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permanL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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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半是书/不入流律师

关于《客厅里的绅士》

这本书其实看了很久,像是一个长长的旅行,这种阅读习惯和毛姆这次亚洲之旅有点相像,断断续续地进行,在东南亚是个很缓慢的过程和我的阅读过程和契合。对于我而言真正属于自己的旅行是很少的,我甚至很妒忌羡慕身边的朋友一这么多旅行。或许是我认为还没有完全掌控自己,不足以出行。仿佛我们需要再旅行的时候才会真正地感悟生活,但是其实平时为什么不呢?我必须,爱上每一个地方,每一个细节,让记忆在我的生命发光。
    毛姆在序言里引用散文家赫兹里特的《论旅行》说明书名的由来,“妙哉!挣脱俗世与舆论羁绊——把我等那苦苦纠缠、令人烦恼、没玩没了的自我身份丢于自然之中,做个当下之人,清除所有累赘——只凭一碟杂碎维系万物,除了晚上的酒债,什么也不亏欠——不再寻求喝彩并遭逢鄙视,仅以客厅里的绅士这一名衔为人所知!”一大段箴言,点中万千旅行男女心照不宣的秘密。我们在人生的长度上顺序行走,一切都有始有终有来有往无法跨越任何一步,在时间的旅途上无所掌控,甚至离元初的自我原来越远。旅行者都一致认为,离开了既定的空间,就能够离开自有的时间,奔赴另一片土地,或者原来的人生在归来时会变化。会前进一大步、倒退一天或者仍在原地等候。无论任何,他们都在离开自己的路上找自我。
    或许是传说他评价英国食物的那句“英国最好吃的三样东西”所表现出来的玩世不恭和懒洋洋的孤傲,让我在还没有读过他的作品之前,已经怀揣着无数的好印象来期待。毫无疑问大家都爱听知识渊博的人挖苦嘲讽他人,分享着天才的智力带来置身事外的快感。毛姆敏锐惊人在于对感官的描绘和对想象的捕捉。在将渡萨尔温江——也就是中国称的怒江前,他对这条东方之河充满期待。“我把一个有一个琐细的印象加起来,一个彼此分离的事实,一个字,一个称呼,还有记忆中的一本旧书的一幅版画,我用联想让这一名字丰富多彩,就像司汤达书中的情人用想象的珠宝装扮他的索爱,很快,萨尔温江的念头令我沉醉于幻想。”萨尔温江从毛姆的记忆之海流出,到达现实变成一个永恒的符号,在我们到达旅行地之前,都是关于它们的传奇和沉重的美丽使得旅途享尽美好。
    我一直都认为旅行的景观是相对性的,或者最起码是历史性的。毛姆的亚洲之行显然不是什么普通人能所及,在缅甸山区沿途有大使派出的向导与雇佣佣人,途径各种村庄必有接待。而今天飞机火车的快速通过早早将毛驴踏过的路线埋去,将蹄声路上的庸碌擦走,沿路的攀谈与倾诉也悄然无声。毛姆总是遇到一些人迫不及待分享其秘密和往事,当然他也非常不刻薄,不但不八卦不追问而且不会表现不耐烦。他们对旅行者这种不速之客都怀留渴望,对这个暂时出现而将来不会再现的人诉说,甚至最后会变得比他相识多年的好友更了解他。“你要是对人性有兴趣,这就是旅行的一大乐事。”要说作家对人性无兴趣那是不可能的,想想他一边按捺激动窥探他人毫无保留敞开的人生。
    几乎在书的最后,毛姆来到吴哥窟。他惊艳于其壮美,就像之前的风光都是寻常,为铺垫这一刻而来。他声称自己只能用含糊的词语来描述,而只有语音大师拥有相匹配的词语来描述其对称之美。“找到恰当的词汇,把它放在恰当的位置,就像他见到的一大片玄武岩那样,令文句具有相同的节奏,这将令人陶醉。”直到将要离去,毛姆仍然认为自己对此毫无天赋,只能眼盯着石头上的雕画,想象古代工匠如何在上面起舞。一大段的留白,诚如前方的美景,留待旅行者的摸索。
    有趣的是,毛姆有口吃,在旅行中的那些对话与攀谈应该都是他的同性恋人代他完成。平时深居简出不善言辞的毛姆注定在长途旅行中吃不开,如果没有这个天生乐观、细心友善的伴侣恐怕归去之后毫无作为。所以说选一个恰当的旅伴多么重要。或者说至少要有旅伴,那么你的游记就至少有一名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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