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郁婕(Chang, Yu-Chieh)
張郁婕(Chang, Yu-Chi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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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晉三與統一教(3)宗教二世、宗教虐待與《被害者救濟法案》

本系列預計將推出 4 篇文章。已經發表的 第一篇文章著重在國葬儀的爭議,第二篇文章專注在異端信仰(邪教)與「靈感商法」,本文著重於「宗教二世」相關問題,最後一集內容敬請期待。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遭嫌犯山上徹也槍殺以來,犯案動機涉及山上徹也的母親所屬的異端信仰,讓舊稱「統一教」,現已改稱「世界和平家庭聯合會」的宗教團體,以及和山上徹也一樣、出生於異端信仰家庭的「宗教二世」問題浮上檯面。

在各個新興宗教團體「宗教二世」的呼籲與奔走下,日本國會在年底的臨時國會會期壓線通過了俗稱「舊統一教會受害者救濟法案」(旧統一教会被害者救済法案)的《法人等による寄付の不当な勧誘の防止等に関する法律案》。然而,這部法案的內容距離「宗教二世」們的訴求還很遙遠⋯⋯

Akira Hojo on Unsplash

「宗教二世」是什麼?

所謂的「宗教二世」指的是,父母其中一人信仰特定宗教的當事人。通常,「宗教二世」專指父母其中一人信仰的宗教隸屬於異端信仰的情況(關於異端信仰、邪教的介紹與定義,請參考本系列 第二篇文章)。

目前關於「宗教二世」的討論,涵蓋:

  1. 如果孩子出生在一個父母其中一方信仰異端信仰的環境下,「宗教二世」是否具有「選擇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
  2. 如果父母其中一方過度熱衷於異端信仰,捐贈給所屬宗教團體大量香油錢導致散盡家財,使得「宗教二世」從小生活在極度貧窮(物資匱乏、吃不飽)甚至背負龐大債務的成長環境下,該怎麼辦?
  3. 「宗教二世」遇到的狀況是不是一種「宗教虐待」?(後述)

必須要注意的是,「宗教二世」並不是專指舊統一教會的信徒第二代。只是因為這半年「宗教二世」的問題浮上檯面,是和安倍晉三遭舊統一教會的「宗教二世」槍殺有關。目前日本方面關於「宗教二世」的討論,並不侷限於舊統一教會的「宗教二世」身上,而是廣義異端信仰的「宗教二世」。


舊統一教的「祝福二世」

舊統一教之所以特別容易出現「宗教二世」的問題,和舊統一教會的性質有關。

舊統一教非常喜歡幫信眾「配婚」並舉辦集體婚禮(合同結婚式),透過舊統一教會配婚、父母參加集體婚禮後生下的孩子,在舊統一教會內被稱為「祝福二世」。「祝福二世」在舊統一教會內具有特殊地位與待遇,是被「上天眷顧的孩子」。

但也因此,舊統一教的「祝福二世」或「信仰二世」,會受到比一般信眾更多的規範——因為是「上天眷顧、血統純正的孩子」,一旦談戀愛就會「玷污了純正血統」,墜落成為撒旦,這是比殺人還要嚴重的罪行。

離開教會仍有自我認同危機

化名為小川沙由里(小川さゆり),就是舊統一教的「祝福二世」,她也是這半年內緊急對外發聲的「宗教二世」代表人物。

她接受《關西電視台》採訪時曾 談到,自己雖然已經離開舊統一教會,但因為自己是舊統一教會的「祝福二世」,如果當年沒有教主文鮮明的配婚,就沒有現在的自己。所以她一方面覺得自己是「信仰二世」真是太好了,不然就不會被父母生下來,一方面又會陷入自我認同的危機,覺得自己只是因為教會想要增加信眾而被生了下來,無法找到自己存活在這個世上的意義。

「宗教二世」們的反擊

早在安倍晉三遭到槍擊之前,就有「宗教二世」的當事人現身說法,但都無法讓「宗教二世」的問題受到外界重視。

化名為高橋美雪(高橋みゆき)也是舊統一教「宗教二世」。她在安倍晉三遭槍擊的隔天,在線上連署網站 change.org 上 發起連署,希望政府能盡快修法或立法,防止「宗教虐待」的事情再度發生。這項連署在短時間內就募到 7 萬多人響應,留言區也有不少網友表示,自己就是「宗教二世」的當事人,才終於讓日本政府動起來。

