,因此前往住处辖区派出所寻人不仅重要而且高效。)当你到达相关派出所现场,特别需要注意

1) 寻人的4W关键问题:

1. 当事人是否被羁押在这个派出所、或者已经被转移到其他地方、具体在哪里?(Where)

2. 当事人具体是什么时间被带走?(When)

3. 这个案件的办案机关是哪个,当事人被哪里的警察带走?(Who)

4. 当事人是以什么名义被带走? (What)

了解这4W问题,可帮助判断后续警察可能对其采取的措施以及何时能被释放。当我们能获知当事人身处何处,可以为当事人存钱存物,改善他们的生活处境。得知何时被带走,我们可以根据时长推算出有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下面我们将根据不同羁押时间对应的不同法律情况加以说明。一般来说,被羁押时间越长,TA可能遭遇的政治和法律风险越严重。

2)关键时间点:


不同羁押时间对应的不同法律情况说明表格

A. 24小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传唤、拘传的限制性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一般的传唤和拘传都不会超过12小时,如果当事人被审讯已经超过24小时仍未被释放,这表明当事人很有可能进入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程序。

B. 15天~20天内

如果已经超过24小时,我们需要关注究竟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两种不同性质的拘留方式分别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这两部主要法律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一般行政拘留最长不得超过15天,除非是多个行政拘留罪名合并处罚,最长也不得超过20天。而刑事拘留程序则长得多。

C. 30天~37天

如果很不幸地,当事人进入了刑事拘留程序,作为他们的亲友则要有心理准备,这将比上述的行政拘留时间长。而且将涉及刑事犯罪,有被判刑的可能。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时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7天,除非经批准逮捕。一般在30天内,公安机关会决定是否提请批准逮捕。37天的限期内,我们将得知当事人是否被正式逮捕。

当你了解到当事人可能进入刑事拘留程序,需要尽快联系到直系亲属,并请他们准备和签署律师授权委托书。下面章节我们将会讨论刑事拘留的合法流程以及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但在此之前,你需要有心理准备遇到如下问题:

尽管你在设法追问4W关键问题,但实际情况下,如果你不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下文列出近亲属范围),你的上述问题大概率会被值班窗口的警察拒绝回答并不予理会。即使是近亲属,也可能在“国家安全”的理由下,遇到同类拒绝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如果我们已经用上了所有方法,仍然无法获知当事人的相关情况,同时确认TA处于失联当中,并且已经超过24小时。这种情况符合失踪人口办案条件。可以请近家属到其他派出所报告身份证明和当事人的关系证明等文件报案失踪,这样基层民警有可能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到当事人的情况和关键信息。

3)刑事拘留合法流程以及你应知道的法律权利:

A) 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应持有效的拘留证,并应向被拘留人出示。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B)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写明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并送达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另外,《拘留通知书》一般也会注明拘留具体时间和日期。


拘留通知书样本。图片来自网络

4)如何委托律师和物色合适的律师

除非当事人在被捕之前已经留有本人的律师委托书,否则需要TA的近亲属委托签字,才可以聘请到律师(文末附上律师委托书模版)。律师的职责是保障当事人在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合法权利,而且在判决书未生效之前,近亲属只有通过办案机关批准才可以会见,但在同类型的案件中,办案机关基本不会批准。因此大概率只有律师才能会见当事人,寻找一个合适的律师是整个支持行动中一个重要环节。

针对目前白纸运动的被捕者,在物色律师的标准上,可能会比一般的刑事案件有更多考量。我们在此提供以下四条认定标准可供参考:

一、抗压能力

有勇气与公权力机构进行抗争,不能遇到司法局的打压和警察的劝阻就有所退缩。 因为案件的性质有可能会涉及到敏感性和维稳性,司法局可能会要求律师退出案件,警察也可能上门找到律师要求退出代理。这时候需要律师抵抗住压力,能继续坚持代理。

另一种情况是,去公检法机构沟通时,律师时常会被拒绝接待或拒收材料。这也需要律师继续坚持不懈的反复尝试,或写投诉信控告公检法的违法行为。如果律师没有这种勇气和胆量抗争,就很难推动案件的进度和保障被羁押人的权利。

