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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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 假去真來真勝假,無原有是有非無

|田秘密|我不喜歡愛情故事

遇見他那年她12歲,12歲本是什麼都不懂的年紀,她的確是什麼都不懂。那個年紀的愛是愛也不是愛。可不管怎樣,那個年紀的愛足以豐富整張以青春為名的畫布。

他被她遇見那年是他認真燃燒自己、努力克服現實和展現自己的時候,他要說他想說的、做他想做的,他要愛著愛他的人也要學習如何愛著不愛自己的人。

同樣的是,他們都在學習,如何堅強的活著。

幾十年過了,他們都不再是從前的他們,可他們也都成為了自己。

她成了懂得追求的人,她在自己的位置上做自己想做的事,在自己的位置上時不時的想念他,她知道,自己不管怎樣,總是會回到他身上。

而他,把自己活成了一個品牌。這時候,再也沒有人能對他品頭論足,即使有,他依舊是他,也許是因為一直都做著自己所以才活成了自己,那是他應得的。

同樣的是,他們即使都走向了成為自己的路,也還是在明白和迷惘中徘徊。

幾年不見後她在他身上看見了自由,他終於屬於自己了。

·

她不曉得為什麼突然想起他身上的紋身,想起那紋身緩緩刺在自己指尖的觸感,那淡淡的起伏。早就明白什麼的他是她永遠的追求,信仰容易被認為完美無缺不容侵害所以她決定不將他視為信仰。但不得不說她對他的愛的確趨近於信仰之愛沒錯。

她相信他們的相遇和一切與他有關的巧合,似乎那是烈日之中的唯一樹蔭外加一陣涼風。她不是不明白現實,只是在現實真正出現之前,她只想這麼活著,她只是一隻鴕鳥。

她不曉得他是否也這麼相信著,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他們都愛過很多人。在悶熱的書房思考就像一場修煉,反正她也不是很在乎,對於她,他們是不急於這一時,而她在乎的是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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