陳情後馬上發函給地方政府

高橋美雪在 9 月 29 日向厚生勞動省、小朋友家庭廳 與文部科學省提出的陳情與連署書後,厚生勞動省很快地就在今年 10 月 6 號發函給各地方政府,呼籲各地方政府不管受害兒童的父母是否具有特定宗教信仰,都應該要站在孩子的角度、以孩子為優先,做出適當的判斷。

厚生勞動省發函給各地方政府的文件中提到,有肢體上的暴力行為、沒有提供孩子足夠的食物、孩子生重病也不讓孩子獲得適當的醫療、透過言語脅迫、恐嚇孩子,傷及孩子的自尊心等行為,都可能是兒童虐待。就算上述行為是和當事者家屬的宗教信仰有關,也要綜合考量孩子與家長的狀況與生活環境進行適切的判斷。

發函通知還不夠

不過對於高橋美雪來說,厚生勞動省只是「發函通知」還不夠。既有的法律理應可以保護「宗教二世」免於受到虐待,但實務上就是「宗教二世」的當事者們講了這麼久,都不受重視。

今天如果當局只是「發函通知」,沒有針對「宗教二世」或「宗教虐待」問題進行修法或另立新法,就等於是維持現狀。而且日本政府目前對於「宗教二世」或是「宗教虐待」的問題理解還不夠,如果只是維持現狀,沒有另外修法,是要如何提升第一線的社工人員對議題的掌握度,接住需要協助的「宗教二世」?

「宗教虐待」成關鍵

要了解「宗教二世」面臨處境,其中一個關鍵就掌握在「宗教虐待」上——對於從小生活在信仰異端宗教家庭的「宗教二世」們來說,父母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也就同時剝奪了他們的宗教信仰自由(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只能信仰和父母一樣的宗教),與追求幸福的權利(例如:舊統一教會不准信眾自由戀愛)。如果父母過於熱衷於宗教事務,孩子們有極大可能被疏忽照顧(neglect),而疏忽照顧已經是虐待的一種。更甚者,深信異端信仰的父母,甚至會以教義作為威脅、恐嚇孩子的手段(例如:威脅孩子如果做了某事就是違背上天的旨意,會下地獄變成撒旦,或是害了全家),而心理層面的虐待也是虐待的一種。

高橋美雪就說,自己年幼時長期被迫斷食,因為父母說:「這個世界是在撒旦的支配底下,光是在這個世界裡生活,內心就會受到污染,所以要靠斷食來淨化身心」,只要一有違反教義的事情,就會被爸媽強迫斷食。現在回想起來,這完全是虐待兒童,但她可以理解父母不希望孩子下地獄的心情,只是在家裡除了信仰以外沒有別的,根本沒有人可以救她。

高橋美雪在記者會上表示,「宗教二世」們的問題長期以來一直被社會大眾忽視,強迫「宗教二世」必須要追隨父母的信仰是一種看不見的虐待行為,希望制度可以拯救她們這些「宗教二世」受害者。


「宗教虐待」是什麼?

一般而言,多數國家對於「宗教虐待」(religious abuse)的認識,主要是發生在宗教團體內部,因為教義或位階等權力不對等關係,而出現的虐待行為。而這裡的虐待除了肢體上的虐待,也包括心理上的虐待、性虐待以及疏忽照顧(neglect)。

但在日本,目前「宗教虐待」一詞已經因為「宗教二世」的關係被擴大解釋。

近期對外現身的「宗教二世」們,希望將「宗教二世」遇到的情況納入「宗教虐待」的範疇中。也就是說,「宗教虐待」不再只限於教會或宗教團體內部,具有特定宗教信仰的家庭內部也可能出現「宗教虐待」的情況。

希望明定「宗教虐待」的理由

通常,如果是發生在家庭內部的虐待問題,就是一般俗稱的「家庭暴力」或「親密關係暴力」,並不會特別因為家庭成員的信仰,另外創立一個類別多做討論。

但近期對外現身的「宗教二世」們希望政府能明文定義「宗教虐待」,將所有和宗教有關的虐待行為,包括在具有特定宗教信仰的家庭內部的虐待行為,都列為「宗教虐待」的一種。這是因為已有不少「宗教二世」,過去向公部門反應家庭狀況,表明自己遭受兒虐時,都會被公部門以「涉及宗教問題」為由而被冷處理。

