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卒
阮卒

阮卒写小说。“我可能是错的。” 期待出版机会。联系方式:评论区,或E-mail:[email protected]

蔷薇街

一场殉情

这里就是蔷薇街了。

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啊:每件物品都有着永恒的灵魂——无论是一支钢笔,还是一盏台灯,都是这里的居民。他们每天便在蔷薇街的砖路上走来走去,每一个人都友爱而善良。但是,如果他们不慎展示了自己物品的特性,便会立即死去——这么说也许你还是不明白,但我曾经亲眼看见好几条人命在我面前消失。

我的一个朋友只是哼了个小曲就倒在地上死去了,变回了一支喇叭,而他的灵魂去了哪里呢?谁也不知道。而我,只是一支从不书写的钢笔而已。每一个人都在永生和本性的跷跷板上小心翼翼地活着,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和停滞。所以,我也只是每天坐在蔷薇街的街角,一边磨着玻璃镜片,一边同我的邻居们聊着这里发生的一切。

让我们开启一个轻松些的话题:如果你想在这里生活,你就必须认识一个人。

他是一张纸币,大家更愿意叫他“痞子”。痞子一直活得很好——当然了,他可从来不花钱。哪怕是一分一毫,你绝不会看见他从钱包里拿出钞票。谁让他是纸币呢?几乎是在印钞机赋予他灵魂的时候,他作为一个王八蛋的命运就开始了。因为他从不给钱。

记忆中的他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的裤子和皮鞋。当他站在那里不动的时候,总是会把重心压在右腿上,左腿微微弯曲。无论是他吐出烟圈的姿势,还是吐出胃里酒精的样子,都时尚极了。街上的年轻人都热衷于模仿。

他威风得像天上的太阳,明晃晃地走在街上,谁也不敢直视他。他出门又回家,仿佛太阳升起又落下,直到他陷入情网。也许像阅读,也许像旅行——我对恋爱的感觉真是一无所知,因为蔷薇街所有的姑娘都在街角的妓院里。所谓“妓院”更像是商店,区别是:这里的商品都是有灵魂的,它们变成了姑娘。你若是要买走她们,她们便无疑展现了商品的本性,你就只能看着她们迈上死亡的路,一去不复返。所以,就像死囚临行前获得的温柔一般,一切只是徒劳。

痞子却千真万确爱上了那个姑娘,她是一小瓶酒——爱情啊,总是多灾多难。痞子对于商品从来都是抢的,因此如果他把这姑娘抢出来的话,无异于要了她的命。那买呢?这可更是个“好主意”,他们正好可以一起死去了。

痞子曾给姑娘写过一首没头脑的诗,原谅我糟糕的记性。当然,我也不能在这里给你们写出来,因为我是一支钢笔。但是,我决没有说谎。

为爱忧伤的痞子终日躺在椅子里,不久后便出乎意料地死了。

唔,这就是这个仓促的梦的全部内容。我揣测了老天通过这个梦传达的信息:

不要想喝酒。

但毕竟是猜测,人,总是缺乏远见的。不久以后,我又做了一个模糊不清的梦,告诉我酒还是要喝的。

梦里,我是一阵风。

那是一间破败的房子,它正坐在泥泞的道路边唉声叹气,似乎不知要往哪里去。我走上前细细打量,瓦片已经被风掀去许多,仿佛旧毛衣上被细心的虫子蛀出的窟窿。墙壁尚且完整,不过有些地方布满了经年的伤口,露出了里面枣红色的砖块。门则半开着,或者说是被卡在半开半合的地方再也无法转动。一切看上去都陈旧而坚实,对于我的到来也无动于衷——带着好奇吹进屋内的风,也许并不止我一个。

我走进屋内,一张落满了灰尘的椅子便呈现在我眼前:灰土和椅面间,隐约可以看到些什么。我俯下身向吹去灰尘,想要一睹究竟。可是,越是细微的动作,就越禁不起分毫的不当:要看的东西和灰尘一同扬起,我定了定神,发现那是一张纸币。

我好心的把纸币吹到了路上,一路护送它去往前方最近的小镇里——我一厢情愿地觉得:

让它展露头角,一显本色是件好事。

我在小镇的砖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忽然一个连衬衫扣子都系不好的醉汉不知从哪里撞了出来,迎着我露出了笑容,发出让人不舒服的笑声,显然是发现了那张纸币。他得意地捡起纸币,随即向街的另一端快步走去。我尾随其后,来到了小镇另一端的商店门口。看上去迟钝的醉汉此时迅速地付钱买下了一瓶酒,满足地离开了,来到一个垃圾堆般的死胡同里,开始痛饮。嘴角汩汩流下的酒一滴滴地落在硬币上——就是从醉汉手里滑落在地上的硬币上。

在他喝完的时候,我看到墙角有一个废弃的路标。我走过去想看看上面的文字,却忘记这里是一个会让风停下的死胡同。

不过,如果上面写着蔷薇街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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