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言说
无效言说

藏在身体里的小小神灵

关于神的一些小事

神在灵的世界,人在物质的世界。神是超验的,人是经验的。神是超越一切的物理法则与道德法则的,而人的一切都是从这套法则衍生而出的。那么神学与宗教哲学的大厦如何构建?人如何以这具无法离开大地的羸弱肉身,以这有限平庸的智识,去接近和理解无限的超越的至高的神存在?这无异于试图抓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这种明知不可能而为之的努力,正是宗教哲学,甚至人的理性的魅力来源。

在以前我的世界里,是没有神的。

很混沌的,很中国的鬼神观,比起敬畏神,更加害怕鬼。略微带一些不在意。会怕黑里有鬼伸手抓我的脚,相信鬼会怕锋利的东西和人气重的东西,看一些相关的故事和小说,很怕,但又觉得有意思,有时看得入迷丢不开手。

那是18岁以前的我,在蒙昧时期,没有开始自己考虑这件事的我。

后来开始搁置这件事,慢慢构建对自己,对世界的认知。只把年幼看过的故事,当做都市传说偶尔提及,作为一桩桩听来的故事与聊天的素材去聊,只是作为故事存在,但我不去思考他们——过于宏大又棘手的领域,在还没足够能力前,还是先放放比较好。

直到什么时候才开始又考虑这件事呢,可能是去年末的事了:读书和思考,达到了一定的数量,自己的想法经历了几代更新,除了之前的日常琐事,终于可以去思考一些更为终极的命题,例如追溯自己想法的源头,我究竟信什么的问题。

信什么,这是一个很日常化的表达。我具体指的是,在我心中,什么是不证自明的。这里的不证自明有两层含义:第一,其存在自身就是意义,正确是因为其本身正确,而不是别的原因;第二,其正确性是根本不需要证明的,即使有许多别的人用各种理论去证明,即使有些理论看起来合理,但我也不会接受,这种无需证明,也是其本质地位所固有的属性。

我从不用任何“主义”来描述自己,我读书也从不费心去记忆那些主义各有什么特点:在极年少时我就发现自己不擅长于记忆,读过的书很难一本本地向人复述出来,常常记错记混。在这方面总是受挫,很难有成就感。于是就不把精力放在这种事上,只注重理解。最开始的做法是不读历史书,因为记不住,读了等于白读。后面则是在每本书里找我自己想要的答案,如果找到了,就加上自己的思考内化为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做复读机。当然,我能这样读书,主要也是因为读的不是自己专业的书,没有记忆的任务,完全是为了自我的提升而读,自然怎么开心怎么来了。

所以我的所有想法,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是我本人在阅读与观察生活的的基础之上,经过思考而得来的结论,与任何主义无关。我本人的知识储备与思考程度也还没有到寻找到适配自己的主义的阶段。

最开始的时候,是发现自己对于一些最基本的问题的证明陷入了困境。我对于追求自由和平等的执念过于热切,但理性上,我找不到足够的理由来解释这种执念,也找不到能够说服我自己的一套理论去解释这种基本的价值的正当性:当然,已经存在很多解释,我读过,也见过,但都不能使我满意。

但缺乏证明的状况,会让我更不满意。这种情况仿佛是追问自己的想法根基,结果发现摇摇欲坠,只是勉强粘起来的纸盒子。当我拒绝一切的权威为我背书时,思考就成为“如临深渊”的一件事。我站在无人的旷野之上,决心仅凭我自己,去找到永恒的所在,至少是明了我自身的存在。对自我思维的认知是一个逐渐明晰自我并坚定自我的过程,不光要自外围到核心地追问与压缩自己,还需要从本质到表象地重塑自己的人格力量。

然后我发现我内心所不能质疑的,不证自明的,是高于我之上存在的自然法则。我相信存在这样一套道德法则以规束我的行为,并作为评判世间事物的标准。我相信人共同的良知,相信每个人都应当尊重他人,如果有什么核心的基础,那就是平等与自由。人生而平等,人应当自由,这是在我心中不证自明,且无需证明的事。