所以,如果公部門如果慣以「宗教問題」為由,不願依照既有的《兒童虐待防制法》(児童虐待防止法)積極介入處理,只有將「宗教虐待」寫進法條裡,讓當局不能再找藉口擺爛不處理。


修法或立法保障「宗教二世」的權益

如果要修法或立法保障「宗教二世」的權益,最簡單的做法就是修改《兒童虐待防制法》,將「宗教虐待」列為兒童虐待的一種,並提升公部門對於「宗教虐待」問題的認識程度,新設或強化既有的兒虐對應窗口,讓這些窗口有能力並願意積極處理「宗教二世」所面臨的課題。

宗教團體組織性的虐待行為

不過長遠來看,「宗教二世」遇到的問題並不是只有家庭內暴力,而是宗教團體組織性的行為。例如:利用教義或是洗腦、威脅信眾,不得退出宗教團體,或是讓信眾認為自己可以控制或虐待自己的孩子或是位階比自己低的信眾等。

熟悉新興宗教/異端信仰問題的律師紀藤正樹指出,「宗教二世」遇到的狀況不只只有來自父母的虐待行為,還有隸屬於相同信仰的教徒、教會組織、教會領導人等好幾層的洗腦和壓迫,複雜性已經和單純的兒虐問題不同。對於孩子來說,如果不積極參與宗教活動,就有可能失去身為信徒的家人;就算配合參與宗教活動,也可能動不動就被父母詛咒會「下地獄」,不管做什麼努力都徒勞無功,是好幾層的束縛。

立法防止邪教組織的組織性虐待

所以也有一派人在思考,是不是有可能新立一個《規範邪教團體的組織性虐待》(カルト宗教による組織的虐待の規制)的法律,以嚴刑峻法禁止任何人慫恿或指導信眾虐待他人,並保障「宗教二世」們具有宗教信仰與幸福追求權的基本自由。而這也是這群「宗教二世」當事人,這半年來一直積極對外呼籲的事情。

舉例來說,前面提到的小川沙由里、高橋美雪,還有已經脫離 耶和華見證人(エホバの証人、Jehovah's Witnesses)的「宗教二世」團作(団作),便在今年 10 月 27 日,向日本國會、首相岸田文雄與厚生勞動大臣加藤勝信提出陳情書,希望跨黨派能在今年國會會期結束前,盡快完成修法或立法工作。

而他們最後等到的,就是日本國會趕在臨時會期最後一天壓線通過的《防止法人等團體不當勸募法案》(法人等による寄付の不当な勧誘の防止等に関する法律案),新聞上俗稱「舊統一教會受害者救濟法案」(旧統一教会被害者救済法案)。


《防止法人等團體不當勸募法案》的具體內容

根據法案內容,各種集團法人,或是沒有立案的團體,不得使用不當手段募款,造成當事人及其家人的損失。違者如果不聽從日本消費者廳的勸告,可處 1 年以下懲役或 100 萬日圓以下罰金。

6種不當的勸募手法

具體而言,法案明列了 6 種不當的勸募手法。包括:

  1. 就算當事人表明希望勸募者離開,勸募者仍堅持不離開
  2. 當事人想離開現場,勸募者卻不讓當事人離開
  3. 事前沒有表明勸募身份,帶著當事人前往難以離開現場的環境
  4. 使用具威脅性的言語或行為,並不讓當事人向外求救
  5. 利用戀愛感情等人際關係欺騙對方自己破產或急需用錢
  6. 假藉宗教、民俗信仰或其他超自然力量的名義,煽動民眾的恐懼與不安,迫使人們簽訂契約或購買號稱可以「消災解厄」的各種商品的推銷手法。也就是日文俗稱的「靈感商法(霊感商法)」或「靈視商法(霊視商法)」。(關於「靈感商法」請參考本系列 第二篇文章

此外,像是「勸募者不得為了捐款,迫使對方得去借錢、變賣土地家產來變現」,也在法案禁止的行為當中。

遇到不當勸募手法有「取消權」

如果有民眾因為上述不當的勸募手法,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被迫捐款,可以在事後行使「取消權」。

