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急的老文青
尿急的老文青

又開始記錄一個自稱老文青的奇思妙想... 從國中開始,高中開眼,大學沉迷,進入職場而中止... 現在回魂...

小女子的心情日記(三十七)

小女子的心情日記(三十七)

吃晚飯時,看到一條新聞,不知是我看錯還是我誤解了,反正讓我瞬間怒氣值爆表!

有法官居然認為性侵犯在被判入獄的刑期滿了之後的強迫矯正治療是違憲!所以提起大法官釋憲!

而且還大言不慚的說,基於負責會以他法官的職務來做賭注,也就是說如果這些性侵犯再犯案,基於對不起被害人緣故,所以他要辭去法官的職務。

他X的這是什麼屁話!性侵犯服刑只是基於違反法律而給與的懲罰,這懲罰對其扭曲的心理,錯誤的價值觀並沒有任何修正。所以才需要矯正治療!尤其在台灣沒有所謂的化學去勢等的刑罰來制止這些性侵犯,所以只能尋求心理上的矯正……但是現在居然有法官認為這矯正治療是違憲……

君不見最近韓國那個性侵犯服刑期滿所造成的人心恐慌嗎?

那些需要矯正治療的就是因為刑期滿時的心理評估發現受刑人的心理狀態及觀念依然扭曲,而且出獄後的再犯率太高,所以為了避免再次造成社會的傷害,才會有讓受刑人隔離與社會的接觸並進行矯正治療……

過去很多案件都會有恐龍法官,這次的真是恐龍中的恐龍。

而且提案的法官也太看得起自己了!那是職業的優越感還是大沙文主義的作祟,實在看了讓人噁心!

如果受刑人再犯,基於對不起被害人,所以他會辭去法官職務……真是他媽媽的偉大啊!

辭去法官職務,能讓被害人的傷害消失嗎?能讓社會的遺憾及恐慌消失嗎?

就像廢死的那些人一樣,滿嘴仁義道德,正因為受傷害的,被殺死的不是他們的親人,所以可以滿嘴的冠冕堂皇……

當只注重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裡?請問這些滿嘴仁義道德專講人權的恐龍法官們將被害者的人權置於何處?

氣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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