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者;传播学、心理学爱好者;前新闻从业者。
婚姻
我和妈妈领取结婚证马上两年了。这两年,我们买了房,生了你,有了更多共同面对生活的勇气和能力。
今天上班路上聊一聊婚姻。
婚姻是经法律确认的两个异性之间的亲密关系。而在海峡对岸,最高法院已经裁定,只认可两个异性之间的亲密关系的法律违背宪法。也就是说,台湾目前已经承认同性婚姻合法。
所以,这个婚姻的社会关系定位也因社会文明程度而不同。唯一相同的是,需要法律认定。
这个法律认定在中国的具体表现就是,要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核批准和颁发证书。同样,离婚也需要他们确认。不过最新实施的民法典却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设置,让离婚成为艰难且最受社会诟病的一项民事自主行为。
法律认定的婚姻关系,双方才有了婚后财产的共同拥有、支配权——除非有婚前财产公证,否则离婚时,一切平分。
法律认定的婚姻关系,双方才有了合法的性关系,即便有认定起来极其艰难的婚内强奸,即便有婚外情或重婚罪。前者归道德,不属于法律范畴,而后者则归法律管。
法律认定的婚姻关系,双方才有了代对方行使相关民事权利的权力。比如妈妈住院生你时,我签署了一堆医学法律文书。再比如,继承法中,配偶——这是一个彰显原始动物世界野蛮的词汇——排在第一序列第一位。
至于这是否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必要措施,我持保留态度。
在民间的认知中,法律确定婚姻关系前后,还需要摆喜宴知会亲朋好友,通过一系列繁琐的折腾新人程序,才算是婚姻大礼落成。
人们通常认为婚姻是一件喜事,而截然不同于离婚。
至于婚姻结成的原因,现代人通常认为是基于爱情、自由恋爱。至于爱情是个什么玩意儿,你长大了可以自己探索。
还有一些婚姻结成的原因,则是为了利益。比如历史上最著名的文成公主远嫁西藏,却从来没有人问过她是否真的愿意。
更加离谱的是,一些不文明的国家和地区,女孩子被强奸,那么她就只能嫁给那个强奸她的人,否则就只能去死。
这也是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缺乏权利、没有地位、没有尊严的表现。即便一些西方文明社会,女性嫁给男性,姓氏都要加夫姓在最前,更不用说,现在普遍是孩子随父姓,随母姓只是最近几年才偶发的现象。
顺便也说一说离婚。文明社会的离婚,双方达成一致即可,政府不应该干预人民的自由意志,一如结婚审批认定。
中国历史上的男女平等离婚权,普遍推广于中华民国初期——早些时候,男人三妻四妾,女性没有提起离婚的权利——最著名的来自末代皇帝溥仪的妻子向民国政府提起离婚。
至于从结婚到离婚到底发生过什么,通常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等原因,除了提起法律诉讼的离婚案外,人们大多不予深究。可能的原因之一在于,双方不平等的地位所造成。
婚姻自由,当然包括离婚自由。
婚姻是一件极其复杂的事情,所以有人对婚姻甚至恋爱无感,适龄未婚或终身不婚。
婚姻也是极其隐私的私人社会关系,如果上述未婚或不婚者不影响他人的正当自由权利,那么,任何人无权对其两性生活方式进行指摘。
而我也相信,随着社会文明和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性服务非罪化、合法化,婚姻终将如同科幻小说所描述的那样,走向消亡。
婚姻这个问题,我目前能意识到的基本就是这些。你长大后,是否婚恋,是否生育,是否选择异性作为伴侣,都是你自己的事,我和妈妈不会干预。
希望你健康快乐,其他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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