如果是上述不當勸募手法的前 5 項(也就是靈感商法以外的情況),從意識到這是不當勸募手法的 1 年內,或是自捐款起算的 5 年內,都可以「取消」契約內容。至於靈感商法的情況,「取消權」的適用時間比較長,從意識到這是靈感商法的 3 年內,或是自捐款起算的 10 年內,都可以「取消」。

配偶和子女也可以追回部分款項

除了當事人有「取消權」外,就算當事人沒有說要「取消」捐款,只要當事人的伴侶或子女,因為這筆捐款導致現在或未來生活費及其他相關開銷的費用受到影響(例如:把原本要當作孩子長大後唸書用的儲蓄金捐了出去),也可以要求追回理應屬於自己的生活費、養育費或學費等。

只是這部分並不是整筆取消捐款金額,而需要專門的律師提供法律上的協助,才能計算出可以追回的部分金額。需要的民眾,可以聯繫暱稱「法テラス」的日本司法支援中心(日本司法支援センター)尋求協助。

勸募團體的3個義務

不僅如此,法案內容也要求法人等團體,在募款時有義務尊重並留意被勸募者的財務狀況,包括:

  1. 勸募團體不得壓迫被勸募者的自由意志,不得讓被勸募者陷入無法做出正確判斷的情況。講白一點,就是勸募團體不得洗腦(マインドコントロール、mind control)控制當事人。
  2. 不得使捐款者及其家人,因為捐款陷入財務或生活上的困難
  3. 必須要明確表明勸募團體的身份,告訴捐款者這筆捐款的使用方式。

上述 3 條合稱「配慮義務」。如果勸募團體違反這 3 條義務的任 1 條,行政機關可以做出勸告或公布該團體名稱。雖然勸募團體若違反任 1 條義務並不會面臨刑事罰則,但只要確定勸募團體有不法行為(違反應盡義務),受害者可以請求民事的損害賠償。


有了法案就夠了嗎?

不過,這部法案並不能朔及既往,以前受害又剛好過了「取消權」的適用期間,就沒有辦法利用《防止法人等團體不當勸募法案》追回款項。也有不少「宗教二世」當事人,或長期協助新興宗教受害者的律師或專家學者認為,這部法案並不符合實際狀況,沒有辦法真正幫助到需要幫助的人。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這部法案在正式實施的 2 年後(法案公布後的 20 天起算),必須要重新檢視這部法案的內容。

不合理的高額捐款,只是舊統一教會或其他新興/異端宗教受害者的遇到的一小部分情況。「宗教二世」們到底遇到了什麼問題,為什麼他們這麼難退出這些宗教團體,甚至在退出宗教團體之後,也難以回歸正常生活?


「宗教二世」為什麼難以退出宗教團體?

對於從小在新興宗教/異端信仰的家庭長大的「宗教二世」們,從小受到新興宗教/異端信仰的教義洗禮,就算意識到教會裡的規矩和外界(例如:學校)不一樣,對於年紀還小的孩子們來說,要搞清楚這是怎麼一回事並不容易。

更精確地說,就算意識到教會裡的規距和外界不一樣,從小在這種環境長大的「宗教二世」們勢必得要發展出一套屬於他們的生存之道。對於沒有辦法獨立生活、年紀還小的孩子們,家人是他們每天相處的對象,如果不接受教會那一套,生活會過得更辛苦。

一旦選擇了信仰就會和外界更疏離

選擇了爸媽信仰的那一套,也就等於和外界更加疏離。這可能和教義有關(認為外界都是不宜往來的牛鬼蛇神、一旦背棄信仰就會下地獄),也可能因為和外界社會格格不入,而和學校同儕越發疏離。

也有「宗教二世」現身說法,從小到大父母都不准她看電視或漫畫,但同學之間沒有話題,朋友的生日也不能幫朋友慶生,學校活動也不准和異性牽手或對話。父母有時候太熱衷於教會活動,為了修行,動不動就消失好幾個月,沒有受到完整的照顧,這已是疏忽照顧。

被教會成員性騷擾而陷入崩潰

前面提到的小川沙由里則在 10 月 17 日日本外籍記者協會(日本外国特派員協会)的記者會上說過,父親是教會長、母親也熱衷於舊統一教會的活動,父母大量捐款(超過 1000 萬日圓)給舊統一教會,讓她從小就在貧苦的環境中長大,她也因此常常成為同學霸凌的對象。高中畢業後,努力打工賺了 200 萬日幣,也都被爸媽拿去捐給舊統一教會。