二、对当事人行动的理解和认同。

因为部分案件的问题并不仅只是法律问题,其被捕的背后也是政治问题和社会结构问题的显现。因此代表律师在认同当事人的行动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为其辩护。

三、专业能力强。

对法律法规熟悉,对案件的每个诉讼程序了如指掌。如,在刑事案件中,应该及时去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情况的,会积极主动去了解。在书写法律意见、取保候审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时,都会仔细研究法条与案件事实情况。

四、与亲友沟通顺畅。

优秀的律师会设法充当亲友与当事人之间的桥梁,为亲友及时传递案件信息和当事人的身体情况等。比如,律师会见笔录愿意交由亲友查看,对当事人的身体情况熟悉,愿意携带亲友信封读给当事人听(使当事人获取更多外界信息)等。

需要注意:

如果有律师找到亲友,声称有内部关系可以处理案件,可信吗?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特别警惕。现在所有案件都是省厅公安系统有网上记录。如果真有内部关系帮助解决当事人释放问题,那么可以签字释放当事人的官员级别一般都很高,比如市甚至省级以上官员,而能找到相关官员的机率几乎微乎其微。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要特别警惕,尽管在这种救援的危急关头,也要保持头脑清醒,冷静判断。需要从不同途径核对律师身份的真伪,以往代理什么样的案件,风评如何,以免上当受骗。

二、除了聘请律师以外,我们还可以做什么法律行动

如果你是被羁押当事人的近亲属,希望能够努力营救当事人。在法律上,除了聘请律师之外,近亲属还可以做以下法律文书工作进行救援。

1、取保候审申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根据以上规定,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即近亲属有权向上述三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状态。且,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同意或不同意取保候审,如果不同意需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目前中国疫情肆虐,因为个人身体情况或者其他原因,都是申请取保候审的正当合法理由。

2、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根据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七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一并提供。

根据以上规定,检察院对被羁押人进行逮捕后,近亲属有权向检察院申请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每份取保候审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其内容都会被装订在案件的卷宗里。案件即使到了一审法院,二审法院,或是遇到检察官或法官换人的情况,这些申请书的内容都会被保存在案件的卷宗内,因此可以被后面的办案人员看见。这就相当于留下了一个正式法律文件。

即便委托律师也可能会写取保候审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近亲属同样也可以写 。律师是从法律的专业角度来陈述案情和法律意见,近亲属则是从人伦和情感方面来书写。亲友写信的优势在于以情动人,让办案人员知道当事人在外面受到众多关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而监督办案人员要谨慎办案。

3、非近亲属也可写法律文书

若你是朋友不是近亲属,无法做取保候审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但你可以写投诉信、信息公开和信访函,在法律上同样可以监督办案机关。因为这些法律文书的写作和申请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并不限于当事人的近亲属。

这种法律文书的写作行动另外一个重点是找准给对办案机关有监督职能的部门投递,会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我们寄出的信函越多,办案机关收到的信也会越多,也越有可能对其造成一定成都的压力。

整体而言,这种法律文书的内容不用太多,约一页A4即可。另外,需要特别注意文书内容是否反而会成为办案人员的办案罪证,所以在发送前可以先给律师或者信任的亲友查阅和提供意见。

另外,这些法律文书行动贵在坚持。比如每月或者每季度一次,简明有力。这种行动可以让办公人员意识到当事人受到外界的持续关注,可以更好地监督办案人员合法和谨慎办案。

4、对于公职人员/办案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投诉、控告的权利,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三、法律行动外的支持和声援

1. 为当事人存钱存物

现在刚好是寒冬季节,疫情肆虐。初进看守所的人可能会感到痛苦和无助,如果我们能确定当事人所在的具体看守所,可以为TA存钱改善生活,有的地方看守所系统允许通过线上存钱,但每个月有限额,具体视乎当地看守所的政策。

另外,近亲属或者委托律师可以为当事人存衣物或者其他个人物品,比如如果当事人有严重近视,可以为其配送一副符合看守所规定的近视眼镜。由于看守所对于这些存入物品有严格的规定,亲友最好详细了解这些规定或者在咨询律师后,再购置存入,以免被退回,在这里我们不一一赘述。

2. 写信或寄明信片

除了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信息公开、信访函、投诉信等法律文书外,我们还可以发动更多人给当事人写信或寄明信片。

