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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以後,我決定退出Civic Liker

我贊同化讚為賞的概念,我也認同Likecoin照顧創作者的理念,只是我覺得把這5000 Likecoin質押到讚賞公民上的效益太低,無法滿足一名讀者想要支持 / 贊助創作者的想法和慾望。

通過大家的點讚和打賞,我在2022年3月3日正式成為了Civic Liker。而在兩個星期以後的3月18日,我決定取消在讚賞公民的5000 Likecoin委託,退出Civic Liker。

我贊同化讚為賞的概念,我也認同Likecoin照顧創作者的理念,退出的原因並不是我反對什麼,或者對Likecoin的什麼措施感到失望,只是因為我在Likecoin的世界裡除了是一名創作者,也是一名讀者。站在讀者的角度,我覺得把這5000 Likecoin質押到讚賞公民上的效益太低,無法滿足一名讀者想要支持 / 贊助創作者的想法和慾望。

所以我想把之前發文求打賞,獲得大家支持才湊起來的5000 Likecoin,換另一種方式,轉化出更大的價值去支持創作者。


我退出的理由

理由1:拍手提供的Likecoin太少

加入讚賞公民兩個星期以來,我大約一周會給50到100篇作品按拍手,涵蓋20到30位創作者。而每個星期按出的Likecoin則非常穩定,都在13~15Like左右。因此,分配到每一個作者身上,他們收穫的Likecoin就非常的少。

舉個例子,我很喜歡看@Arielsakura 的小說,兩個星期以來給她的14篇作品拍過手,總共70個拍手,而她從我身上獲得的Likecoin只有3.385,平均下來,一篇作品只有0.2 Like。

我不如直接把5000 Likecoin單純拿去打賞作者。就算一篇作品只打賞10 Like,也比成為讚賞公民的0.2 Like多出了50倍的價值。

而5000 Like如果分成10 Like為一個單位,我可以打賞創作者500篇作品,如果作者一天發布一篇作品,我可以用超越civic liker 50倍的價值,支持作者將近一年半。

我們再從另一個角度去看,Likecoin官網的讚賞公民頁面裡面的例子是這樣估算的:

假設 Alice 委託了 25,000 LIKE 給「讚賞公民節點」,若委託的年回報率為 15%。 每月產生的回報 = 25,000x0.15/12 = 312.5 LIKE。按讚分配委託回報金,無需動用本金,即能回饋創作。
Likecoin網站的完整原文

312.5 LIKE分配到一個月,也差不多是一天10 Like左右的金額。我成為讚賞公民,需要拿出25,000的likecoin才能達到這個價值;但我如果不成為讚賞公民,只需要5000 Likecoin就能有一年半的時間達到這個價值。一年半之後我再拿出5000 Likecoin,又是一個一年半。如果我擁有25,000 likecoin,我可以維持同等價值7年半的時間。

一次性拿出25,000 Likecoin成為讚賞公民,我可以付出1天10 Like的拍手價值,永久性。

分5次拿出25,000 Likecoin直接打賞,我可以付出1天10 Like的拍手價值,7年半。

永久性和7年半看起來似乎差距很遠,其實沒有。因為7年半的時間內,讚賞公民的制度都不知道已經改變了幾次,所謂的”永久性“是否能經歷這幾次改變以後還仍然存在,這是個未知數。

更何況大部分人要一次性拿出25,000 Likecoin都有困難,但是靠一年半的時間去存5000 Likecoin就簡單得多,而且不怕未來讚賞公民政策的改變。

(試想想,如果讚賞公民2.0的時候開出了年費制度,比如繳納50美金就能成為讚賞公民一年之類的,要轉成3.0的時候有多少麻煩事情要處理。)

所以,同樣的5000 Likecoin,委託到讚賞公民節點上反而比交給一個普通讀者的價值更低,那對一般讀者來說,又有什麼理由成為讚賞公民呢?