從小深信只要背棄信仰或是談戀愛就會墜落地獄,卻在舊統一教會帶團前往韓國的集訓時,被教會裡的人性騷擾。明明教會裡是禁慾的,怎麼會被性騷擾?被性騷擾還說原因是被惡靈附身?這起事件成為壓垮小川沙由里的最後一根稻草,從小相信到大的教義太矛盾,讓她的身心狀況接連陷入問題,得多次住院治療。

開記者會卻遭教會和爸媽阻止

當天的記者會相當具有指標性。因為小川沙由里是第一個對外召開公開記者會控訴舊統一教會的「宗教二世」,記者會結束前,她的先生唸了一段來自爸媽和舊統一教會傳來的傳真,讓當天的記者會相當戲劇性。

那封傳真 事後確認,是當天早上和正午時間,分別由小川的爸媽和舊統一教會的委任律師寄的。小川的爸媽在傳真中寫到,自己的女兒精神異常,特別是在前首相安倍晉三遭到槍擊後,症狀變得更嚴重,所以會說很多謊話,希望可以暫停記者會。

脫離教會有多難的最佳佐證

整場記者會就在小川沙由里回應完這封傳真,強調自己「沒關係」、「爸媽一直說『一定會還錢,所以先借我』,但結果就是連 1 圓都沒還過。很多因素加起來精神疾病變得更嚴重,好幾次被救護車送進醫院,爸媽就算來醫院看我,也沒付過 1 毛錢。我和先生認識了 4 年,他一直支持著我,我想一般的人一定不會想和這樣的我結婚。是他讓我相信,不管發生什麼事,他都不會拋棄我。現在的我很正常」、「不還錢,只是一直主張自己的想法,到底是哪一邊很過分?看到這裡我想多數人都知道答案。如果覺得我是對的,就應該解散這個宗教團體」的回應之下結束。

這個橋段雖然在事後確認是「陰錯陽差的巧合」,不是記者會開到一半的時間,小川的爸媽和舊統一教會傳了傳真要他們終止記者會(只是剛好工作人員在這個時間拿進棚),卻成為「宗教二世要脫離教會有多困難」的最佳佐證。


「宗教二世」脫離宗教=和家人斷絕關係

「宗教二世」們如果想要脫離宗教團體,最常見的做法就是和父母斷絕往來,但這在實務上並不容易,需要行政單位更多的配套措施,已經對這個議題的掌握度。

未成年的「宗教二世」如果要脫離父母、自立生活,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算是已經成年,想要離開家裡生活,在日本在外租屋很多都需要「保證人」,如果沒有父母擔保,就很難自己租屋。對於想要離開教會、離開家裡的「宗教二世」來說,怎麼可能找自己的爸媽當保證人?

公部門的不了解,讓「宗教二世」求助無門

關於這部分,日本現行行政體制並不是沒有辦法處理。只要讓「宗教二世」比照既有的經濟弱勢(貧困対策)或家暴防治措施,就可以提供「宗教二世」們離開原生家庭後的生活保護。

問題是,就如同前面所說,這麼多年來有一定人數的「宗教二世」當事者,很多人都表示自己到公部門尋求協助時,因為公部門對於議題的不了解,而被冷處理。

例如,如果是「逃離」原生家庭、想要和原生家庭斷絕關係的「宗教二世」,如果到公部門申請希望讓父母親無法查閱搬家後的地址,就會被以「這是你們家的家務事」、「這是你們親子間的問題」遭到拒絕。但實務上,如果是家暴問題,就算是親子或是伴侶,絕對可以要求公部門禁止讓施暴者取得受暴者的聯絡方式。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宗教二世」們非常希望將「宗教虐待」明文列在家暴或虐待的細項裡。唯有如此,才能確保「宗教二世」們能在脫離家庭後取得需要的協助。

現行兒童社會福祉體系真的幫得了忙嗎?

