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mo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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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他

所謂一見鍾情

2006年的9月26號,我過了兩次。

到達舊金山之後我便立刻轉飛了西雅圖,我的step sister 大姐Betsy去SEA- TAC機場接了我,還打印了一個印有我名字的牌子來接機,上面寫著「歡迎來到美國」。

開去她家的路上的時候她一直問我:「妳真的是第一次來美國嗎?妳的英語超好的!而且妳一點都不激動不吃驚。」 我說可能是因為飛行時間太長了吧,我現在整個人好累,所以沒有太多情緒。

到了她的公寓,看到了她代養的狗子 Breanna。Betsy當時在一家寵物收容所工作,她們可以代養狗子,每天遛狗的時候就在狗子身上綁一塊黃色的方巾,上面寫著 “I’m ready to be adopted”,這樣在遛狗的時候如果有意象領養的人看到後就可以來問關於狗子的問題。我覺得這個方法很聰明。

後來晚些時候Betsy當時的男朋友Kyle下班回了家(劇透:他倆後來09年結了婚),我們打了招呼,還一起去吃了晚餐。當時他倆的公寓只有一個臥室,所以我就在客廳打地鋪抱著狗子一起睡。就這樣渾渾噩噩過了兩週,期間Betsy帶我去銀行開了帳戶,將我身上的一萬美金存起來。因為是留學生,所以用的是護照開戶。但留學生VISA上面都會寫上要去上的學校的名稱,所以這也為以後埋了一個隱患。這個我們暫且按下不表。

過了兩週打地舖的日子後,Betsy給我媽打電話,說:「lomo在我家住了兩週了,但很不好意思我只有一個臥室,所以她每天都不得不睡客廳,然後說lomo需要找到自己的住處,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但是在我媽的耳朵裡,聽到的就是:「Lomo打擾了我兩週了,她得搬走。」於是我媽立刻打電話,憤怒地讓我儘快找到地方搬出去,就算是喝西北風也不能賴在人家家。於是我又拖著行李去一個一週花三百多的旅館住了一週,當時的狀仍舊是懵圈的、渾渾噩噩的。

後來Betsy看不下去,就幫我找了一個出租屋,在一間社區學校旁邊,然後給我地址,並告訴我要坐哪幾路公交車,於是我就花了兩個小時坐公交車去看那個出租屋。由於坐太久,再加上馬上快到了,但我不確定自己是否有坐過站,於是就在某一站下了車。那個車站是在I-5上面,我走到一個T字路口,右邊是過I-5的橋到另一端,左邊是一些房子,我想了一下,決定不過橋,往左邊走。

但是走著走著就發現門牌號不對了,我當時沒有手機,四下無措時看到一個亞洲面孔的老先生在從車後備箱往家裡放剛買好的grocery。我就上前問他可不可以幫我找找這個地址。他看了一下,然後也面露難色,於是往家門的方向沖他夫人說:「哎,妳來看看這個地址怎麼走啊!」他一開口我就整個人謝天謝地,因為他說的是中文。

這對老夫婦姓周,他們後來就開車帶我找出租屋的地址,繞了一圈發現原來就在過橋的另一邊。他倆把我送到後,我忍不住哭了,因為真的感覺很難,也很感激他們在我最困難的時候伸出援手。周阿姨拍拍我,說我們都懂剛來時有多麼不容易。然後我就收拾了一下情緒,下車和他們揮手道別了。

來到出租屋,這是一間獨棟房屋被一道門一分為二,變成AB兩個單元,每個單元有3個小房間。我先敲了A單元的門,一個白人男生開門,我表明來意,他說:「喔,妳要去的是B單元,門在屋子的另一邊。」我就和他道謝然後去敲了B單元的門。

開門的是一個亞裔男生。他開門的那一剎那我就聽到腦海中有個聲音跟我說:「就是他了。」當下我就知道,這個人是我的,然後我就決定要住下來。

題外話:後來我倆復盤,發現我倆第一次見面的那天是他23歲的生日當天。

這個男生我們叫他小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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