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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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日線。台灣高雄人。二十歲後流浪到台北工作七年後回高雄定居至今。從事接案工作十餘年。大多數時間從事的事都跟書和出版社有關。更多內容請看置頂關於我,或至我的個人網站:https://www.sunlinedesign.com.tw/,e-mail:[email protected]

「經營文字平台」到底要不要與人有著過分社交的互動?

再回頭去看一年半前的文章或是近兩年前的決定,我想我不會是那個最好的經營者,但一定是很努力的那個。

今早在Like.social聊著文章標點符號的使用時,翻找出這篇〈Matters讀5000字也不累,談為什麼Facebook不適合寫長文!以及與它關聯的文章〈這還不是文字最黑暗的時代,但我們可以替它做些什麼:讓閱讀不再摻雜社交關係!,當時也許是因為太焦慮,剛從Facebook逃離,也想拉攏誰一起離開,一起抵達另一個星球,所以還非常天真地把後面這篇用email寄給一些我認為「需要用文字平台建立起另一個國度」認識的朋友或合作過的單位。

加上Matters有Likecoin的加持,其實非常有利於NGO組織儲存保留文章,在版面的構成,又有極舒適的閱讀體驗。這之間,從2019年12月到2021年9月,除了Matters以外,方格子和medium我都有放棄過。一直到「我發現那裡有讀者」才又讓我重新回到這兩個平台。

說起「經營文字平台」很多人還是用社群網站在經營,比如說:instagram。因為主流的使用者在Facebook或instagram還是占多數(以下都是台灣的使用依賴度)在這兩個社群發文圈粉的人不少,但也不少人是厭倦這兩個地方的社交,而離開到外頭找尋「真正可以發表文字」的所在。

Facebook、instagram的社交往來,很長期是都是「可能熟識」「也許知道」的那些人,很多人困擾於這樣過分緊密的人際關係,卻又在其中感到疏離,有部分人反而開始建立起「完全陌生」的人際關係,重新認識、重新連結、重新從自我介紹開始(或在文字裡慢慢透露著)反倒形成一種回到最初網路出現時,在心裡有著對於世界廣闊的探索,它保留了未知的新鮮。

但也同時將過往社群網站建立起的習慣,帶到另一個地方去(含蓋所有大量密集與人互動的網站建立起的群體互動)大部分的使用者往往忽略了「與一個不熟悉的人要重頭認識」並不像在過去那種幾乎是半熟悉的社群網站與他人的連結,常常會引發不少認知與習慣的差異。

這之中大概還是以這樣大量擁有互動的Matters最為明顯。

「經營文字平台」到底要不要與人有著過分社交的互動?這句話用在方格子和medium的經營上沒有太大的意義,基本上在這兩個平台裡,很難有互動產生,但非常意外的是:閱讀者有陸續增加的趨勢。雖然緩慢但都持續的增加著。

這意味著「很多人開始想要閱讀」嗎?我想答案是否定的。頂多比較像我上面說的那篇文章寫的:讓閱讀不再摻雜社交關係!特別是在社群網站大量以大數據和演算法跳出最熱門、最有話題的、替你挑選你不想看的那些,這裡當然也包含著許多人開始以外站連結使社群網站能外連至另一個平台閱讀。

那麼回過頭來看Matters的經營到底要不要與人有著過分社交的互動?

這裡我想先說我最近對於「經營」這兩個字的想法。在我所有「以興趣為業」「立志把喜歡的事變成錢」的項目裡,只有「接設計案」這件事,我沒有想過「經營」這兩個字,因為關於「設計」的這部分,我不太會行銷自己,除此之外每一件拿來獲得收入的興趣,或多或少都有加進「經營」的成分。

比如說:行銷宣傳、產出商品(文字)的方向、觀察市場動態⋯⋯諸如此類的。

要說「到底有沒有一定需要遵守的法則?」我比較傾向「拋棄別人寫出來的教戰守則」的方式。特別是「文字平台的經營」這個部分,很難也很不容易建立出真正「可以賣錢」的規則。

文字相較於其他的產品,有著非常特殊的性質,它是很難被模仿也很難有什麼話題就跟上話題,還能精準地發揮的產品。(服飾、文具用品,甚至於飲料食物,都是很容易可以複製,也都有著可以標準生產作業流程。)