熟悉新興宗教問題的立正大學心理學系西田公昭教授指出,「宗教二世」的問題一直不被當成是兒童虐待的問題,一方面和公部門沒有處理「宗教二世」問題的相關知識有關,另一方面也和兒童社會福祉系統的限制有關。

舉例來說,如果有人向兒童相談所求助。站在兒童相談所的角度,如果發現有生命威脅或是肢體上的暴力,一定可以採取緊急保護措施。但「宗教二世」的情況不太會有明顯的外傷(主要是心理層面或是疏忽照顧),就算兒童相談所可以暫時保護年幼的「宗教二世」,也可能在判斷完情況後,再度將孩子送回家。

日本兒童相談所的功能,有點類似於台灣各地方政府社會局底下的兒少部門,只要是和未滿 18 歲兒少有關的事務,不管是家庭方面還是學校問題,兒童相談所都可以提供協助。

只要孩子沒有立即性的生命危險,或是非常嚴重的家暴行為,必須讓孩子遠離施暴者,兒童相談所這邊是不可能幫忙做到「斷絕親子關係」的程度,或是將孩子送到育幼機構照顧到 18 歲。

兒童相談所最多只能做到短期庇護

曾為兒童相談所職員的井上景補充道,兒童相談所雖然可以依據《兒童福祉法》(兒童福祉法)將孩子暫時送進庇護中心,但如果要違反兒童家長的意思、長期保護兒童的話,就會需要向家事法庭(家庭裁判所)申請。以「宗教二世」的情況來說,如果兒童相談所以「強迫孩子參與宗教活動是一種心理上的虐待」向家事法庭申請庇護,只要孩子表示「不想和家人分開」,或是沒有辦法佐證家庭環境對孩子的未來有害的話,就很難通過申請。對於兒童相談所來說,要搜集到可以讓法院認定「這是一種虐待」的證據實在太難。

也因此,西田公昭教授認為,必須要考量到新興宗教或是異端信仰(aka邪教)的特殊性,在兒童虐待的分類底下新設「靈性虐待(spiritual abuse、スピリチュアルな虐待)」或「信仰虐待(信仰による虐待)」,甚至可能要擴大適用範圍,確保「宗教二世」們在 18 歲成年後還可以繼續唸到大學畢業,不能讓公部門的協助斷在 18 歲這個分界點。


離家之後的「宗教二世」們

就算好不容易離開家裡,租屋問題也解決了,接下來很有很多難關在等著「宗教二世」們。

舉例來說,有不少「宗教二世」們從小被迫將多餘的時間都花在教會活動上,或是教義、家長不允許孩子繼續升學,導致不少「宗教二世」只有高中畢業的學歷,沒有一技之長,能夠選擇的工作很有限。

從零開始學習外界事物的運作方式

就算能順利找到工作,想要離開新興宗教/異端信仰,並不是和教會或原生家庭斷絕關係就結束了。「宗教二世」接下來要面對的,還有要學習與熟悉「外界」社會的運作方式。

如果是「宗教一世」,也就是長大後自己決定要入教的信徒,多少還會保有或記得「外界」社會的運作模式。但對於從小在新興宗教/異端信仰環境長大的「宗教二世」,離開新興宗教/異端信仰後,要如何學習並融入「外界」社會,絕對是比「宗教一世」還要更困難。這等於是要「宗教二世」們,把從小到大被灌輸的價值觀念全部砍掉重練。

家庭就是上下支配關係的延伸

脫離耶和華見證人的「宗教二世」詩人 iidabii 說,很多人誤以為「宗教二世」只要離開家裡就好,但宗教問題並不只是離開家裡就好。

他高中畢業後離開家裡,花了很長的時間一邊打工一邊完成空中大學的學業,不是在工作就是在唸書,為了補回失去的人生,幾乎沒有睡眠時間,好不容易才和同齡的人站在同一個起跑線上。

iidabii 說,「宗教二世」從小被灌輸「組織以外的人都不值得信任」的想法,還好遇到了同樣是「宗教二世」也願意為這個問題發聲的人,他才確信自己的想法並沒有錯。如果當時沒有和自己的原生家庭斷絕關係,自己可能會走上自殺這條路——在家庭裡面就是宗教組織上下支配關係的延伸,一旦反抗就會被暴力對待,這就是一種虐待。長期下來只能壓抑自己的情感,他也因此出現憂鬱症的症狀。