除非該讀者想要DAO制度底下的投票權,而這樣的讀者又有多少?至少我不是。我更願意把手上的likecoin委託到驗證人身上,至少likecoin目前的驗證人素質不錯(比如@JohnShao繼續幫他打廣告),而且委託到驗證人身上還有5~15%的年利率,這些長出來的Likecoin又能拿去打賞創作者。

JohnShao的委託收益已經跟讚賞公民節點差不多了

簡而言之,身為一個讀者,我認為自己的這個5000 Likecoin委託給讚賞公民以後,回饋到創作者身上的價值實在太低,遠不如我自己使用,更能體現出”化讚為賞“的價值。這就是我想要退出civic liker的第一個理由。


理由2:“化讚為賞”的手段太過單一

在likecoin的世界裡,讀者與作者的互動至少有三種方式:拍手、留言、打賞。

這也是讀者給作者表達支持的最直接方式。

如果是讚賞公民呢?一樣的三個方式,除了拍手的價值比較高之外,其他的支持 / 互動方式都跟普通讀者一模一樣。

偏偏拍手拍得太多,價值會被系統稀釋掉;拍得太多太多,還會被視為極端操作被取消掉。

偏偏讚賞公民的拍手價值雖然比較高,但是對創作者來說只是“非常少”和“非常非常少”的差別而已。

那我想要”化讚為賞“,何必加入讚賞公民呢?

還有,Likecoin官網裡面,讚賞公民的界面有這樣一段話:

我對這段話的理解是這樣的:

一個讚賞公民拍手(因為讚賞公民只有拍手是和普通liker不一樣的),除了給創作者更多的likecoin回報之外,也能使該創作者獲得更多的創作基金。

但是當我看了我自己的創作基金,對比了兩筆數據之後,卻發現不是這麼回事:

日期:2022年3月7日
文章:《Matters的第100篇作品:身為matters的作者和讀者》
拍手數:87
讚賞公民:5
普通likers:14
獲得創作基金:103.08 Like
日期:3月10日
文章:《一個我不喜歡的詞:邊緣人》
拍手數:85
讚賞公民:5
普通likers:13
獲得創作基金:8.08 Like

都是在3月7日以後,每日創作基金分配改為13,300 Like的資料,為什麼兩者數據相差無幾,獲得的創作基金卻差了超過10倍?

這個問題其實很多人都解答過,因為創作基金的分配有許許多多的參考因素,而civic liker只是其中一個因素。

而我也在後續的觀察中,找到了兩者差距甚大的決定性因素是什麼:閱讀時數。

《Matters的第一百篇文章》閱讀時數累計至今有3.3 小時
《邊緣人》閱讀時數累計至今有0.4小時
差不多也是10倍差距。

這說明什麼?civic liker拍手的likecoin獎勵很低,創作基金的影響其實也沒有那麼明顯,那成為civic liker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我翻看了好幾次Likecoin官網上面的讚賞公民解說,發現自己跟別人不一樣的東西就是一個綠箍、NFT收藏,還有參與DAO的投票權,如此而已。

我除了拍手之外真的沒有其他不同(包含super Like也是拍手延伸的功能,並不能給創作者帶來收益上的巨大差別。)

我如果真是抱著支持創作而來的,根本不需要成為讚賞公民就能做到。

我突然就發現,讚賞公民對我一點吸引力都沒有了。

委託5000 Likecoin進去,最多表明我對Likecoin的支持,跟我是否支持”化讚為賞“完全沒有關係。

如果讚賞公民擁有除拍手之外的其他”特權“(比如讚賞公民的打賞、閱讀時數也有一些效果?只是突發奇想,看看各位驗證人的研究和提案了),它委託5000 Likecoin的意義是不是更有價值?


總結一下我的感受

當初興致勃勃地想要加入讚賞公民,是因為我剛加入matters的時候就受到了好多人都支持和鼓勵,所以我想要回饋。希望自己在創作的同時,也回饋其他在matters創作的人。我也因此而發了一篇求打賞文,希望大家幫助我盡快成為讚賞公民,也收穫了好多人的打賞。

至今為止,這篇文章仍然是我收過最多拍手的文章

但是現在看起來,讚賞公民的這個身份並沒能幫助我做出太多回饋。尤其是在如今許多創作者收入都下降的時候,我卻有5000 Likecoin卡在讚賞公民當中無法使用,只能盡可能地多看一些他們的文章、多留言跟大家互動,根本無法實質性地幫組他們解決問題。

就好像我投了5000塊到一個直播平台上,想要送禮物給某些直播主,結果我按禮物只能”0.2、0.2、0.2、0.2……“這樣子去按。每天按禮物的數量還有限制,我不能多按,一大筆錢被扣在平台裡。那我不如直接略過平台,把錢送到直播主手上就好。