这样可以让被羁押当事人知道外界在不断的关心TA,在信中表达你对TA的心理支持。但信的内容不要牵涉到案件情况,否则可能会被看守所没收(看守所都会对所有收发的信件进行审查内容)。在律师会见当事人前,可以请律师询问TA有没有收到外界寄来的信件,如果没有收到。可以请律师投诉(或者亲友投诉)羁押场所没有保障被羁押人的基本通信权。

在看守所里面的日子可能会很无聊,所以一般最给予在押的TA力量和鼓励的两件事:一是有律师会见,二是能收到寄来的信件。因为人在被羁押时处于信息封闭状态,其实是非常渴望得到外面的消息。

3. 在社交平台或者媒体公开发声

众所周知,在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下,尤其是“国安安全”的名义下,办案机关乃至整个司法体制可能会出现违法办案的行为,而且几乎没有任何违法成本——大部分情况下,警察并不会因为这类案件的违法办案而受到任何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要支持和声援被捕的亲友不能只靠法律赋予的权利。当我们已经努力尝试了各种法律途径来营救TA,但仍然没有什么进展。另一种策略则是在社交平台或者媒体上进行适当的公开,包括公开案件进展和相关违法办案的情况等,这会给办案机关带来压力,监督他们要依法办案,也会制造一些空间和办案人员沟通,极大可能地会改善当事人的处境,甚至被释放。

当然,这样做很大可能也会为亲友等带来压力和风险,有的办案人员甚至会采取恐吓、欺骗的方式让亲友噤声,但这也恰恰说明了公开发声对其起到作用,因此,办案人员才需要通过各种违法手段阻止信息公开。在相对安全和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持续的公开发声会带来持续的压力,尤其在相关的法律途径没有太多进展情况下,这些公开发声更有机会改善当事人的处境。

当讨论到这一个策略的时候,亲友之间内部可能会出现策略上的分歧。但无论如何,优先原则仍然是尊重当事人和近亲属的意愿,在此基础上尽一切可能展开营救行动。但如果他们愿意在公开渠道进行发声,以下有几种方式可供参考。

A. 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公开;

如果不考虑内容审查,国内的微博和微信是比较容易获取关注的公开平台。但在现实处境中,这些平台也最容易受到审查,不仅可能给发布者带来压力,甚至转发相关信息也可能被炸号等。因此,我们也可以考虑 一些墙外社交平台,比如推特、telegram(电报)和Instagram,而且内容最好是文字与图片相结合,便于传播。

除了把案件进展进行公开,我们还可以写作一些与TA相关的小故事,让更多人了解TA,同时唤起更多人的关注和行动。在公开信息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思考如何更好地传播给更多人。比如找到你的理念相同的社群,及时与群的小伙伴建立联系并请求帮忙转发等。但是,请注意在墙内发布的风险,包括所发布的信息会不会给提供信息的人带来风险;另外,就是发布的信息会不会成为办案人员的办案罪证等。

当公开的信息被转发次数达到指定量级后,国家的舆论监控系统将会收集到该声援信息,启动舆情预警,然后会送达至办案单位,也可能给予办案机关压力,从而改善当事人的处境。

B. 还可以接受媒体采访

关于如何安全地接受媒体采访,我们在公民安全行动指南第三篇《如何安全地接受媒体采访,为亲友或者运动发声》已经详细讨论,感兴趣的读者可以浏览这篇。

最后,我们所有的行动主要目的都是为了改善当事人处境,让其可以尽早被释放,获得自由。在这个过程中,或者我们会遇到意见分歧等各种情况,但只要为着同一个目的,我们终将找到共同努力和解决分歧的方法。 同时,以上建议主要在于说明亲友支持和声援的法律和策略性问题。具体细节的操作等问题,更加建议要咨询专业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士。

参考资料:

(1)如果你的家人、朋友被警察带走该怎么办? 

https://telegra.ph/如果你的家人朋友被警察带走该怎么办-11-28-4

(2)伍雷律师谈冤案家属如何申冤 

https://mp.weixin.qq.com/s/MZuDxwbL8zCG9cl59SZUiQ

(3)徐昕:重大案件的庭外辩护 

https://www.xinpianchang.com/a12273528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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