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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计划是一家致力于批判性思维教育的机构。C计划的C,是指Critical Thinking(批判性思维),Civic Education(公民教育)。推广思辨教育,重塑公共理性。

从校园切断暴力崇拜|蓝方专栏

在一次小学五年级的批判性思维课堂上,我和孩子们聊起了校园霸凌的话题。


我们一起看了一段“神女”的访谈。26岁的浙江女孩王晶晶,在高中时因为一句玩笑话,莫名成为被全校同学排挤和谣言攻击的对象。在同学们的口中,她年收入几个亿、男友不断、小学就整容,是一个“神奇的女子”,简称“神女”。

/ 视频《我不是“神女”》 /


孩子们看完视频,义愤填膺。我顺势问,那在你们学校、你们班,也有这样被所有人排挤、欺负的人吗?


教室里一下就炸了锅,几乎每个人都有话说。“我们班有个男生,他有鼻炎,总是吸鼻涕,我们叫他’鼻涕虫’,谁都不跟他一起坐。”“我们班的那谁,身上总有股馊馊的味道,没人愿意跟她玩!”……


孩子们在讨论中,很快将这些被排挤、被欺负的对象分成了两类。


第一类,是“无辜者”。孩子们总结,像这个有鼻炎的男生,有鼻炎并不是他的错,我们不应该叫他外号,排挤他是不对的;又例如身上馊馊的女孩,也要搞清楚这背后的原因,有可能并不是因为她不爱卫生,而是有些什么特殊的疾病。“如果不是他们自身的过错造成的,我们就不能欺负人家。”


第二类,则是“罪有应得者”。课堂一下子变成了控诉会。“我们班XX,就是有暴力倾向。动不动就抢人家的东西,抢不过还打人!我们说好都不跟他玩,他反而更过分,经常故意来挑衅!这种人被排挤被欺负,简直就是活该!”



“所以,如果对方有过错在先,欺负他就不叫校园霸凌了?”我问孩子们。


“当然不叫。”一个男孩义正辞严,“如果一个人做错事,没有人惩罚他,他就不知道这是错的,他就会继续犯错,以后进入社会就会酿成大祸!”


另一个女孩深表赞同:“这种人如果被人欺负,简直叫做大快人心!欺负他的人不应该叫校园霸凌,而是声张正义。”


这是最为朴素自然的正义观。当一个人做了错事,自然应该受到惩罚。而惩罚最主要的目的,既有预防,也有报复。


/ C计划主创蓝方在文中所提课堂上 /


于是,我给孩子们讲了三个概念


第一个概念,正当防卫。当有人侵犯你的时候,你需要防卫、反抗。如果遇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侵犯,怎么反抗都不算过分。但如果只是普通的侵犯,你的防卫就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什么叫做必要限度呢?一个人挥拳打你,你可以挥拳打回去,可你却提起一把大刀把对方砍致重伤,这就是明显防卫过当了。如果对方打了两拳便停下了手,你当场没有反应过来,改天趁其不备时扑上去再一顿猛打——这样做也是不行的。


与此相关的,便是第二个概念:禁止私刑。所谓私刑,便是在法律程序之外,向自己认定的过错方施加的惩罚。在传统、朴素的正义观里,以暴制暴、以眼还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复仇是正当而且血性的。而现代社会,却严禁私刑。如果每个当事人,都可以按照自己认为公平正义的方式去惩戒自己心中的罪人,整个社会将陷入暴力循环的混乱之中。既然不能自己私下复仇,那该怎样让过错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第三个概念,即正当程序。我们需要一个中立、权威的法院,依据法律、依据程序,来决定如何惩罚做错事的人。法官需要不偏不倚地查明事实真相;被指控者有自我辩护的权利。查明当事人的过错后,法官不能想怎么惩罚就怎么惩罚,需要依据明确的、公开的法律规则确定惩罚方式;而这种惩罚,要与当事人的过错成比例,换句话说,犯下多大的过错,承受多重的处罚。还要牢牢记住的是,即便是罪犯,也要尊重他基本的人格,不能用羞辱性的方式惩罚他,例如在小偷的脸上刺字、将罪犯公开游街示众等,现在也都被禁止。



一个孩子举手问我:老师,我们是上法律课吗?


我反问他:你觉得这和我们刚才讨论的话题有什么关系吗?


孩子们立马七嘴八舌地做起了总结:“所以有人打我的时候,我可以当场打回去,但不能事后报复。”“之后我就应该去找老师,让老师来惩罚他。”“我们最好给这个人再指派个律师,听听他自己是怎么辩护的。”……


“但是我觉得老师得先去接受培训。”一个孩子站起来,提出不同意见,“因为老师太重要了。他得知道怎么才能查清楚真相,而且不能随便就惩罚人。”课堂又变成了吐槽大会。“就是!我们老师经常一有人告状,就不分青红皂白把人骂一顿。”“犯一点点错,就要罚你去花一晚上去抄课文。”“我们老师是要求写检讨!写了不仅要还要当众念出来,还要挂在黑板报上。”


在孩子们的小社会里,老师便是那个权威的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想要切断孩子们对暴力的崇拜、遏制以暴制暴的本能,建立起他们对制度和规则的尊重与信任,老师往往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他需要建立起和学生的信任关系,当孩子之间发生冲突、纠纷时,他们愿意老师参与其中;他能够摒弃偏见,耐下心来,倾听相关方的不同意见,充分尊重孩子们的话语权,愿意花时间去查明在成人眼中琐碎无聊的争端;他能够有意识地让学生参与到行为规范的制定中,让学生自主建立起班级社会的行为底线,让他们自己讨论每一项惩罚措施的必要性;而在真正需要施加惩罚的时候,能够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而非动辄“公审”、羞辱。



禁止校园暴力的口号如此之多,“和谐校园”“法治校园”的宣教也看似容易。但唯有此,孩子们才敢放心地诉诸制度,而非诉诸暴力,才会潜移默化培养起他们对法治的信仰。



作者:蓝方

C计划联合创始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和法国巴黎政治大学,曾任《财经》杂志、财新传媒公共政策资深记者。

注:本文首发于《财新周刊》2019年第25期。


▷ 图源自网络

▷ 排版:鱼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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