我无法为我心中的自然法则找到解释,如果神能给予我解释,我想我会接受神。当时有一位想法与我类似的友人是相信神的,因为神为他的一些伦理提供了可靠的起点。我向他提及我信仰宗教的可能性,他表示赞同,但也提到国内教会的水平可能难以满足我这种被传教的需求。

从那时起我开始把“神”纳入考虑的范畴了:并不一定是人格神,但是每个人心中不可撼动,不可质疑的至高力量。

后来又出现了一个,我信仰宗教的可能性因素,就是爱。上半年我一直在思考爱是什么,我亲身体验了这件事是如何地超出理性范围——我明知道他不是品德优良的人,明知道他的做法都是在伤害我,明知道那些话语是在一步步对我实现精神控制,但只要他一开口,我就什么也顾不得了,任何事我都会同意。我感受到了真正的爱是有passion在内的:舍弃自我的,狂热的,把身心交付于另一个意志的,形同傀儡的冲昏头脑的激情。

这种感情不仅反理性,甚至反人类了:进化心理学大行其道的今天,基因延续的说法解释一切的今天,为什么我会为了一个与我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将自身处于危险境地?这种passion明显是损伤我自身利益的,摧毁我所携带的基因的,不利于我的存续的。人类不应当进化出这种感情,那这种感情来自何处呢,人为什么会去爱?

我常说我为他而痛苦,这份痛苦也让我幸福。但这种幸福并非真正的精神上的愉悦,而是一种理性的体验人世间珍贵感情的收获,我不能因为这种带有自我安慰性质的“幸福”,就掩盖了其实在爱的过程中,我极少获得正面反馈这一事实。为什么那么少量的正面反馈和稀薄的爱意,我依然一往无前,我不明白,这不符合人性。

如果说人是因为语言与逻辑,因为符号化的能力,而与其他动物区别开,那么爱的能力,为了他人牺牲自我存在的能力,在我看来是宣告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界分。爱从何处来,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

后来碰巧去了一次教会的活动,他们中的一员说,上帝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了人,所谓“自己的样子”并不是物理意义上的形象状态,而是灵魂意义上的,上帝赋予了人们与神相同的勇气、智慧,以及最重要的——爱。

我自那时起,终于遇到了正面,坚定回应我对于爱的起源困惑的解释——爱是神赐予人的品格。直到如今我依然没有遇到别的解释。我称不上相信,但也称不上不相信。我选择把这个解释放在这里,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会相信,也许我会找到新的解释。

我开始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选择去爱神——passion最早指的就是对神的感情,那种献祭自我,放弃对自我的掌控的感情。我们太害怕失控了,害怕被伤害,害怕被辜负,如何能接受自己违背本能,将心放在他人手中呢?但是爱又是一定要有passion的。于是选择去爱神吧,神那么有力,那么完善,如此着迷的存在,用一生去爱也不会厌倦。而且神的许诺是不存在于物质世界的,神许诺的是死后的灵魂的世界,这意味着神永远不会背弃诺言,不会辜负我。只有足够勇敢的人,才敢于在面对超验的他者时纵身一跃。爱人是强者的特权,爱神是软弱者的桃源乡。神为人留下心头余地,好活得不那么苍白。

当然,我指的神在这个阶段从开始的超验的至高的力量存在,变为了基督宗教中人格神的形象——自然法则可以是神制定的规则,而不是法则本身作为那个伟大的存在了。

我对神的定义是以上帝为标准的:符合上帝的一些根本特质的可以成为神。所以佛教是没有神的,因为佛并不创世,且无法摆脱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中国宗教中很多也不能称之为神,要上班要考察绩效的,能叫神么。

就像我对哲学的概念是完全依照西方哲学的标准,所以中国在我眼里也是没有所谓古典哲学的。一个概念创造出来,必然是有其基准,无论是宗教学还是哲学都是发源于西方的概念,自然有其以自身为对照的标准尺度。所谓中国古典哲学,与其完全是大相径庭背道而驰,实在没必要为了凑个热闹硬说自己有,反而落了下乘,硬要附和别人的口风。没有便是没有,这是一个是否的问题,但并非高低优劣的问题,没有哲学,没有神,并不是羞耻的事。