說得難聽一點,我覺得自己被割韭菜了。

所以,我回老家沒有電腦的日子裡,一直在思考讚賞公民的事,看文章、研究數據。儘管我知道讚賞公民3.0採用委託節點的方式是一個必須要做的事情,但是我仍然無法說服自己就這樣把5000 Likecoin丟出去以後,什麼都不做地等待Likecoin變得越來越好。

大家還是可以繼續委託,靠主流的方式去提升Likecoin和讚賞公民的價值,但是我要換個方式,以一位讀者的角度,去給Likecoin世界(呃……很可能只有matters)的各位創作者多一點不一樣的鼓勵。


5000 Likecoin的用法:一樣的概念,更高的收益

我想做的事情,其實跟讚賞公民節點要做的事情差不多,邏輯上是一樣的。

讚賞公民3.0透過質押5000 Likecoin到讚賞公民節點,成為擁有綠箍的civic liker,而質押收益就成為civic liker拍手的價值。

而我打算做的,就是把這5000 Likecoin拿到Osmosis上面投入流動性挖礦,產生的收益就拿來打賞創作者。

兩者的差別如下:

1.年利率差別:

讚賞公民節點的年利率(APR)並不會實時公佈,根據我這兩個星期的拍手價值,還有Likecoin官網給的例子,推算大約在15%左右。而Osmosis的流動性挖礦,不難找到年利率(APR)在100%左右的礦池,我甚至能分散風險,把5000 Likecoin分散到不同的礦池裡。

這就使得我每個月可回饋給作者的Likecoin變得更多:

讚賞公民:(5000×15%)/12 = 62.5
Osmosis:(5000×100%)/12 = 416.67

2.對象差別:

成為讚賞公民的話,Likecoin的分佈會比較平均,但是會平均地少。系統會幫我們把拍手出去的Likecoin自動分配,我們不用擔心會不夠Likecoin拍手,盡情拍就行了。

自行打賞的話,發出去的Likecoin就會集中在幾個人身上,需要慎重選擇。有點像讚賞公民的Super Like功能,需要認真考慮自己的Like到底要給誰。

我目前並不打算把Osmosis的所有收益都打賞出去,因為以目前每個月400多的Likecoin來計算,我一天能夠打賞出去的金額也才10 Like,雖然比讚賞公民的拍手高出許多,但是對創作者來說,依舊是杯水車薪。所以我想要把一部分收益再次質押進礦池中,讓母金變大,至少要能達到一天給一個人50 Like(大約是1美金)打賞的地步。

把金額反推回去,我一天要打賞出50 Like的話,一個月就要打賞出1500 Like。那一年就需要擁有18,000 Like用來打賞,以年利率100%計算的話,我的母金也要有18,000 Like,還差1萬3。

所以現階段我可以每個星期打賞一篇文章50 Like,一個月就是200 Like,我還有216左右的Likecoin可以放回母池之中。然後就慢慢存吧,可能明年今日,可能後年今日,我可以完成一天打賞50 Like的目標……


這麼做有沒有風險?

肯定有,因為流動性挖礦本來就有風險。

比如無常損失、比如池子直接收盤等等,這些都是長期進行加密貨幣投資的時候,必定會面對的風險,我必須要自己去評估、計算如何分散和規避風險,這對我一個加密貨幣小白來說是個難題。

但是這個世界是很現實的,在創作者無法單靠寫文賺取收入的情況下,整個Likecoin的大環境都在勸人們學習更多加密貨幣知識,一腳踩進加密貨幣的投資領域。

就算身為讀者的我選擇繼續當一名讚賞公民,身為創作者的我仍然要為了生活而研究如何進行加密貨幣投資。

(我始終希望,自己能夠依靠寫作賺來的錢,就維持住自己的生活。)

本就是我要面對的課題,那就讓創作者的我,一併把讀者的風險承擔起來吧。

所以,成為讚賞公民並不是完全沒有好處的,至少你委託的5000 Likecoin永遠都在,沒有風險。


總結:這只是一時的選擇,不排除再次成為Civic Liker

我接觸Likecoin的時候一直有個疑問:基本的貨幣價值,需要靠買和賣來維持。

只有買入而沒有賣出,或者只有賣出卻沒有人要買的貨幣,都會因為其中一方失去需求而導致貨幣價值全失。

Likecoin獎勵給創作者以後,創作者可以賣掉換取法幣做日常使用,有了賣掉的價值。

但是Likecoin有沒有買入的價值呢?買了Likecoin能用來幹嘛?