這是 iidabii 在 2020 年寫的歌,歌詞內容都是自己從小作為耶和華見證人「宗教二世」的經驗和感受。他也在歌曲的後半段呼籲和自己一樣的「宗教二世」,一定要站出來為了自己的自由奮鬥,如果遇到暴力或虐待一定要向外求救。

童年不良經驗很可能走上絕路

離開耶和華見證人和原生家庭後,很多人鼓勵 iidabii:「自己的人生只能自己負責」,但他說這個鼓勵實際上並沒有太大功效。像他這樣從小就受到虐待,有童年不良經驗(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 ACEs)的「宗教二世」,甚至有可能出現腦部神經發展受損的狀況,而出現類似於發展遲緩、ADHD 的狀況,成人後就算投藥治療也可能沒有太大效果。

關於童年不良經驗(ACEs)的影響,可以參考《報導者》「科學觀點:負面的童年經驗如何影響我們」這篇報導

iidabii 就說:「(很多「宗教二世」)因此難以融入社會,從抑鬱狀態變成精神疾病,一直在痛苦中最後走向絕路的人不在少數。一旦壞掉了,是沒有辦法回到原狀的。」

每一個「宗教二世」遇到的狀況都不一樣

本身就是「宗教二世」的京都府立大學 横道誠 准教授,從 2 年前開始在線上舉辦「宗教二世」的自助團體(self-help group、自助グループ),希望讓「宗教二世」們能有一個可以自由說出自身經歷和感受的出口。

根據横道誠的觀察,就算同樣是「宗教二世」,每一個人遇到的狀況都不一樣。有些人可能已經離開宗教團體了,有些人還因為各種因素沒有完全離開教會;有些人至今仍有創傷後遺症,腦海中不時會閃過在教會的情境和感受(這個現象的專業用語為 flashbacks);有些人就算已經脫離教會,仍無法適應「外界」社會的日常生活。

就算過去曾信仰同一個宗教,不同的「宗教二世」遇到的狀況也不一樣。横道誠認為,這是因為「宗教二世」除了宗教本身的問題,也會因為和家庭有關,家庭因素讓每個人遇到的狀況都不一樣,也更難以被外界察覺。不僅如此,就算大家已經脫離宗教團體,大家仍會害怕個人身份曝光,所以也很難募集到更多反抗聲浪或證據。

「宗教二世」需要政府的全面協助

横道誠認為,現在日本全國的「宗教二世」最需要的是來自政府綜合性的協助。目前雖然已經有他自己創辦的自助團體,或是其他民間的支援團體,但是沒有一個中央政府的諮詢窗口,而且這個政府的諮詢管道不能只限舊統一教會的受害者,應該要能夠全面接納隱身在日本各地、因為各種新興宗教/異端信仰而受難的「宗教二世」們。

「宗教二世的問題,就是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的問題。」

横道誠強調,父母可以依據自由意志選擇個人宗教信仰,這是父母的自由,但父母們不能以此強迫孩子跟隨自己的信仰。正因為孩子也有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所以不能選擇性忽略「宗教二世」們的信仰自由被父母剝奪。

父母的自由>孩子的自由?

前面提到的西田公昭教授也有類似的看法。他認為,現在「宗教二世」們會對外呼籲「孩子們也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日本將父母的宗教信仰自由擺在前面,將父母的宗教信仰自由視為親權的一部分,所以並不覺得「從孩子身上剝奪宗教信仰自由是兒童虐待的行為」,也就強迫孩子們、或是在孩子們還沒有判斷能力的時候,灌輸孩子們特定的宗教信仰。


在「舊統一教會受害者救濟法案」上路之後

如同本文開頭提到的,這幾個月來在「宗教二世」們的呼籲與奔走下,日本國會在年底的臨時國會壓線通過了俗稱「舊統一教會受害者救濟法案」的《法人等による寄付の不当な勧誘の防止等に関する法律案》,但這部法案內容距離「宗教二世」們實務上的需求還很遙遠。

跨宗教組成「宗教二世問題聯絡網路」

也因此,前面提到的耶和華的證人「宗教二世」的團作、舊統一教會「宗教二世」的高橋美雪和山本冴子(山本サエコ,化名),11 名年齡介在 20-30 多歲的「宗教二世」們跨宗教組成了「宗教二世問題聯絡網路(宗教2世問題ネットワーク)」,今後將密切注意「舊統一教會受害者救濟法案」的動向。