抱着其他渠道很难较快不走弯路地了解基督宗教的动机,我在当时检索了一下学校的课程,发现有开设一门“宗教哲学经典选读”,正好有空,于是就跟着去上了一学期。没想到的是前8周是佛教哲学,后8周才是基督教。原本是失望,但佛教哲学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主要是因为授课老师讲得极好,又有深度和难度,8周跟下来,收获很大,老师在讲的过程中偶尔也会涉及一点和基督教的比较,所以我对后面基督教的课程是很期待的。

但是后8周一开始是教学进度的原因,有些太慢太浅,在讲述抽象概念时用了太多的时间在具体解释上,但有一定哲学基础的人应该是可以直接理解而无需详细阐释的。后面则集中在上帝存在的证明及反驳的问题上,提出了很多证明的学说,陷入了一种逻辑游戏之中。我成为了整个课堂上最关心神的人。

所以在那样的教学安排下,我对神的了解并没有达到我的预想,只是在最早的几节课上知道了神是存在与本质的合一,形式与质料的合一,是不可揣测不可审判的存在,是高于时间与空间的存在。除此之外的了解,都是对于一些宗教哲学观的再现与批判,再也无关神自身的存在。

当时有提过几个问题,没有收到满意的回答,现在还依稀记得几个可以分享一下:

1、上帝创世的方式是创造出自然规律然后任其演化为当今世界,还是创造出一个个独立的事物然后其内在有着一致规律?(其实也就是成文法和判例法的区别)或是上帝创世的方式不可揣测?

2.上帝的全能是否包括直接改变我内心的想法?常见的故事里例如我很爱吃面包,神就将面包变得可怖可厌使我不再爱吃,但能否不通过这种外在形式,直接改变我内心的想法,就像拨动开关一样?如果能,那人的自由何在?

3.上帝的存在就是他的本质,那么能否说上帝的本质就是他的存在?

4.《圣经》中上帝的活动的地理范围是很有限的,对于当时的东亚与其他地方来说,既然上帝不在此处活动,人们就没有了解上帝存在的可能性,但不信仰上帝是无法得救的,神学如何解释这个问题呢?

总是我提出的其实都是类似的,琐碎的细小的问题,有关神的设定和世界设定的问题。在提问的过程中也是渐渐发现自己关心的是基督宗教的世界观构建,以及神的至高与人的尊严的冲突与矛盾。所以提出的大多是神学范畴,而非宗教哲学范畴的问题。

无论如何,每周三个课时的课程,我渐渐还是感受到了一些基督宗教的气质,与佛教截然不同的。佛教中的成佛觉悟只是一种个人修行者的成功,其为信徒来说只能提供一种方法的参考,每个人成佛的路径都有不同,每个人也都有机会接近和成为佛的存在。但基督宗教不是的,只有那一个神而已,一个全知全能全善的神,要花大量的时间去学习,这种greatest being的伟大之处何在。

在这样一种宗教面前,人很难不产生敬畏感,很难不觉得自身是多么的渺小与有限。仿佛只有竭尽全力才能做到抬起头,去仰视到神的一丝痕迹。就为了这一瞬的遇见,即使付出一生也是值得的。

于是也理解了中世纪为何在后世的评价标准中是停滞的岁月:当明白了神的崇高与自身的渺小之后,比起将一生奉献给神,去尝试接近神,其他的事显得太过无关紧要。在神的目光下,人怎么能相信自己的理性的力量,怎么能相信凭借自身能够到达自由的高处呢。我不愿将其称为“黑暗的中世纪”,也许是“蒙昧的中世纪”,那时的人并不是无知,只是他们的目光一直聚焦于神,并未停留在自己身上。

后来去了一次教会的活动,听了一段讲经,问了几个问题。直观感受是,宗教是割裂为两个部分的,一是教义与哲学的部分,极尽精密与自洽,二是传教的部分,则非常的实际与浅显——我追求的是第一部分,所以我的很多提问,例如“只有人类有灵吗?动物和植物是没有灵的吗?”、“上帝是物质世界的创造者,那么他也是灵的世界的创造者吗?”之类的问题,得到的回答都是“这与我们的得救无关,我们不关心这个问题。”

