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協議書的扶養費不能強制執行?扶養費不是贍養費?扶養費常見五大問題!
希望看了這篇文章的朋友,以後不會再因對扶養費不熟悉,或與其他名稱混淆而鬧烏龍,希望每個人的問題都能夠順利解決。

行使探視權時頻頻受到阻礙,打官司又好像沒幫助,有其他方法嗎?
在爭取探視權之前,要先確定是否真的是對方惡意阻撓才沒辦法探視孩子。有些人自己有家暴前科被聲請保護令,不然就是吸毒、酗酒遭法院認定與孩子接觸會帶來負面影響被限制了探視權,像這種狀況就真的怨不得人了,還請盡快改進惡習,重新拿回與孩子相處的機會。

想要探視孩子屢遭拒絕,打官司前先「這樣」可以更順利!
不用打官司又能達到目的最快的方法只有「對方同意」,但都已經不給探視孩子了,通常是不太可能會哪天突然想開了主動提出探視,甚至還把把監護權也讓出去。要讓事情這麼順利,還是要有個「契機」。

想離婚對證據沒把握,該怎樣才能增加離婚成功的機率?
離婚訴訟前的準備真的很重要,如果沒有充足的把握,絕對不要貿然一頭栽進去。

我被外遇了,想離婚。要怎麼做才可以得到小孩的監護權和贍養費?
一旦發現枕邊人有疑似外遇的徵兆,就要開始著手收集證據,無論有沒有離婚的打算,有點證據在手都是籌碼。

想跟外籍配偶離婚,但對方不知道跑哪去了,怎麼辦?能不離婚嗎?
已經無法維持下去的婚姻,該斷就要斷,等真的出現麻煩才來想辦法結束,只會徒增困擾。

我想離婚,但報警了警察不理我,該怎麼讓對方快點簽字?
對離婚後的生活感到不安是正常的,會求助警方或婚姻專家也是想得到一個更保險的解決方式。但未來的事真的沒人知道,也無法保證會不會遇到什麼突發狀況,但專家可以透過諮詢來協助您規劃婚後生活,至少能確保在離婚過程中不會出差錯。

對方不配合簽字離婚,只能打官司嗎?怎麼強制離婚?
除非是錢和孩子無法取得離婚後的共識,否則簽離婚協議書來兩願離婚是對彼此最好又不拖泥帶水的結局。反之,如果在離婚條件上無法達成共識,也確實不應該為了盡快離婚而簽下根本不想答應的離婚協議。

離婚財產怎麼分?可以先預防嗎?剩餘財產分配到底是什麼?
但既然存在著其他夫妻財產制,也意味著它們肯定也有存在的意義,在步入禮堂前,先了解目前各種現行夫妻財產制的區別,再挑選出最適合自己的,才是不受傳統觀念束縛的聰明現代人!

不會寫離婚協議書?找不到離婚證人?您煩惱的協議離婚問題都在這裡解答!
萬一真的無法在離婚協議書內達成共識,也建議不要為了加快離婚速度而硬著頭皮簽字,直接打官司交由法院審理!

離婚後想與前任和好卻被封鎖怎麼辦?該怎麼挽回才不會被告騷擾?
已經知道錯了,為什麼道歉了還是堅持要離婚而不願意原諒?人的情感真的是這樣可以說變就變嗎?前一天還好好的,隔天就無論如何都要離婚?

離婚後該怎麼爭取扶養費能拿更多錢?扶養費一定要付嗎?
依照民法第1084條與民法第1116-2條規定「 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以及「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想請求高額贍養費,為什麼法院不允許?要贍養費該準備哪些證據?
依照目前現行法律規定,法院不會在判離婚案件時,連帶要求一方給予另一方高額贍養費或扶養費。將來會怎麼修法還不確定,但如果現階段希望在離婚時可以拿到更多錢,就要先打破對贍養費的刻板印象。

有錢還搶不到監護權?能當好監護人,比其他都重要!
在爭奪監護權時,不少人都會以為有錢就是優勢,或男性比較容易得到監護權。

孩子還很小,擔心離婚後沒錢,對方堅持離婚該怎麼辦?
無奈人算不如天算,無論自己再怎麼努力容忍不離婚,也不能完全免於被對方離婚的可能。萬一婚姻關係因而破裂,接下來的日子似乎就難過了。不是不想離婚,而是離婚後怕生活更難過,這種情況究竟該怎麼辦?

分居離婚為什麼這麼難?分居不能做為離婚理由嗎?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主要的考量點還是在於「兩人是否還有辦法共同生活」,分居時常被誤解成訴請離婚的原因,是由於「法院覺得兩人都沒住在一起了」。但萬一是自己主動搬出去住,而對方又不肯離婚的狀況呢?那豈不是完全沒有提離婚的立場嗎?

被拒絕離婚也不能外遇?外遇只會害離婚更困難?
一起來看看這樣到底哪裡有問題,久久無法離婚又找不到理由到底該怎麼做。

離婚一定要有對方同意嗎?為什麼我想離婚不能自己去辦?
離婚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想離婚卻離婚不了。

剩餘財產請求追訴期是幾年?離婚後還可以要婚後財產嗎?
但是都已經離婚了,這時候才反悔要錢來得及嗎?會不會被前任認為是故意找碴才回來要錢的,萬一被依照跟騷法處罰又該怎麼辦?

離婚後沒錢過日子,但配偶又有暴力傾向,該怎麼辦?
但無論是生活上遇到什麼困難,只要枕邊人有家暴傾向,都建議快點離婚不要再拖了,不要想著對方有變好或悔改的一天,家暴只有一次和無數次,趁早塊陶吧!