宗教二世問題聯絡網路 主張,「舊統一教會受害者救濟法案」修法時間應該要縮短到 1 年後,並呼籲當局應該要結合日本司法支援中心、日本全國靈感商法對策律師聯絡會(全国霊感商法対策弁護士連絡会)等專家團體,跨黨派、跨部會,掌握「宗教二世」們的實際情況。包括「宗教二世」們在社群網站上的匿名發文內容,都應該列入調查對象當中。

學校可以及早介入

另一方面,由心理學家、律師組成的「日本脫邪教協會」(日本脱カルト協会)則在今年 10 月向政府部門提議,面對新興宗教/異端信仰的受害者,除了要擴大適用在更多宗教團體,不能只限於舊統一教會受害者之外,如果要接住新興宗教/異端信仰的受害者,厚生勞動省與兒童相談所、文部科學省管轄的各級學校,甚至連外務省都需要整合。

撇開本文前面已經提到很多次的兒童相談所,學校老師或是學校諮商中心的諮商師,都應該要及早發現、及早掌握校園裡「宗教二世」的狀況。一方面有學生被迫花費太多時間在宗教活動上,被家長要求不能和其他同學有所接觸,甚至在家裡已經出現虐待行為,就需要立刻介入了解。

被配婚到國外的信眾需要外務省協助

此外,舊統一教會特有的「配婚」很常將日本女信徒和韓國的男信徒配成對,因為配婚到外國生活的信徒,如果想要回到日本境內,就會需要日本外務省的協助。

過去曾被配婚到韓國,和丈夫育有一子的日本脫邪教協會理事川上靖惠表示,被送到農村部生活的女性,就算想要回國,也會因為經濟問題或護照被扣住而回不了家;如果直接把孩子帶回國,還可能會違反《國際擄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這些都需要外務省協助,帶著孩子回國後,也需要整合地方政府協助安頓。


舊統一教會暗中媒合收養恐觸法

除了上述本文提到的「宗教二世」問題,「宗教二世」們積極對外發聲,也讓外界在上個月發現,舊統一教會可能有其他違法行為——根據舊統一教會的教義,教徒們一定要養育子女才能體驗到父母的愛;如果配婚後的信徒沒有生下後代,可以透過收養的方式養育子女,這部分舊統一教會會協助配對教徒,讓哪一家的孩子送給另一家養。

然而,根據日本 2018 年上路的《收養家庭斡旋法》(養子縁組あっせん法),如果沒有經過地方政府(都道府縣)認可便擅自媒合收養子女與養父母,就有違法的可能。這是為了確保孩子都能找到真正適合的收養家庭,所以收養的過程一定需要兒童相談所判斷。

關於日本的收養制度,請參考舊文《從6歲上修到15歲,日本收養制度「特別養子緣組」修法通過

舊統一教會主張沒有觸法

根據舊統一教會的說法,舊統一教會從 1981 年到去年(2021)一共媒合了 745 組收養家庭,《收養家庭斡旋法》上路之後共有 31 件。但舊統一教會主張,過去他們會主動媒合信徒收養孩子,但近年都是「信徒們自己配對、自己配對完再和教會報告」,每年也只有不到 10 件,不能說是「反覆斡旋收養家庭」,所以沒有違法。

不過日本厚生勞動省認為,是否違法並不是看媒合成功的件數,如果舊統一教會反覆出現鼓勵私下媒合收養家庭的行為,就有違反《收養家庭斡旋法》的疑慮,最高可罰 1 年以下懲役或 100 萬日圓以下的罰金,目前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這是嚴重的人權侵害問題

熟悉《民法》與收養制度的早稻田大學棚村政行教授認為,根據目前掌握到的資料,舊統一教會內部有非常完整的收養配對指南,明顯就是長期進行組織性的斡旋行為。指南當中還提到,如果確定要將孩子送出養,最好在懷孕前或懷孕後儘早和對方家庭達成協議,這已經類似於人口販運,是嚴重人權侵害問題。

也有因此被其他信徒收養的「宗教二世」當事者質疑,舊統一教會是否打著教義的大旗,利用了年紀還小的自己:「我就像個道具一樣」、「只是剛好被有信仰的父母生下來,從那個時間點就被稱作宗教二世的我沒有其他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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