结束后我觉得我无法皈依于这样的群体:神创造一切的目的是为了荣耀自身,人信仰的目的是侍奉神与荣耀神,传道依靠的不是人的能力,而是神的圣灵的能力。人的地位在哪里呢?人对自我的内在探索与神创论产生了冲突。“人之所以为人,其尊严的边界何在”对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问题,我无法接受我的一生要侍奉与荣耀神。

这也是宗教哲学的命门所在:无论其学说理论如何精妙,但首要目的永远是自身的存续。因为这个目的,它无法离开大地,产生真正的普遍的价值系统。

我时常骑车从南湖的桥上过,视线范围内是一片云海,阴天的云,雨天的云,晴天的云,它们每天都不一样。有时密密匝匝层层叠叠,像是精心晕染的水墨画。面对这样的自然奇观,总忍不住会想,云层背后,真的会有神的存在吗?他会在那里凝视着我吗?

我对神是敬畏又向往的。因此我觉得我的这种揣测,这种对神的位置,对神的存在方式,对神的观察方式的揣测,也是一种不敬,是一种脆弱渺小的人类以自己的生活经验去揣度神的可笑行为。在论证神的存在时,有人提出the greatest island的概念以进行证明,但岛怎能与神相提并论?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存在,这种证明方式在我看来是完全不可行的。以及后面的很多种证明,其形式越繁复,反而离神越远。

我们追问世间的一切,“Being qua being,通过对存在者存在形式的追问,以获知存在者的存在原因,而最终的原因就是上帝存在。自然哲学的终点即启示神学的起点。”在这个起点,满心欢喜地以为要接近神了,但一旦踏过这个点进入启示神学的范畴,我们的一切努力,却又在使自己远离神。

但这正是宗教哲学迷人的地方。从一开始的设定我们就知道,神在灵的世界,人在物质的世界。神是超验的,人是经验的。神是超越一切的物理法则与道德法则的,而人的一切都是从这套法则衍生而出的。那么神学与宗教哲学的大厦如何构建?人如何以这具无法离开大地的羸弱肉身,以这有限平庸的智识,去接近和理解无限的超越的至高的神存在?这无异于试图抓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这种明知不可能而为之的努力,正是宗教哲学,甚至人的理性的魅力来源。

获知和理解神是如何地全知全能,其实是个打磨自己内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存在着大量的理性的思辨与伦理的讨论:也许根本没有全知全能的存在,但在接近这个存在的过程中,我变得更勇敢、更智慧、更善良,神让我成为了更好的人。

之前读书的时候,隐隐感受到西方的灵肉二分深入骨髓,并影响了由此衍生的全部世界观。了解基督宗教之后知道了原因之一:神是属灵的存在,人的尊严正是来自于神所给予的灵,灵魂不仅独立于肉体,而且与肉体的地位是平等甚至高于肉体的。这与中国的“仓廪实而知礼节”、“物质决定意识”是两套完全不同的价值体系。我更认同前一种,高尚绝不是富足的衍生物,二者不仅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

时至今日,我对神也有了自己的看法。我认为神是超验的存在,但这种超验,是与“正义”、“自由”之类价值同等的超验的存在。神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是存在本身,是不证自明的。人类对神的向往,是照见自身的有限与鄙薄,将自我向最高处延伸的追求。

神是造物主(creator),人是被造物(creature)。但在我看来,神才是creature,人以creator的身份创造出了神,并且给予了神这个creature高于人类自身,并支配人类的地位。人作为真正的creator,自愿成为了神的仆人。

宗教哲学有一个经典问题:上帝能否创造出一块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或者说上帝能否创造出一个方的圆。

我的回答是: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题目本身包含了悖论:在此时此地,我们存在的这个世界的逻辑规则中,方与圆是相悖的,无所不能与举不起来是相悖的。这个问题的错误不在于作为主语的神,而是自身的错误。这个错误不来自于神的能力,而是来自于人类作为提问者,提出了一个违背了人类世界通行的逻辑规律的问题。这本质上是一个逻辑问题,一个与神无关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照见的是人类自身:人作为有限的创造者,创造出了超验的神。人确实创造出了一块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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