一開始看到讚賞公民2.0,人們花美金,會直接轉換成Likecoin,雖然不知道中間經歷過什麼操作,但是這也算是一種買入Likecoin的行為,Likecoin有了買入的價值。

而到了讚賞公民3.0,Likecoin的價值其實就變得更大。因為要成為讚賞公民,5美金可不夠了,至少需要100美金。

製造對Likecoin的需求,這是必須要做的事情,所以我贊同Civic liker 3.0的做法。

我覺得需要改進的地方,在於Civic Liker的影響力太小。小得讓我覺得,不當Civic Liker,我化讚為賞的能力反而更大。

如果有一天,Civic Liker能夠造成的影響力比我這樣慢慢累積資本去打賞來得更高,我肯定會當個快樂的牆頭草,立刻轉頭就把綠箍戴回頭上。因為我的唯一立場,就是以一個讀者的角度,給予創作者最大的支持。(尤其是錢錢,因為化讚為賞嘛)

什麼方法給予的支持最大,我就用什麼方法。

當然,如果我有足夠的資金,完全可以成為Civic Liker,然後再給自己很喜歡的作品打賞。我個人覺得,打賞這個動作(尤其是打賞Likecoin)是現在的Likecoin環境裡面非常需要的,因為一個貨幣的流通非常重要,會流通的貨幣才能帶來經濟效益。

但是在讚賞公民節點中質押著的Likecoin就有4百多萬,不會流通。再加上最近創作基金減少,大家也傾向於把Likecoin存起來,拿出來流通的Likecoin也跟著變少。

(讚賞公民統計網頁,請閱讀@鑫大叔文章


所以,我覺得不能等各位驗證人提議案再撥出更多Likecoin丟入市場,我們要主動把Likecoin打賞出去,利用社群自己的力量把Likecoin的活力重新提起來。

而我目前也已經把手上擁有的Likecoin(大約700)放進了Osmosis當中慢慢攢錢,等到4月8日我的5000 Likecoin解封,就能先拿出一點點進行打賞,在沒有這麼多錢的情況下,就先這麼做吧。

另外,打賞還有另一個好處:把拍手的功能分擔出來。

前陣子很多人討論過拍手到底要謹慎地拍,還是用力地努力地盡情地拍,我覺得這也是Civic Liker只有拍手一個”特權“而產生的後遺症。(如果Civic Liker有拍手以外的影響力,大家也可以有更多手段去表示對一篇文章的支持。)

現在每日的創作基金分配那麼少,拍多拍少其實影響不大了。現在的拍手,更適合當成社交、互動手段。如果真正地喜歡一個作品,那就打賞吧。

而我也會一樣給許多文章按贊,但是平分下來之後,大家從我一個人的手上獲得的Likecoin會降低許多(差別應該不會太嚴重,因為就算我是civic liker,拍手提供的Likecoin也有限。)

差別是,我接下來會給某些文章打賞,所有,4月8日以後就偶爾會有人收到我的Likecoin打賞了。(身為讀者,其實打賞人是一件很爽的事情XD)

不覺得按這個框框裡面的任何金額,都有一件很爽的事情嗎XD


一起來討論吧!

15天的讚賞公民經歷,我看到了讚賞公民的優點和缺點。雖然我現在做出了取回委託的這個決定,但其實在4月8日之前的21天之內,我隨時可以再把這筆錢委託回去,我一直留著退回去的路。

我不知道自己看到的優點缺點是否全面,或許還有一些事情是我沒注意到的。所以,我才會用這麼長篇大論的文章,去仔細、清楚地表達出我的各種想法。

如果我有偏頗的地方,希望大家留言告訴我,讓我再認真地思考我的決定。

如果我說的內容有道理,希望它對每一位身在Likecoin社群當中的人們都有用,大家可以一起思考如何讓Civic Liker變得更有價值,或者是關於打賞這件事。

但是不論如何,我始終相信Likecoin會越來越壯大,以後凡是跟文字創作有關的事情,都使用Likecoin來進行。它,可以成為文字領域的專屬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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