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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柴劣火》引爆的洗稿风波有无解药?

自媒体“呦呦鹿鸣”昨日的10万+文章《甘柴劣火》引发了“洗稿”争议,此文讲述了甘肃兰州武威三名调查记者被政府“钓鱼”收监及其背后复杂的政治力量纠葛。该文引用了近二十篇媒体报道和文章,并在开头注明“本文所有信息,均来自国内官方认可、可信赖的信源,敬请诸君知悉。”

但这一做法引来了记者圈的争议。财新记者王和岩在朋友圈发文控诉,“原来,所谓爆款文章可以根本不用采访,不花任何成本,不冒任何风险,利用付费阅读壁垒,就可以攒把攒吧炮制出爆款来。只要声明‘文内所有信息,均来自国内官方认可、可信赖的信源’,只要写出原作者,就可以一而再再而三无限制照搬,从而免责了。”

随即,“呦呦鹿鸣”回应,1.文中标明了出处 2.本文是独家发现 3. 有大量个人经验叙事。

针对两者的交锋,媒体人宋志标指出,“王和岩对甘柴劣火的愤怒,是缘于一种对洗稿至高境界的察觉与警惕。无论偷换字词,还是把材料拆零,都是技术性的洗稿,但还有一种洗稿方法,是贬抑信源,将关键的、排他性的信源进行降维处理,以故意的漫不经心来实现洗稿。”

据前媒体人胡涵的公众号“坏雷达”,“ 额外刻薄一句,传统媒体今天成了受欺负的老实人,但别忘了,即便在传统媒体时代,洗稿也是个好生意。而且,多数的洗稿者和被洗稿者完全处在两个世界。别人拿了你的东西印在知音上卖到火车站,你连维权发声的机会都没有。”

回想之前在一家新闻杂志时,有关时事和逝者的栏目基本上也是基于媒体报道,整合写作而成,并无新观点产出,甚至也不在文中或文末注明信息来源。

而且,就连强调原创性的特稿写作也有采用这种做法的先例,如非虚构公众号“李强强”上推荐的这一篇——《博客天下》前副主编汤涌写的王菲。

“呦呦鹿鸣”的做法和如上所述的操作区别可能仅仅在于,前者到达了更多新媒体时代的读者,影响力更大。

传统媒体如此,网络媒体的“洗稿”风波近几年来更是层出不穷,最知名的要数品玩诉“差评”案,六神磊磊诉周冲案。微信成立了“洗稿合议投诉小组”,甚至列出了参考评判标准,但有自媒体从业者怀疑形式大于实际作用。

所以,还是想从源头定义一下,什么是法律可明确界定的抄袭或“洗稿”内容 ?

类似“呦呦鹿鸣”这样的引用,新闻界有无学术界论文那样查重不超过百分之几的比例?(暂且不提论文查重蒙混的各种手段)

扩大来看,又该如何平衡知识产权和创作自由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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