如果以上述所說的「行銷宣傳、產出商品(文字)的方向、觀察市場動態」我想順序會是這樣:觀察市場動態、產出商品(文字)的方向、行銷宣傳。

「到底寫什麼樣的字最能讓別人看到?」我想這是很多寫字的人最想問的事,但很少人真正的在「文字寫作」外去關心「(自己的世界以外)外面在關心什麼?」或是很多人甚至對於「別人關心的」事都不感興趣,而且會認為「你應該來關心我關心的」「我寫這麼好為什麼沒有人看」,那麼要談論「經營」就多此一舉了!

換句話說的意思是:如果在文字平台是你拿來純創作的地方,那麼你的「經營」就僅僅在「經營你自己」!

想要「經營」一個可以被閱讀、可以被看見的文字平台,作者本身要做的事就不單單只是「寫作」而已。就像一個想要自費出版的作者,沒有出版社的企劃和行銷資源,大力的支撐起書籍出版後的所有銷售流程,作者還是必須自己親自去賣書、告訴別人「嘿!我寫了這本書!」的自我推銷。

也會有人問:「那你的意思是寫別人想看的東西,而不是自己想寫的東西嗎?」

當然不是啊!或者反過來說:「怎麼把你想要說的事,在你花時間觀察出的市場動態後(簡單來說,觀察你的讀者),用別人能懂的、你能寫好的方式寫出來。」

接著一定會有人問:「我不能專心寫作等讀者來就好嗎?」

答案是:「可以啊!」但身為一個長期生產商品要把它賣掉的商人我會跟你說:「那就不叫經營了呢!」

那麼,回過頭來說「經營文字平台」到底要不要與人有著過分社交的互動?

在Matters上長期的爭議是「要去幫別人拍手,別人才會來幫我拍手」這種社交互動行為。常要討論:「讀者到底有沒有sense辨別什麼是好文章?」或者「為什麼好文章沒有人讀?」

如果回到「經營面」來討論,當「幫別人拍手」是一種「被看見」的可能,那它應不應該成為「經營文字平台」的一種自我推銷的工具?又應不應該維持著看似「社交」但是是一種「交換」的互動?

最近我常常認真地打開Matters的新文,喜歡的一篇篇瀏覽、收藏、拍手,非常花時間,也不一定看得完,更不一定拍手。但我忽然領略了一件事:

如果在Matters是要「經營」文字平台,而不單只是創作(等著別人來看),那麼那種長年被唾棄有拍有回的拍手文化,是不是應該換個角度思考?

透過這樣的瀏覽,不只是拍手得到了利益,同時也透過這樣的方式,瀏覽了使用者行為、使用者關心什麼、使用者正遇到什麼樣的事?(在Matters上使用者也等同於作者和讀者)不僅了解了其他作者在關心什麼,也等同於了解自己或別人讀者對文字的喜好,這不就是經營者最難也最不容易得到的訊息嗎?(就行銷面來說有時還得做市調呢!)

2019年12月我是抱著萬念俱灰的疲憊踏出了Facebook;2020年3月我發現我吆喝不了任何一個長期使用社群網站的朋友來閱讀我寫的字;2021年8月Likecoin補上了我將近40%的月收入。

再回頭去看一年半前的文章或是近兩年前的決定,我想我不會是那個最好的經營者,但一定是很努力的那個。

問我:你怎麼經營?

或者,

問我:到底什麼樣的文字能賺錢?(或者永恆倍受爭議的誰的文字憑什麼賺錢?)

第一個問題我會回答:相信自己,繼續寫;第二個問題我會回答:你要對自己有期許和那些別人不會要求你的自我要求,多閱讀、多觀察、多寫,要常常使自己感到「我有在進步!」。

最後,好像還是沒有回答到「究竟要不要過分社交?」

答案是:

不需要太過分的社交,以好像緊密又互相利用的方式去社交;但是可以真誠的與喜歡你文字的人多交流,他們都會是帶你抵達「靠寫作/創作賺錢」的路上,最好的旅伴!

圖:
201606日本京都,沒有記錯的話這是我去搭男山纜車時的隧道。Canon A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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